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先從自己開始


建築之美、建築推廣

改革?先從自己開始

文章徐岩奇 » 2012 4月 30 (週一) 4:3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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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先從自己開始....刊登在2012四月份TA台灣建築

建築執業環境惡化同時,很多批評政府制度、官僚,或批評土木界外行卻主導建築政策。但是表面光鮮亮麗的建築界,其實內部腐朽不堪;建築師公會本身所暴露腐朽問題,在選舉過程浮現;建築教育面臨改革,千絲萬縷的建築師考試,既與公會也與學校息息相關,誠實看待「國王的新衣」, 或許還能期待下一代翻身。但多數人寧可選擇私下嘀咕,怕得罪人。教育界的大老山頭多,動則得咎,建築師怕被報復,教師怕升等時被大老卡;鄉愿結果,這個壓力鍋越來越大。對外要求政府改革時,得同時面對自己建築圈內的問題!

脫軌的學界
剛出爐的普利茲克得獎者中國建築師王澍,同時為中國美院建築藝術學院院長身分,其教學及作品都得到肯定,攀登高峰。這不可能發生在台灣,因為台灣建築系老師不能執業,與實務脫節。這是絕無僅有的笑話,等同於要求醫學院老師不可以執業開刀。無意一杆子打翻一條船,但不彷來聽聽實務界的聲音!

學界與實務界其實是唇亡齒寒。早年建築系老師執行業務,遭遇省公會阻撓,才走到今天的局面,如今說明這方向是錯誤的。所謂雞生蛋、蛋生雞,不健康的公會造成今天畸形的學界。不少學界也迴避這個普世潮流,每年不少博碩士誕生,然後躲在各學校,卻沒勇氣在實務界闖蕩!曾聽過有位老師說:「看!大陸建築系老師都在外面接工作,還是台灣建築系老師好,都在學校,學生一定找得到。」兩極化說法自欺欺人!開放管道讓老師憑藉「作品」升等,建築師可以到學校擔專任老師,刻不容緩。

學界脫軌引發不少後遺症,業界詬病多針對審查機制,況且還有很多法令得靠學界來把關、制定。在九二一之後開始了很多審查機制,為設計、施工品質把關;對學者寄予厚望是可以理解的,一旦委員缺乏實務經驗,反倒傲慢、強勢審查改設計,容易引發爭議到難以善後;委員拍拍屁股走人,叫做事的傻眼。凡受邀的委員都可能犯同樣錯誤(包括建築師),但來自學者的問題更嚴重;都審則集亂象之大成。「半桶水」問題當然也發生在建築背景,沒有實務經驗就去當公務員、主管的人。不禁感嘆:建築人害建築人更嚴重。

幾年前我曾與一位老師起正面衝突,面對同樣問題,相信多數人敢怒不敢言。不少老師心態並沒有調整好,把建築師當學生來看!部分人因沒能從事創作,就把建築師當做自己的手。我曾聽見某位老師說:「如果我不發表意見,那我領兩千元出席費做什麼?」。也聽過某位說:「建築師們應該回到學校,重新學習做設計。」忘了分寸,傷害專業尊嚴。從事實務越多,越覺得需要謙卑面對這個專業,但遇到類似狀況常覺無奈;老師們如果也做實務,比較能同理心。面對「老師」的指教,越是年輕人越難招架這種場面,老師們一不小心就扮演殺手。

建築師沒有朋友?
有一位大企業家對我說,告訴你一件事:「我最討厭的就是建築師」。這是我曾在一家台商公司當顧問時,老闆在微醺時說的一句話,我只能尷尬的微笑,這公司背景是機電工程,顯然他吃過建築師的虧!這是我第二次聽到類似的話。第一次是工程會退休的葉技監(建築師),他曾經幾次提醒:「工程會有些人很恨建築師」。開始我並不明白「恨」的意思,有那麼嚴重嗎?有幾次在工程會開會的經驗,建築師公會常常面臨圍勦,很多公會對建築師都懷敵意,連與建築背景相關的景觀、室內公會也如此。這個現象非常特殊,彷彿大家都很討厭建築師。部分是因為公會內所謂「主戰派」,長年與各公會爭奪地盤(工作權),不管有沒有道理都採焦土政策,造成不少後遺症;還有部分原因,肇因長期就存在的回扣問題。

台灣建築師因為有監造權,所以權力很大,但形象並不好。這幾年我到大陸闖,才知大陸建築師沒有監造權(大陸稱監理),從來沒聽說大陸建築師拿回扣;而通通指向監理單位,回扣的那扇門是透過監造,這我才確認。在台灣不少營造廠對建築師咬牙切齒,幾乎都來自回扣問題。營造廠雖然不敢吭聲,但我們必須體認:建築師整體形象是低落的,外界用有色的眼光看建築師行業,建築師反倒要自己澄清。在工程會開會時,營造公會控告:「建築師拿回扣,造成公共工程品質低落」。公會堅持只有建築師能執行監造時,又不能約束會員收回扣,就永遠背負這種污名。當要求政府改善執業環境時,總是氣短!

