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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不遠 公權力仍害命...請大家留意這篇讀者

文章發表於 : 2008 9月 23 (週二) 9:37 pm
徐岩奇
921不遠 公權力仍害命

【聯合報╱蔡榮根(台灣省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蔡志揚(執業律師)】 2008.09.21 03:51 am


九二一地震九周年前夕,辛樂克颱風過境似乎再次向國人揭發公權力廢弛枉害人命的事實。

后豐大橋在去年八月就已列入十大危橋,但一年多來沒有任何補強重建,廬山綺麗飯店等一棟棟無照的高聳建築物坐落於河川行水區,政府卻視而不見、任令違法營業,終於釀成災害。九二一地震帶給台灣的重創及震撼,似乎未曾讓顢頇的官員警醒過。

公共安全是長期性工作,一向不為短視政客所重視。九二一地震造成台灣無數的大樓及民房倒塌,政府對此的檢討,僅僅是提高建築法規的耐震設計係數,但是只要稍微有點常識的人就知道,「徒法不足以自行」,耐震規範訂得再怎麼嚴格,若未能落實在設計和施工上,終究也是枉然。

民間建築工程,政府主管單位一向以「行政與技術分立」當藉口,放任民間業者及專業人員自己負責,但實際上是沒有人負責,就像台北市東星大樓倒塌造成八十七人罹難的慘劇,至今卻只有一位小小的工地主任因為來不及落跑出境而遭到追究判刑。

所謂「行政與技術分立」,指的就是一棟建築申請案,政府不必審查有關技術的事項,房子出了問題由建築相關業者自負責任,美其名是要增加發照效率,實際上卻是政府為了要推卸責任的藉口。但維護公共安全是國家根本的職責,目前台灣的作法是美日及歐盟等先進國家無法想像的。

更有甚者,政府管理機關放任建築師對監造工作祇負責書面審核,不必為建築物的品質及安全把關,再訂定所謂建築管理書表,由沒有監造權的專業技師簽章負責。因此建築師最後不必負屋倒人亡的責任,專業技師卻必須負責。建築物的施工監造制度,不過聊備一格,掩耳盜鈴而已。

辛樂克颱風帶給國人斷橋樓倒的畫面震撼,不久將會被其他新聞或八卦所取代,但公共安全其實是你我最切身的問題,受難者及家屬確實應該依法得到國家賠償,但事後賠償終究無法填補喪失親人的悲痛,我們的媒體及民代除了關心賠償問題之外,更應該關心事前防範的制度設計,預防更甚於治療,希望我們任何一個人都不要成為下一個犧牲祭品。

【2008/09/21 聯合報】@ http://udn.com/

文章發表於 : 2008 9月 23 (週二) 9:56 pm
L-archi
http://bbs.archi.sdnl.org/viewtopic.php?t=560
日本建造執照結構審查與施工勘驗制度介析-蔡志揚律師

從這篇文章可以發現蔡志揚律師對於建築工程施工勘驗,公部門應負起國家賠償的責任很堅持,所以,他們有他們的立場在,只是看了真的很無奈,建築技術與行政分立,只是營建屬喊一喊,司法機關、檢調又不鳥妳。

建築人應該要團結一點,如果還是悶者頭只做設計,總有一天會真正變成別人的繪圖代工,指日可待啊~ :(

文章發表於 : 2008 9月 24 (週三) 12:21 pm
徐岩奇
這篇文章, 好像建築界與技師界多大的深仇大恨
橋樑倒了, 違章建築倒在水裡, 也可以扯到建築師監造不實, 公務員瀆職

技師界在爭監造權, 爲了工作權之爭
不惜破壞整體工作環境, 讓監造變成燙手山竽, 叫建築師讓出監造權

矛盾是, 建築師派在工地的, 多是土木的子弟
在這種相互毀滅的發展, 以後技師來做不也是燙手山竽?

.....

文章發表於 : 2008 9月 24 (週三) 4:46 pm
kogiga
土木技師公會的技師報,因為業務常會看,
但其中常有些土木(結構)技師撰文,結論寫著寫著,
就扯到建築師設計監造權上,這種文章我看了就很厭煩。

說實在,檢討別人很容易,但檢討自己要有勇氣,
岩奇兄,顯然是勇者。致上我的敬意。
徐岩奇 寫:這篇文章, 好像建築界與技師界多大的深仇大恨
橋樑倒了, 違章建築倒在水裡, 也可以扯到建築師監造不實, 公務員瀆職
...(恕刪)
.....

文章發表於 : 2008 9月 24 (週三) 4:52 pm
Miso
徐岩奇 寫:這篇文章, 好像建築界與技師界多大的深仇大恨
橋樑倒了, 違章建築倒在水裡, 也可以扯到建築師監造不實, 公務員瀆職

技師界在爭監造權, 爲了工作權之爭
不惜破壞整體工作環境, 讓監造變成燙手山竽, 叫建築師讓出監造權

矛盾是, 建築師派在工地的, 多是土木的子弟
在這種相互毀滅的發展, 以後技師來做不也是燙手山竽?

