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雄--建築師與沒有名字的人


建築之美、建築推廣

文章shaoyen » 2009 7月 04 (週六) 11: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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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家是不錯的稱呼。

registered architect= 建築師
沒有執照的專業人士 = 建築家

很不錯吧?在日本,要加上「家」這個字是有一定的成就才可以的。所以會有空手家、劍道家、華道家、建築家等等的稱呼。

根據wikipeida日本的記載,在日本,「建築家」這個名號並沒有法律的效力。相當於台灣「註冊建築師」的名稱,在日本是「一級建築士」。但一般來說,隨便誰都可以自稱建築家也是現實的狀況(有點像台灣的「名媛」)。「建築家」一詞並沒有明確的定義,一般來說:

1. 得過建築相關獎項的人
2. 廣為人知的著名建築物設計者
3. 日本建築家協会的会員

等等,稱為建築家的狀況也相當多。在大眾媒體以「一級建築士」作為強調其權威性的用語,而業界則以「建築家」來作為「作家性」以及「職能性」的稱呼。

所以,我覺得「建築家」是一個相當合適的名號,用來稱呼像林洲民、簡學義等那樣沒有執照,但是有建築上相當成就的人士。另外,在日本,「建築設計事務所」(就是「建築家」的事務所啦)這樣的公司名稱是可以被接受立案的,不像台灣。

怎麼樣?我們來推展「建築家」這個稱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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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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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固齒器 » 2009 7月 04 (週六) 11:33 pm

也可以叫「建築設計師」的。
法令有法令的規定,合於法令,應該是前提的。
不然我也自稱律師吧!
我旁聽過法律系的課程,也幫親戚寫過狀紙。照中國的傳統觀念,也可以是狀士。
換句話說,就是今天的律師。
不用急於用「稱謂」來取得大眾的認同,不管是飛機上的婦人或是親戚。
自己認同自己的專業和內涵即可。不需要用「律師」「建築師」「醫師」這類比較具有專業的頭銜來得到社會位置的安全感,解決認同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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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俊雄--建築師與沒有名字的人

文章shaoyen » 2009 7月 04 (週六) 11:34 pm

colet 寫:本來就是這樣啊...要照遊戲規則來啊
啊不然你說"醫師"會計師"律師"她們還要不要玩呢?


涉及簽證的部分,需要由國家認同的專業身分來執行,這是沒有錯。但是建築這個行業,身為傳統「四大師」之一,與其他三師不同的地方,是建築有「作家性」。詳細的辯論我不太希望進行,我只想說,只要保持有專業人士的簽證以負責公共安全就好。

當然這是在台灣的特殊生態衍生出來的問題,如果是像歐洲那樣畢業就是建築師,當然就沒有這些問題了。
shao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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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固齒器 » 2009 7月 04 (週六) 11:47 pm

同時我也覺得,不要到國外讀幾年書,就整個倒光自己生長環境的理解。
每個國家有每個國家的狀況,不是放諸四海皆準。
更何況,如果飛機上的婦人也問一同個問題。
licensed 好拿嗎?這不是更尷尬。一般人稱呼建築師,其實也是認為是開業或註冊建築師。
難道會有醫生說,我是醫生,但是我沒有完開業程序所以還不能看病之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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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shaoyen » 2009 7月 04 (週六) 11:52 pm

固齒器 寫:同時我也覺得,不要到國外讀幾年書,就整個倒光自己生長環境的理解。
每個國家有每個國家的狀況,不是放諸四海皆準。
更何況,如果飛機上的婦人也問一同個問題。
licensed 好拿嗎?這不是更尷尬。一般人稱呼建築師,其實也是認為是開業或註冊建築師。
難道會有醫生說,我是醫生,但是我沒有完開業程序所以還不能看病之類的話。


licensed是形容詞,名詞是license。你要說國情的話,大概台灣人裡面十個有八個認為建築師跟室內設計師比起來,室內設計師比較「秋」。建築師就是幫房子畫畫圖的人,至於有沒有執照,大概沒有什麼人關心。

至於醫師,沒有什麼好講的,考得進台灣醫學系又畢得了業的,基本上國考是去參加就好了吧。真要講起來,各行業的差異,只怕比國家的差異還大。
shao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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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設計師真的比較"秋"喔

文章colet » 2009 7月 04 (週六) 11:58 pm

shaoyen 寫:大概台灣人裡面十個有八個認為建築師跟室內設計師比起來,室內設計師比較「秋」。建築師就是幫房子畫畫圖的人,至於有沒有執照,大概沒有什麼人關心。


室內設計師真的比較"秋"喔,交女朋友(甚至交朋友)很多人都比較喜歡室內設計師...建築師?不是很操勞嗎?責任又重....很多人對你沒性趣啦....
co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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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shaoyen » 2009 7月 04 (週六) 11:59 pm

室內設計師通常比建築師帥,因為建築師通常肚子大大頭禿禿,看起來髒髒油油的。
shaoy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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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俊雄--建築師與沒有名字的人

文章建築家 » 2009 7月 05 (週日) 12:32 am

王俊雄 寫:建築師與沒有名字的人
這篇文章想問:在台灣社會,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建築專業工作人員,該怎麼稱呼?
讓自己捆限在「知識/權力」體制中侈言改革與進步,往往自身就是改革與進步的絆腳石。很體制化、很ㄍ的台灣建築界,該還給這些「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建築工作人員」一個名稱吧!更重要地,藉此解放建築,而且讓自己也自由吧!

