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台灣建築創意何處去-張基義老師

全球化台灣建築創意何處去
文:張基義 交大建築研究所、建改社
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先生曾在演講中論及”在全球化的世代裡,商人無國界,但有國籍;品牌無國界,但有國籍;資金. 有國籍,但流通無國界;人才有國籍,但服務無國界。”全球化的衝擊下,文化創意產業早已經突破了空間疆界的限制。台灣音樂與娛樂人才在大陸彼岸廣受歡迎,台灣電影與紀錄片也常在海外得獎。台灣建築設計創意屢屢在海外獲獎,也可視為台灣軟性國力呈現於國際舞台的重要指標。
日前欣聞立足台灣的AIA建築師何以立、侯貞夙,榮獲新加坡國家藝術館國際設計競賽最後決選的新聞,亦可視為台灣建築之光。何以立、侯貞夙表示新加坡政府規劃時的用心、細心、務實與專業,對比台灣政府經常沒有事前周延的規劃,光透過採購法公開招標完成程序,徒增資源與時間的浪費。新加坡政府處理公共工程務實漸進與透明公開的程序,實在值得我們客觀比較虛心學習。何以立、侯貞夙多年前負責規劃設計台北市草山行館藝術家工作坊所遭遇痛苦的行政程序煎熬,對比新加坡政國家藝術館國際設計競賽的清楚流程,專業的官僚體系與合理的行政程序所造成設計者最終可以發揮的空間真是有天壤地別的差異。以本案為例,新加坡政府至少做到下列三點專業作為值得我們參考。
第一: 按部就班規劃設計不搶短線不躁進。新加坡政府已事先完成因應未來十年、二十年的詳細規劃、定位和基本規範,才對外公開徵求設計案。新加坡國家藝術館之籌備始於2005年。兩階段競圖於2007年3月開始向全球公開徵求設計案,共有來自29個國家、111件設計案參選,在國際評審團評選後,第一輪在5月初選5件設計案,最後又在8月複選出前3件。隨後舉辦大型公開展覽,並廣作民意調查與精確的預算估價與技術評估。將於2008年第一季宣布最後決選設計案的勝出者,預計2012年興建完成。
第二: 國際網路徵件過程公開透明,設計展覽全民教育。事先公佈評審委員名單,以國內外博物館館長與建築專業者為主,絕無拼湊非博物館或建築專業以外的人士擔任評選委員。網路可以直接下載所有競圖投標文件。
第三: 文化資產保存與創新並存。兩座老建築定位為維護建築主體與歷史,整合藝文、旅遊的多用途新加坡國家藝術館。總計48000米平方公尺之樓地板面積不但提供12000平方米之藝文展出場所、8000平方米之餐飲、商業空間外還要求保留百分之二十五作為機電設施, 展覽支援及辦公室。是一實用且兼具文化、生活等觀光文化理念之空間。前三名的提案都是以空間內涵的形態建立任何與文化資產共構的可能性,絕對沒有仿古複製假骨董的膺品設計。
回顧過往幾年台灣建築專業經歷教育部921新校園運動、觀光局國家門戶計畫、水利署新河川運動、行政院台灣地貌改造運動、故宮南院計畫、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計畫、台中歌劇院計畫….等,藉由公開的國際競圖、創新的評選機制、清晰的空間願景、彈性的行政作業流程,似乎將沈寂已久的建築能量累積至相當可觀的高點。但是,上述都是特殊時空因數下的零星個案,現行落伍的法律與制度並未配合作適度的調整修改,以致於遴選出的優良建築團隊宛如被推上鋼索上的專業,隨時都有可能功虧一簣半途夭折。許多受上一波台灣建築新機會吸引,放棄國外知名事務所工作機會返台打拼的年輕專業者,經歷數年殘酷不健全的建築環境之後,抱憾回來得太早鎩羽而歸。目前台灣公共建築顯而易見有下列三大迷失,虛耗了多少專業能量卻未能有實質的執業環境改善。
