1 頁 (共 1 頁)

政府組織再造後「公有建築工程專責機關」在那裡?從立法院遷建案王院長指名要內政部營建署興辦談起~

文章發表於 : 2012 2月 13 (週一) 10:10 pm
aec.division
一、本文為已正式遞交行政院之投書,後附為為代一群志同者轉貼,請各位專業界協助、支持,俾向持續行政院、研考會、交通部、內政部等機關反映,並尋求產官學及民意代表理解或認同。(如果貴討論區不反對,會陸續將與政府交涉情形貼上來給大家了解)
二、就個人所知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營建署現有建築工程組等單位,辦理建築師評選都是檢視工程內容有無經費缺口、處理經費缺口問題後,再採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建築師,與第一名依招標文件公告固定費率(工程會上限的九折以上)決標(無議減服務費率),同一技服案內之鑕探、水保、環評等非建築師法定業務者,採另行議價或可另案採購,以服務有價之觀念,徵選效能、服務、創意具佳者。(註:相較一般行政機關,不管經費不足,反正就要得標建築師超值設計,加上不熟悉建築規劃設計技術服務、偶爾辦一件的機關動輒以最低標、第一名還要減價者有別。)
三、建築規劃設計機關與設計單位必須要有相當或等同之專業知識為基礎,採對話、溝通,共同完成建築物,該署建築工程組及所屬設計隊,正式人員至少2/3以上具有師級證書,含建築師、結構、電機、空調、消防、園藝(景觀)、都計技師等,與建築師事務所及其顧問群專業對應,溝通無礙。另外,目前該署外聘委員的比例承辦的建築工程組目前內部仍以少二分之一,免除外界有機關委員操控評選的誤解。而外聘委員遴選,目前已多採政風單位監督隨機抽選,重大、特殊的公開評選,在合於法的規定下,則以公開委員名單為原廁,可能是政府機關之領先單位。這些努力,不是一個污合之眾,或主辦土木運輸建設工程為主的單位可以一蹴可及,需有建築專業與專責單位堅持的。
四、工程會曾統計97%公有建築工程非由工程專責機辦理,並曾指定.營建署專責建築工程中央專業代辦機關。即便工程機關如公路局、國公局、水利署、水保局也不見得善於辦理公有建築工程。據悉前工程會主委現為天下第一部長,亦曾於某場合提及一般行政機關實在不適辦理工程。
五、目前組織再造規劃,公有建築工程並未留於內政部(例如成立公有建築及公共住宅署之類)、亦無留在國土管理署(成立公有建築工程分署之類),反而,研考會等以交通及建設部(法定簡稱為「交通部」)統籌公路運輸建設為由,把營建署建築工程專業人力打散於一個司之下(註司只是部的幕僚單位非執行單位),不知以後中央還有那個機關可以專業辦理公有建築工程設計或施工之採購與履約管理業務。
六、目前,公路、鐵路、港埠、水利、水保這些公共工程都有專責工程機關主辦及維管,只有公有建築經費少又複雜,却沒有真正專責機關主辦(維管都是一般行政職系的人在辦),內政部及工程會雖然以營建署主辦建築管理並有建築工程單位,而將營建署視同於公有建築工程專責機關,但組織再造後呢?日後如果都是由建築的外行人(機關)么內行人(建築專業)的生態,不知會如何?會是大家樂見的嗎?
以上,雜七雜八,如果各位建築前輩、先進認同,可否不吝提出支援成立公有建築工程專責機關之議。如果不苟同,亦請海涵包容,敝人都謝謝您。

