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llar 寫:陳老師你好,請問有關新制推動後,公務高考三級不能換建築師執照之相關決定。
若公務高考三級於"新制推動前"上榜,是否也適用該條例。
舉例:
假設105年新制推動,A學生於104年公務高考三等上榜,歷經一年甲等、二年乙等,
A學生於107取得換證資格,這樣A學生可以換證嗎??
陳明城 寫:你的狀況_沒問題的!
但請修足18設計學分!
105年入學新制考生,則需40設計學分!
energy03 寫:陳明城 寫:你的狀況_沒問題的!
但請修足18設計學分!
105年入學新制考生,則需40設計學分!
陳老師您好 :
關於"104學年前入學建築系、所-依舊制!"的相關內容,
有幾點問題想請教:
1.是否因為以104年為分界,又有為時5年的緩衝,
所以以104該年也計算在內往後推5年,
最多舊制就是可以考到108年呢?(104、105、106、107、108)
2.另外因為是以入學來算,而非畢業來算,
那例如真的是104年才入學的學生,到了108年6月才畢業的話,
那豈不是只能考一年舊制?.....
3.109年全部一視同仁統一新制嗎?
當初二專可考的也變成必須回校修滿40學分?...
好像很慘!!對於一些前輩真的很吃力。
不知道我的認知是否正確??
懇請陳老師給予解答及糾正。
謝謝您。
陳明城 寫:訂定落日條款_年限
年限一到全部回歸_新制考試!
interiord45 寫:陳明城 寫:訂定落日條款_年限
年限一到全部回歸_新制考試!
請問老師,設計18學分門檻是落日條款年限一到就通通改40學分嗎,
已有工作經驗年限一到還要實習認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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