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dro Hsieh 寫:4.所謂的監理就是我們的監造,但是監理公司和設計院是"脫鉤"互不隸屬的單位,監理公司有權力不經建築師同意修改圖紙,well 監造在取得建築許可後有和建築師平起平坐的大權,那麼......。(當時我坐在甲方的位子,出錢是大爺,也改了設計院/台灣建築師的圖)
5.台灣建築師制度是仿效西歐的制度,回歸到architect這個字源的意義,建築師本就要管理一大群人,古代的建築師還得計算伙食費和工資。畫圖當然很重要,但建築師畢竟不是待在畫室裡面的畫家。業主需要建築師當consultant解決問題。
6.該改善的是大陸的建築師(含建管)制度,台灣的制度和歐、美、日先進國家的重合性比大陸高,這也讓台灣建築師、業主有較佳的機會國際合作,減少磨合期的損失。台灣的制度當然有許多需要改善,但也不是革命式的扭轉。
7.設計監造酬金的計算結構台灣和大陸明顯不同。台灣有需要改善,但不應該是蓋印章即可收取巨額的酬金。
要國際化,台灣建築界需要的是歐、美的先進的營建技術和管理能力,以台灣身處海洋之中,直接進入太平洋或大西洋即可,何須借道大陸呢?例如北京奧運運動場不就請了歐美一流建築師設計監造,所以截彎取直的取得一流建築師和事務所的know-how不是更重要,也是更省時嗎?
這樣的討論很好, 謝謝提供資訊
這些年我會投入在制度改革的問題, 主要發現制度影響建築師太大了
台灣自稱為法制化的國家, 所有事情就都被規範在法之下
法出了問題, 建築執業就出問題
就我觀察, 台灣的的制度乃抄襲, 再加土法煉鋼而成, 並非單一受哪個區域影響
比較多來自於日本, 緣於早期台灣建築與日本關係密切, 留日的學者掌握多數資源
但是在抄襲舊版的同時(比如技術規則), 日本也不斷向歐美師法, 不斷改變
在抄襲的過程, 沒有整合的能力, 就因此常零零落落, 錯亂, 矛盾(很多山頭各據一方)
曾光宗老師提及.....沒抄到好的, 壞習慣倒是很多(派系惡習)
雖然說是抄日本的, 但日本也沒像台灣這樣嚴苛, ....這實在不怎麼有趣
到後來出現混合體制, 可以理解, 因為留學歐美回來的漸多
PCM體制等來自美國, 統包又來自日本
日本營造體系堅强, 有特殊國情, 台灣又不一樣
所以如果沒有整合那就可怕了, 權利義務關係混淆
建築師愛做設計, 壓根不會想去管制度的問題
多發生切身之痛, 才驚覺制度殺人
約在2000, 大陸取得奧運舉辦權之後, 所有國際合作展開
大陸copy AIA的考試, 執業, 營造體系, 也可以理解, 因為仇日, 自然不考慮日本那一套
所以現在大陸有關建築師執業, 權利義務劃分的邏輯, 完全師法美國
就沒有出現台灣搞出四不像的制度的問題
大陸依據美系的制度, 制定的觀念也非常合乎邏輯
就是清楚劃分業主, 設計, 營造的責任義務
這其中彼此有交集處
因此出現中介公司(負責各階段審查圖說), 解決業主與設計單位的問題
出現監理公司, 解決業主與工程隊的關係
建築師與工程隊沒有合約關係, 所以對現場的要求, 必須透過業主, 再透過監理單位
建築師當然不需爲任何的施工品質問題負責, (除非設計錯誤, 但其中有中介審查背書)
所以有建築師問, 那我們如何管控工地品質?
因此又掉入邏輯陷阱, 既希望可以控制品質, 品質出現問題, 又說沒建築師監造責任
爭議永遠沒完沒了, 別人也聽不懂, 除非祈禱每次都出現竹中來營造, (日系)
日系的制度, 恐怕也只有在日本才行得通, 因為日本營造(木工, 大工)傳承千年, 是種榮譽
台灣更完全沒這個條件, 所以如果一直認為施工品質需要由建築師控管
這個惡夢, 陰影就永遠跟隨台灣的建築師
台灣自己養成的建築師, 為何贏不了國際競圖? 連自家辦的也是?
一, 養分不夠, 二, 台灣營造水準的陰影, 影響了揮灑的勇氣(被嚇大)
台灣的建築師如果不能脫離監造的問題, 我認為...無法到國際競爭
當然, 要學AIA, 一定是整套的, 就像大陸
與大陸設計院討論過程, 他們解釋
大陸的制度設計, 營造廠是要負完全的責任
公務經理要背負終身責任, ....那敢偷工減料(台灣營造廠關了, 就找不到人)
必須畫shopdrawing, 施工detail就在這裡得到管控(shopdrawing 是關鍵)
價格標(最低標)之前, 必須先開資格標, 過濾不良廠商(台灣只有比價)
至於監理能否自行改圖, 不經設計院同意?我不確定, 但我想應該控制
所以我心驚的是什麼? 大陸建築師只要專心做設計就好
國家的制度負責來提升營造廠水準, 不要你建築師管
那麼, 大陸的建築師設計的能量, 能不被引爆?
即使現在, 看來台灣建築師設計還是做得比較活潑
但很快就會被超越, ......制度造成的
借道大陸邁向國際的意思是
大陸設計了一套吸引人才的制度....(我相信還是會存在缺點)
台灣建築師普遍遇到看似無解挫折的同時, 不會想拐個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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