---
政府組織再造後「公有建築工程專責機關」在那裡?
一、從立法院遷建、南港展覽館統包建築工程專業代辦及921震災復重建新社區開發規劃設計談起
從各種媒體報導,這三件事的關連,就是「內政部營建署」,更明確的說應該是該署「建築工程組及北中南區工程處」。營建署做為一個中央機關,與民眾熟悉或經常往來建築有關業務,主要為建築管理;但工程部分,精省整併住宅及都市發展局後,該署同時為行政院指定有案的「專業代辦建築工程機關」卻少為人知。
何以一個工程機關會被立法院王金平院長指名代辦該院遷建工作?南港展覽館統包工程在發生諸多原本不應該或不可能的弊端後,何以該署代辦之業務單位或同仁卻未同流於弊案中?九二一震災後(前於省府住都局(處)時期所建工程無一棟損毀),政府啟動緊急救災機制,何以新社區建築工程於迫切之際尚能有序完成?以筆者們從住都局建築工程處至營建署建築工程組之公職經歷反思,其關鍵應是在於「組織、專業及廉能自持」。
組織面,從計畫、規劃設計到監造與施工管理,營建署有完整的工程機關應備之組織管理體系,上至一層長官、總工程司(工程幕僚長)、工程規劃設計業務組(如建築工程組並含各設計隊)、監造及施工管理單位各轄區工程處(如林工、中宅、南宅組為建築工程管理為主)。
專業面,營建署工程系統各單位,自省府時代至今,尚有自辦規劃設計、監造及專業工程審查之人力與能力。代辦各機關建築工程等即使受限政策及政府採購法令,採取委託建築師等技術服務廠商規劃設計,但基於建築工程業務單位及人員多具專業證照及實務經驗,履約管理與審查時,均可與建築師等進行專業對話與溝通,除有助於工程採購之公正、效率外,亦能兼顧建築師設計品質與創意。
廉能面,以營建署辦理建築工程業務單位為例,因其人員除須具一定專業、工程實務經驗,對工程倫理之要求已深入組織文化,並透過工程專業代辦、履約管理影響洽辦機關採購人員或技服廠商。於實施政府採購法後,並將防止工程圖說、規格(範)綁標公務經驗彙整成「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可能綁標行為態樣」,供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參考訂頒各機關參考。可惜該署相關建築工程專業及執行成效能力,鮮為外界或民眾知悉。
二、按各項公共工程專責機關組設情形,組織再造仍有獨缺公有建築工程專責機關之虞
行政院各部會目前於鐵路、公路、港埠、水利、水土保持等公共工程均設專責工程三級機關,如交通部鐵工局、高公局與國工局、公路局、港務局;經濟部水利署、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職掌各該類工程管理或法令及建設業務。惟獨公有建築工程,中央僅有建築管理主管機關營建署,而缺公有建築工程建設專責主管機關,無以統籌或策劃中央各機關公有建築之工程品質、管理及維護政策或制度;特殊或緊急狀況時,更無法即時投入公務建築工程人力迅行因應,以利民生。
據聞,政府組織改造後,營建署建築工程規劃設計與施工管理等有關業務組,將打散置於交通部司級單位下之科。以該等幕僚科層編制,而不成立專責建築工程主管機關,如何達成中央政府之公有建築工程為民表率、上行下效等之責任與義務;又公有建築是城鄉計畫之工程建設不可或缺者,也是各機關提供人民服務之重要場所,攸關政府城鄉發展、服務效能及形象甚鉅,一般民眾及政府決策官員,實不宜輕忽以待。
三、缺少公有建築工程專責機關,中央各機關公有建築工程之建設、採購、品質、維護等制度性課題仍堪虞
公有建築物須經申請建築許可,始得興建或使用,各機關籌建不論委外與否,均須以具建築師資格者為之,除法規檢討嚴謹外,工程設計有關經費、期程或施工等合理及界面整合等,所需投入編審專業分工人力亦多。稍有不察,輕者影響日後使用或維管;重者工程無法如質、如期、如度完工影響為民服務效能、閒置,均將衍生問題或弊端為外界質疑,肇致機關或政府形象受損。目前,各機關自行辦理新建建築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施工管理,乃至完工後修建、改建及增建或重大修繕等工作,但其主辦單位及人員通常為秘書或總務部門之一般行政職系者或短期人力,除欠缺工程技術管理能力與人力,且因非常屬態辦理工程業務,亦無法經驗傳承或與時並進。
參考美國聯邦政府總務署設有「公共建築局(Pub1ic Buildings Service)」,鄰近香港政府亦設有「建築署」,有制度地為政府機關提供公有建築設計、施工管理、管理維護等主要協助或服務,我國政府組職改造,可否擇優效法設置公有建築工程專責機關?在公有建築相關制度性課題上,如何提昇為民服務品質及效能?實有待國人一起關切與監督政府。
一群建築工程專業之退休公務員
圖檔

文章發表於 : 2012 2月 14 (週二) 10:02 am
魏傑
按~讚~! :D
支持!!

文章發表於 : 2012 2月 15 (週三) 3:54 pm
ForPeople
我也按䜠 :D
請問如何表達支持哩~

文章發表於 : 2012 2月 16 (週四) 11:24 pm
aec.division
謝謝您的支持。如有私下建議,可email: aec.division@gmail.com
可轉寄文章給有影響力的產、官、學領域的前進或前輩,請他們協助向行政院、內政部或研考會建言。
或者直接投書行政院長信箱(比部會的有用感覺也比較快)http://eyemail.gio.gov.tw/SWS35Front/SWSF/SWSF01009.aspx?cult=tw
研考會意見信箱
http://www.rdec.gov.tw/sp.asp?xdURL=bos ... asp&mp=100


ForPeople 寫:我也按䜠 :D
請問如何表達支持哩~

文章發表於 : 2012 2月 23 (週四) 12:19 am
aec.division
另一陳情內政部回覆,有興趣者可參考,認同者請予助力,謝謝。
http://bbs.archi.sdnl.org/viewtopic.php?p=23445#23445

文章發表於 : 2012 3月 05 (週一) 11:11 pm
aec.division
抄陳送內政部長信箱贊同該部或國土管理署下陳立公有建築工程專責機關之回復意見,給研考會後,該會回應,請大家共同監督。
請參考
http://bbs.archi.sdnl.org/viewtopic.php?p=23613#23613

文章發表於 : 2012 3月 16 (週五) 5:39 pm
aec.division
最近立法院在總質詢各部會,吾等已將問題投書幾位重量級立委信箱,相會有委員重視的。認同的建築網友及專業者,請自各層面或領域向行政院研考會、內政部等或立法院表達關切吧~
http://www.ly.gov.tw/03_leg/0301_main/legList.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