第一: 主辦機關重程序合法不重結果合宜的迷思。公共建築競圖階段評選委員的聘任過多建築以外的各類專業,無法挑選出有創意與執行整合能力的建築師,競圖淪為比零星知識的作文比賽。無使用者與專家參與先期規劃,將空間機能與發展方向定位,導致建築物機能不明確,工程預算編列毫無依據。承辦機關為了趕績效,給建築師的設計時間不足,導致預算書圖不完整,或預算編列不足而多次流標。時間浪費原物料飆漲,只好辦理變更設計或分項發包。設計過程當中,林林總總的都市設計審議、綠建築審查、文化資產審查、公共工程審查…等過度偏狹專業堅持的審查會議,取代了共同拋議題尋求有創意解決策略的工作會議。其結果,往往讓公共建築淪為狹隘專業觀點的拼裝品。例如:台灣當前綠建築指標剛性審議的操作方式,間接扼殺了多少創新詮釋生態觀念與技術的熱情。都市設計審議亦常淪為交通影響評估、斜屋頂形式、傳統建築圖騰的大拼裝。文化資產審查亦逼使建築師大量複製假骨董,放棄新舊共構古蹟重生的任何可能。教育部建築審查,規定建築物開放空間不得大於25%的不合理限制,使得任何中介空間的設計都被貼上浪費空間的標籤。
第二: 採購法公平與防弊的迷思。各級政府機關勞務採購契約,任意更改或增加不合理事項,違反公平合理原則。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契約之契約價金。各項罰項如逾期罰款、數量漏列、監造疏失等之扣罰計算未依設計疏失或監造疏失分別計算扣罰,而以契約總價金予以計算扣罰,不符合公平合理性。公共工程最近又回歸最低標,鼓勵廠商低價搶標。廠商得標後不但沒有繪製現場施工圖發展新技術新工法的意願,甚至是耗盡心思尋找預算書圖中有任何遺漏的項目,委託法律顧問發文申報停工辦理追加,漫天要求追加預算工期或聲請仲裁。唯有給予建築師適當的設計時間,編列適當的設計費用並且讓設計費適切的與工程費脫勾,建築師方能清楚的以業主的預算為依歸,適當調整設計而不追加工程費。只要以專業性為主導公平透明的評選機制,最有利標也未必等同於工程弊案或圖利廠商的代名詞。
第三: 審計單位過度依賴量化數據查核,造成設計與監造責任無限大的迷思。我國審計部對政府機關之決算,除予以審計外,還加以「審定」,因此偏重決算數字的正確性。依工程成規及慣例,圖說數量之編列,因各種材料損耗之預估計算偶有差距,而數量估算之誤差之罰則,除超逾或漏列部份之服務費不予給付外,並就變更設計而增加工期部份再與扣罰,造成一罪多罰的怪現象。審計單位只重視數據與過程,不重視結果,使得公共建築永遠採購到次級的同等品。建築設計監造因為要應付審計制度,耗費了過多的人力處理量化的文書作業,疏於質化的設計作業。任何仔細的設計到現場施工階段,依然有收不完的細部,需要以設計的觀點在現場做適切的調整。嚴苛的審計制度造成縱使圖面有誤錯也要錯到底的荒謬,很少建築師願意為了貫徹設計上的細部,負擔變更設計但不追加預算的負擔。
我們處在一個充滿矛盾的年代,台灣政治陷於統獨爭議藍綠對抗,國家機器空轉虛耗,使得建築專業法律與制度修改停滯不前。台灣公共建築為了維持行政程序上的假公平,虛耗了多少專業能量也不遑多讓。落伍的制度與法律若不修改,縱使有令人驚艷的設計也僅是曇花一現。繁瑣冗長的審查與嚴苛數據量化的審計,誤使建築師陷入不平等合約的泥沼。縱使入聯公投、兩岸三通都順利達成,我們依然盼不到建築專業環境的正常化。建築設計專業發展在台灣捉襟見肘一籌莫展,終將逼使年輕的建築設計專業人才到對岸或海外覓尋機會,牽動亞洲建築創意版塊消長。