我覺得首先要釐清王俊雄老師對於:「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建築專業工作人員」的定義是什麼?「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建築工作人員」到底是指哪個職務應該要說明清楚,是指沒有建築師執照執行建築師業務?還是幫忙主導設計?或是其他等等?應該要先交代清楚,避免大家誤解。因為,文章裡要傳達的主軸論點基礎?是很模糊與薄弱的。給這些「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建築工作人員」一個名稱,是否就能達成改革的目的?是要改革什麼,文章的內容小弟的解讀仍是相當模糊,百思不得其解。

王俊雄 寫:二次戰後,隨著國民政府統治的到達台灣,這部沒有經過中國公民社會討論過的建築法,接著又在沒有經過台灣社會的任何討論下,在台灣施行,台灣社會因此才有了建築師執照制度。

另外,建築法的修訂有其源由,立法院或營建署或相關著作應該查的到,且建築法歷年陸續有修訂,不知王老師覺得法規哪裡不妥當呢?可以更準確的提出討論,文中提到建築法沒有經過中國公民社會討論過及台灣社會討論,這樣說法是否是對立法的過程不夠瞭解呢?現在一個法案的修訂,有各委員會及各法規會審查,不是單一人的作為,是一個嚴謹的過程。一個法案如何進行社會討論後再實行?這是很令人疑問的說法。因此,我是建議這樣的文字要謹慎使用,會讓學生或初學者誤解建築法的立法旨意,似乎是在暗示這樣草率的法規是不用遵守的?印象中很多老師都在學校,教學生設計時,都說不用管法規,以後再說,甚至導致學生畢業後排斥法規現象,這樣的教學方法是很不妥當的。

最後我提出一個小疑問,這篇文章最主要的目的是為何?是教育?是批判?是建言?是喃喃自語?
小弟認為一篇文章的價值,要對人有益不要誤導視聽,尤其以一個老師的身份來寫文章,更應該用詞嚴謹,與大家共勉之吧!
建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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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9 7月 05 (週日) 12:59 am

上GOOGLE搜尋王俊雄老師的資料,原來王老師的博士論文為:「國民政府時期南京首都計畫之研究」,難怪會寫到建築法在民國政府時期及「知識/權力」的文字。

按建築法沿革(全國法規資料庫):
名  稱:建築法 (民國 98 年 05 月 27 日 修正)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
本法中華民國 98.05.27 修正公布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公布日期:民國 27 年 12 月 26 日 修正日期:民國 98 年 05 月 27 日
1.中華民國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 47 條
2.中華民國三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 50 條
3.中華民國六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總統(60)台統(一)義字第 839 號 令修正公布全文 105 條
4.中華民國六十五年一月八日總統(65)台統(一)義字第 0064 號令修 正公布第 3、7、13、27、34、35、39、40、48、52~54、58、59、68 、70~77 條條文;並刪除第 17、18、21~23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七十三年十一月七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 11、25、29、34、36 、45、46、48、54、60、70、72、74、76~78、83~91、93~95、99~ 202 條條文;增訂第 34-1、70-1、77-1、96-1、97-1、97-2、99-1、1 02-1 條;並刪除第 37、38、57 條條文
6.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八月二日總統(84)華總(一)義字第 5659 號令修 正公布第 74、76、77、90、91、94、95 條條文;並增訂第 77-2、79- 1、95-1 條條文
7.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日總統(89)華總一義字第 8900301100 號令修正公布第 2、13、16、19、20、32、42、46、50、53、96、99-1 101、102、102-1 條條文
8.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十四日總統(90)華總一義字第 9000222670 號 令修正公布第 15 條條文
9.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五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101200 號令修正公布第 3、7、10、11、34-1、36、41、53、54、56、70-1、73、77-1 、77-2、87、91、97、97-1、99 條條文;增訂第 77-3、77-4、91-1 、91-2、95-2、95-3、97-3 條條文;刪除第 90 條條文
10.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二十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3000078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2 條條文
11.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3428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2、105 條條文;並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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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王俊雄--建築師與沒有名字的人

文章ZXZX » 2009 7月 05 (週日) 3:05 am

你要說國情的話,大概台灣人裡面十個有八個認為建築師跟室內設計師比起來,室內設計師比較「秋」。
:shock: 了解了解!! 原來如此

如果王先生心中真的那麼想擁有如此的頭銜 其實也可以理直氣壯的直接為自己稱呼!!

加個 "大"字 不就得了 :P 建築 "大" 師!!
Z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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