現今除了立法院很多土木背景委員外,新政府上任後有個特殊的現象,內閣成員將近有五個土木博士,分別掌管內政、工程、教育等,這麼多土木背景入閣有可能創下記錄,卻沒有建築人在其中,叫人捏把冷汗!建築師沒有朋友,對我們未來非常不利。當建築師權力越大時,公會豈不該體認責任越大,越謙卑與各公會理性論事,並嚴肅看待收回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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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岩奇
 
文章: 291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9 (週一) 12:51 pm

文章Pedro Hsieh » 2012 5月 01 (週二) 9:45 am

監造是工作、回扣是專業倫理的瑕疵,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土木工程也是發包給工程技術公司設計,難道就沒有回扣的問題?
醫師有用藥醫囑的權限,難道就沒有回扣的問題?
司法黃牛又是怎樣來的?
企業的會計師簽證一定準確透明?
全世界各個行業都有回扣的問題,有邏輯、有系統的去釐清什麼是回扣、建築師該做什麼,公會應怎樣處理才是課題吧,和建築師監造這項工作有什麼關聯呢?讀一讀AIA的範例吧:AIACode of Ethics & Bylaws

以前許多縣市將監造獨立作勞務採購,後來又與規劃設計合併,必然是將監造獨立作業產生了許多問題!!話說回來如何知道(證明)大陸的建築師沒有透過監理拿回扣?還是監理可以自己變更設計、做設計、改設計?

將監造和設計拆開在台灣(或其他國家)本就是於法有據,且是業主或設計者依照自由意志決定建築師的承攬範圍,也不需要立法強制設計、監造拆開,舉例而言:工程會的勞務採購合約範本就是設計和監造拆開的兩本範本。可是在實務上,設計者如何能保證自己產出的設計圖一定可以施工,絕對沒有讓設計人以外的人看不懂或令人誤解的地方?當工地發現應該改圖的時候,不了解狀況的設計者願意配合監造人修改嗎?還是委託監造直接改設計圖?那麼,這個設計案到底是誰的設計?假如設計者常常去工地掌握狀況,那麼何必將有設計圖說解釋權的監造工作委辦他人?
Pedro Hsieh
 
文章: 1203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0 (週六) 10:23 pm
來自: 台灣中部草地

文章aec.division » 2012 5月 02 (週三) 12:51 am

徐老師所示:「改革改革?先從自己開始....」!
個為為致力改革同業致上敬意,請有為者不論在產、官、學界請力挺。
徐考師提到產學界、土木界主導建築政策…等事,
不知是否也有空關注公部門公有建築工程採購專業單位建築人與業務之發展?
目前,中央各項工程採購都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辦,,
獨缺公有建築專責採購主辦工程機關,
建管單位自限只管法規工程會前不敢自稱建築工程主管機關,
投身公部門的建築人從事工程採購少又分散,
沒有公有建築專責工程機關,自無建築人於公部門發聲或為外對口,
土木人眾多分布又廣,工程會多為土木專業者任職,
而目前主管全國建築的內政部長出身水利專業,也算是土木人,
土木界主導建築及其工程採購政策要習以為常了!
目前政府組織再造,也應算是一稱改革吧?
但却一再忽視公部門中建築人與建築工程業務,
以致再造後中央將無公有建築專責工程主辦機關。
徐老師及各位建築改革前進,是否對此有高見或看法?
另外如果可認同或支持成立公有建築專責工程機關,可否自界業提出助力?
個人實在很敬佩醫界支持衛生服利部組設並期許第一屆部長是醫師出身者豪情!
期待建築專業熱情與力量的凝聚,一起改善政府社會不重視建築設計產業現況~
http://bbs.archi.sdnl.org/viewtopic.php?p=23364#23364
aec.division
 
文章: 56
註冊時間: 2012 2月 13 (週一) 8:32 pm

文章徐岩奇 » 2012 5月 02 (週三) 12:07 pm

誰來承辦公有建築都不會比現在更糟了?...建築背景的公務員本來就很少, 大多數在營建署, 但大家認知它不要相害就好了, 以致於大家對這議題麻痺了?