文:張基義 交大建築研究所、建改社
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先生曾在演講中論及”在全球化的世代裡,商人無國界,但有國籍;品牌無國界,但有國籍;資金. 有國籍,但流通無國界;人才有國籍,但服務無國界。”全球化的衝擊下,文化創意產業早已經突破了空間疆界的限制。台灣音樂與娛樂人才在大陸彼岸廣受歡迎,台灣電影與紀錄片也常在海外得獎。台灣建築設計創意屢屢在海外獲獎,也可視為台灣軟性國力呈現於國際舞台的重要指標。
日前欣聞立足台灣的AIA建築師何以立、侯貞夙,榮獲新加坡國家藝術館國際設計競賽最後決選的新聞,亦可視為台灣建築之光。何以立、侯貞夙表示新加坡政府規劃時的用心、細心、務實與專業,對比台灣政府經常沒有事前周延的規劃,光透過採購法公開招標完成程序,徒增資源與時間的浪費。新加坡政府處理公共工程務實漸進與透明公開的程序,實在值得我們客觀比較虛心學習。何以立、侯貞夙多年前負責規劃設計台北市草山行館藝術家工作坊所遭遇痛苦的行政程序煎熬,對比新加坡政國家藝術館國際設計競賽的清楚流程,專業的官僚體系與合理的行政程序所造成設計者最終可以發揮的空間真是有天壤地別的差異。以本案為例,新加坡政府至少做到下列三點專業作為值得我們參考。
第一: 按部就班規劃設計不搶短線不躁進。新加坡政府已事先完成因應未來十年、二十年的詳細規劃、定位和基本規範,才對外公開徵求設計案。新加坡國家藝術館之籌備始於2005年。兩階段競圖於2007年3月開始向全球公開徵求設計案,共有來自29個國家、111件設計案參選,在國際評審團評選後,第一輪在5月初選5件設計案,最後又在8月複選出前3件。隨後舉辦大型公開展覽,並廣作民意調查與精確的預算估價與技術評估。將於2008年第一季宣布最後決選設計案的勝出者,預計2012年興建完成。
第二: 國際網路徵件過程公開透明,設計展覽全民教育。事先公佈評審委員名單,以國內外博物館館長與建築專業者為主,絕無拼湊非博物館或建築專業以外的人士擔任評選委員。網路可以直接下載所有競圖投標文件。
第三: 文化資產保存與創新並存。兩座老建築定位為維護建築主體與歷史,整合藝文、旅遊的多用途新加坡國家藝術館。總計48000米平方公尺之樓地板面積不但提供12000平方米之藝文展出場所、8000平方米之餐飲、商業空間外還要求保留百分之二十五作為機電設施, 展覽支援及辦公室。是一實用且兼具文化、生活等觀光文化理念之空間。前三名的提案都是以空間內涵的形態建立任何與文化資產共構的可能性,絕對沒有仿古複製假骨董的膺品設計。
回顧過往幾年台灣建築專業經歷教育部921新校園運動、觀光局國家門戶計畫、水利署新河川運動、行政院台灣地貌改造運動、故宮南院計畫、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計畫、台中歌劇院計畫….等,藉由公開的國際競圖、創新的評選機制、清晰的空間願景、彈性的行政作業流程,似乎將沈寂已久的建築能量累積至相當可觀的高點。但是,上述都是特殊時空因數下的零星個案,現行落伍的法律與制度並未配合作適度的調整修改,以致於遴選出的優良建築團隊宛如被推上鋼索上的專業,隨時都有可能功虧一簣半途夭折。許多受上一波台灣建築新機會吸引,放棄國外知名事務所工作機會返台打拼的年輕專業者,經歷數年殘酷不健全的建築環境之後,抱憾回來得太早鎩羽而歸。目前台灣公共建築顯而易見有下列三大迷失,虛耗了多少專業能量卻未能有實質的執業環境改善。