.....


請問岩奇曾在報上投書嗎
這部份我如果多一點了解就會做

文章發表於 : 2008 9月 24 (週三) 5:44 pm
徐岩奇
投書? 像這種辯論, 報社沒有興趣刊登
報社喜歡腥羶的, 類似...土木界瀆職, 這種喪失理智的標題

有許育星建築師來信, 提及最好的方式, 就是由公會提告
但恐怕應該想一下, 整體的戰略, 那個"林"到底是什麼
招架這種事, 處於被動, 又很厭煩
這次過了, 不會沒有下ㄧ次

...

文章發表於 : 2008 9月 24 (週三) 6:31 pm
Miso
徐岩奇 寫:投書? 像這種辯論, 報社沒有興趣刊登
報社喜歡腥羶的, 類似...土木界瀆職, 這種喪失理智的標題

有許育星建築師來信, 提及最好的方式, 就是由公會提告
但恐怕應該想一下, 整體的戰略, 那個"林"到底是什麼
招架這種事, 處於被動, 又很厭煩
這次過了, 不會沒有下ㄧ次

...


由公會提告
很好
把事情一次挑明說清楚
哈哈
只怕公會瞻前顧後只會私下哀哀叫.........

文章發表於 : 2008 9月 25 (週四) 9:54 am
徐岩奇
kogiga 寫:土木技師公會的技師報,因為業務常會看,
但其中常有些土木(結構)技師撰文,結論寫著寫著,
就扯到建築師設計監造權上,這種文章我看了就很厭煩。
.....


技師報對政策的影響, 恐怕比建築師界的雜誌更廣
老實說, 建築雜誌有些太專業, 連建築師自己有時也不讀書的

但技師報沒幾頁, 卻ㄧ直重複放送有關建築師負面的, 敵意的訊息
這些報導流傳在....土木人的子弟之間, 包括技師, 工程會, 營建署, 基層公務員....
有多少人具備判斷力, 分辨這些文章是非? .....建築師界也有類似問題
所造成的敵意鋪天蓋地而來, 惡性循環

技師在專業工作中, 就像我們的兄弟
平常的工作對待上, 脣齒相依, 需要好的技師搭配...完全沒問題
怎麼換到公會的場景, 便頃公會的力量要打仗
像台灣建築與土木界打成這樣子, 在全世界很難找到....

執業環境改善的努力, 就在這樣背景下寸步難行

...

文章發表於 : 2008 9月 25 (週四) 11:42 am
HSM
參考衛生署24日公佈放寬對三聚氫胺標準的政策
(聽說是參考香港23日訂出2.5ppm標準,國際標準的50倍,中國給畜生吃的標準是2ppm,以後超過都賣來台灣給人吃好了)
921後
應該大幅下降耐震標準
讓全部未達標準就地合法過關
壓死人? 你不要蓋那麼高就好了阿!
違章?? 全部容積都乘50倍 就可以了阿~

文章發表於 : 2008 9月 26 (週五) 10:34 am
徐岩奇
llmj 寫:
從這篇文章可以發現蔡志揚律師對於建築工程施工勘驗,公部門應負起國家賠償的責任很堅持,所以,他們有他們的立場在,只是看了真的很無奈,建築技術與行政分立,只是營建屬喊一喊,司法機關、檢調又不鳥妳。


有效能的社會, 本來就應該技術與行政分立

這位蔡志揚律師的背景不知如何
我看了他的論文, 直覺他的看法好複雜
又引日本.....?

蔡榮根這篇文章論述有矛盾, 以片蓋全, 污陷監造者
王乙鯨建築師不就有事? 哪一位技師因此被判刑?
制度如果是不技術與行政分立, 社會進步豈不牛步化?
專業不該有自律的能力? 找公務人員墊背, 然後要求公務人員來管專業
機關需要養一堆人, 然後又罵政府管太多, 缺乏效能?
提歐美日?

蔡志揚律師應有的判斷, 如何會犯幫忙背書這種錯?

所謂「行政與技術分立」,指的就是一棟建築申請案,政府不必審查有關技術的事項,房子出了問題由建築相關業者自負責任,美其名是要增加發照效率,實際上卻是政府為了要推卸責任的藉口。但維護公共安全是國家根本的職責,目前台灣的作法是美日及歐盟等先進國家無法想像的。

更有甚者,政府管理機關放任建築師對監造工作祇負責書面審核,不必為建築物的品質及安全把關,再訂定所謂建築管理書表,由沒有監造權的專業技師簽章負責。因此建築師最後不必負屋倒人亡的責任,專業技師卻必須負責。建築物的施工監造制度,不過聊備一格,掩耳盜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