請問除了連署, 還有什麼方式幫得上忙?
徐岩奇
 
文章: 291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9 (週一) 12:51 pm

文章aec.division » 2012 5月 02 (週三) 4:39 pm

徐老師提到「...但大家認知它不要相害就好了」,看來這是個有待產官學界多向理解或共同面對的問題?
如果指的是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的部分,的確值得各界討論之處,但在此不便表示個人見解。
但對營建署建築工程組而言,這就表示他們在建築專業上的努力不夠,也疏於讓外界認識。
就個人所知,目前這個組的業務是主辦中央各洽辦機關建築工程專業代辦採購案的單位,
對公有建築委興建計畫與外規劃設計採購之需求計劃(Programming)編審能力外界大都稱許。
其工作核心在於公有建築工程專業自(代)辦採購與規劃設計履約管理等。
近年來,他們的同仁中有不少年青建築人新血,投入公職並非無處可去或尋求安逸,
而是對公有建築業務執行採購與履約管理之公正、效率、品質與創意,有一定之抱持。
心想如果這批人年青人無可施展專長,或持續受外界不白的誤解而氣餒,
等到他們另求他就或開業去時,後繼是否有(好)人(手)?以往優良的傳承得否再推陳出新?
這是否為建築產官學各界所樂見,就有待建築先進們一同思量了!
在他們這個世代,該組織業務革新或變革以與時併進,應是不可逆的進行式。
但是,轉變中,新舊觀念的激盪、磨合,必不一蹴可及,
惟亦不代表該單位中建築人欠缺反省力及求善自覺。
徐老師與 龔書章老師所撰「在晦暗的時刻,為建築人點起光亮」 (2011),
亦為我們對此組織再造議題可一同參照考思,公部門中建築人的發展與定位。
我們倡議在中央成立公有建築(採購與工程管理)專責機關,係基於建築專業認同與公益,
並非就從業者何去何從或位置安排(ps.志同者多為退休熱心公益者或基層人員)。
從體制外在投書陳情官署或於網路論壇為基層發聲,主要目的是希望引發討論或形成共識而已,
我們目前仍然按照既定的理念、方法,持續尋求政府組改有關單位(行政院研考會、內政部、交通部...),
務實看待與檢討成立該專責機關的必要性並參採提案;或期能向行政院副院長(組改召集人)內政部長建言。
或向可支持之立委請求協助提案,但因為我們受平民及時間所限,亦無組織及動員能力或利益可輸,只能對外呼籲而已...一切盡人事中~
以上贅言了!
徐老師對我們提議之協助,請容我們於後續向有關機關陳情時,先將您的職銜大名併例支持、關注人士。
如果徐老師或同業專業人將或志同者能主動支持或行有餘力時,建請可參考我們的提案(或為適切之修正),就在屬領域或管道,向政府相關權責者建言或於建築相當產官學協助轉知。
期待,建築人在公部門亦有發展領域,並能對國家社會、建築專業有所貢獻,
醫界對於組織再造中,衛生福利部組設的全力支持,僅以期待首任衛生部長及司處級首長由具醫師資格者出任之豪情令人欽佩,
我們也期待建築專業有此豪情,土木水利人能影響建築政策、出任內政部長(主管建築),也許有朝一日換建築人做做看也不錯,哈!
我們的提案可參閱
http://bbs.archi.sdnl.org/viewtopic.php?t=4627
http://bbs.archi.sdnl.org/viewtopic.php?t=4648
http://bbs.archi.sdnl.org/viewtopic.php?t=4759
如需額外資訊交換email:aec.division@gmail.com

徐岩奇 寫:誰來承辦公有建築都不會比現在更糟了?...建築背景的公務員本來就很少, 大多數在營建署, 但大家認知它不要相害就好了, 以致於大家對這議題麻痺了?

請問除了連署, 還有什麼方式幫得上忙?
aec.division
 
文章: 56
註冊時間: 2012 2月 13 (週一) 8:32 pm

文章kogiga » 2012 5月 02 (週三) 8:33 pm

土木工程的構法、材料(質)、設備,相較建築單純的多,供應商的目標市場固定,大者恒大,綁政府就好了,不用綁標,設計顧問不見得要得到回扣。
建築工程通常單一設計中,構法、材料(質)、設備相對複雜、多樣,大小供應商一堆,就會有人想走捷逕、後門,設計者多為自然人,有人一拍即可互謀其利,在職業道德低下或專業倫理不振的社會中,拿回扣的疑慮,不是捏別人也有就會化解危機。
另外,有時候,綁標是發生在專業的怠忽(惰),不經意或么材料設備廠提供細設詳圖,也有見聞就是了。
這些,不只是環境、法令改變可成,也要人的自重或自愛的。
kogiga
 
文章: 213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2 (週一) 3:4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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