第一: 主辦機關重程序合法不重結果合宜的迷思。公共建築競圖階段評選委員的聘任過多建築以外的各類專業,無法挑選出有創意與執行整合能力的建築師,競圖淪為比零星知識的作文比賽。無使用者與專家參與先期規劃,將空間機能與發展方向定位,導致建築物機能不明確,工程預算編列毫無依據。承辦機關為了趕績效,給建築師的設計時間不足,導致預算書圖不完整,或預算編列不足而多次流標。時間浪費原物料飆漲,只好辦理變更設計或分項發包。設計過程當中,林林總總的都市設計審議、綠建築審查、文化資產審查、公共工程審查…等過度偏狹專業堅持的審查會議,取代了共同拋議題尋求有創意解決策略的工作會議。其結果,往往讓公共建築淪為狹隘專業觀點的拼裝品。例如:台灣當前綠建築指標剛性審議的操作方式,間接扼殺了多少創新詮釋生態觀念與技術的熱情。都市設計審議亦常淪為交通影響評估、斜屋頂形式、傳統建築圖騰的大拼裝。文化資產審查亦逼使建築師大量複製假骨董,放棄新舊共構古蹟重生的任何可能。教育部建築審查,規定建築物開放空間不得大於25%的不合理限制,使得任何中介空間的設計都被貼上浪費空間的標籤。
第二: 採購法公平與防弊的迷思。各級政府機關勞務採購契約,任意更改或增加不合理事項,違反公平合理原則。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契約之契約價金。各項罰項如逾期罰款、數量漏列、監造疏失等之扣罰計算未依設計疏失或監造疏失分別計算扣罰,而以契約總價金予以計算扣罰,不符合公平合理性。公共工程最近又回歸最低標,鼓勵廠商低價搶標。廠商得標後不但沒有繪製現場施工圖發展新技術新工法的意願,甚至是耗盡心思尋找預算書圖中有任何遺漏的項目,委託法律顧問發文申報停工辦理追加,漫天要求追加預算工期或聲請仲裁。唯有給予建築師適當的設計時間,編列適當的設計費用並且讓設計費適切的與工程費脫勾,建築師方能清楚的以業主的預算為依歸,適當調整設計而不追加工程費。只要以專業性為主導公平透明的評選機制,最有利標也未必等同於工程弊案或圖利廠商的代名詞。
第三: 審計單位過度依賴量化數據查核,造成設計與監造責任無限大的迷思。我國審計部對政府機關之決算,除予以審計外,還加以「審定」,因此偏重決算數字的正確性。依工程成規及慣例,圖說數量之編列,因各種材料損耗之預估計算偶有差距,而數量估算之誤差之罰則,除超逾或漏列部份之服務費不予給付外,並就變更設計而增加工期部份再與扣罰,造成一罪多罰的怪現象。審計單位只重視數據與過程,不重視結果,使得公共建築永遠採購到次級的同等品。建築設計監造因為要應付審計制度,耗費了過多的人力處理量化的文書作業,疏於質化的設計作業。任何仔細的設計到現場施工階段,依然有收不完的細部,需要以設計的觀點在現場做適切的調整。嚴苛的審計制度造成縱使圖面有誤錯也要錯到底的荒謬,很少建築師願意為了貫徹設計上的細部,負擔變更設計但不追加預算的負擔。
我們處在一個充滿矛盾的年代,台灣政治陷於統獨爭議藍綠對抗,國家機器空轉虛耗,使得建築專業法律與制度修改停滯不前。台灣公共建築為了維持行政程序上的假公平,虛耗了多少專業能量也不遑多讓。落伍的制度與法律若不修改,縱使有令人驚艷的設計也僅是曇花一現。繁瑣冗長的審查與嚴苛數據量化的審計,誤使建築師陷入不平等合約的泥沼。縱使入聯公投、兩岸三通都順利達成,我們依然盼不到建築專業環境的正常化。建築設計專業發展在台灣捉襟見肘一籌莫展,終將逼使年輕的建築設計專業人才到對岸或海外覓尋機會,牽動亞洲建築創意版塊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