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固齒器 » 2012 12月 25 (週二) 1:28 am
"...隨著我轉入學校專任教職,以「老師」取代「建築師」後,我沒有再遇上這樣尷尬的認同危機。..."
原來作者先生這麼需要一個[頭銜]。這篇文章的作者其實可能很不夠真誠。
在台灣社會,沒有建築師執照的建築專業工作人員,不是設計師、繪圖工程員、監造在不然就是工務,也可以是會計或老闆。認定上或定位上其實沒有這麼困難。
作者不是從小到大在國外出身,完全受國外教育,只是大學畢業後,用力唸英文然後去國外念幾年書(就算三五年,這不算是從小受西方教育吧!)。沒有理由不知道台灣社會認知中的建築師,就是經過國家考試鑑定的建築師。正如在台灣的我們無須質疑任何一個醫生是通過國家考試認證醫生還是只是一個醫學院畢業的醫療從業人員,沒有執照就是密醫。在當年那一個家族聚會中,與其說是不假思索,其實也許只是希望打腫臉不要被抓到。或說,作者真的很需要一個頭銜來平衡花了這麼多錢出國念書,唸到很高的博士學位,但還沒有一個被國家機構認可的[頭銜]。
其實,一個建築師的作品不論造型是否驚天動地,基本上符合法規,滿足業主需要,也算盡本份。
其實,我們真的不用過度神化[建築師]應該做哪些事。那些神話的期待,可以當我們自己成為後,慢慢實現。
"...隨著我轉入學校專任教職,以「老師」取代「建築師」後,我沒有再遇上這樣尷尬的認同危機。..."
建築師的職責或本分,就是做出好建築,就像醫生的本職就是救人一樣,教書、演講、寫評論、寫書、開補習班、賣雞排,都不是建築師的本分。可以同時兼任,但卻不是同一種身分,無須用神話錦上添花。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很多人,可能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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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齒器 於 2012 12月 27 (週四) 12:36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