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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經建會今(97/1/17)日通過內政部「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
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09566
我國綠建築政策經內政部於90-96年持續推動「綠建築推動方案」,已有相當進展與成果,台灣在國際綠建築組織占有重要地位,更引領民間企業參與建造綠建築的熱潮,為我國永續政策奠定良好基礎。
惟全球暖化及能源問題日益嚴重,特別是台灣,在20世紀之暖化速率為全球平均值2倍,人口密度高居全球第二,都市過度開發,綠地面積偏低,都市排熱困難,空調耗能增加,對國土暖化產生加乘作用,生活環境品質改善不易,亟待謀求改善。
內政部爰研擬第二階段「生態城市綠建築推動方案」,擴大綠建築實施範圍至社區或城市,並建立建築物綠建築改善診斷評估機制等策略,為我國成為綠色矽島,推動國土永續、生態城市與綠建築深耕作準備,達成地球村有關「京都議定書」CO2減量以及「雪梨APEC領袖宣言」緩和氣候變遷、能源安全與潔淨發展等共同努力的目標。
有關生態城市方面,將經由建置高鐵學研生態村,推動都市熱島效應退燒競賽以及傳統街區生態改造,促成地方政府建置生態節能之公共環境,發展都市兼具保水節能與生態綠化功能,有效降低都市溫度與溫室氣體排放,引進綠色產產業進駐,確保都市品質與永續經營。
至於綠建築的推動方面,將落實綠建築管理與改造,達成省電、節水、減廢、健康目標,創造健康安全住居環境,引領營建產業轉型成為綠色產業,落實綠營建國際接軌在地行動,開創綠建築與永續環境政策新紀元。
案經本會96年12月17日第1312次委員會議討論,獲致結論:為開創城市與環境共生共利,引導公、私部門共同參與生態城市綠建築之建設,同意內政部於97年至100年期間,編列總經費20億元,辦理高鐵學研生態村建置計畫,都市熱島退燒及傳統街區生態改造示範計畫,研修相關規定,推動綠建築之新建與整建改造,加強營建管理與能源資源效率,引領營建產業轉型拓展綠色產業市場,達成國土永續建設目標,並請經濟部、環保署、工程會及相關直轄市、縣(市)政府等機關積極參與協助推動。
檔案下載
http://www.cepd.gov.tw/dn.aspx?uid=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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