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建築大師降臨的時候


建築設計、方法、創意、概念、評論。

當建築大師降臨的時候

文章hara » 2008 2月 26 (週二) 11:4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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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找建築大師做設計,變成一個如此不純粹的事情。

從當年台中市的苦跟恨美術館找了Hadid(沒蓋起來),新竹交大美術館找了Ando(動土後便沒了消息...?),還有當年台東史前博物館找了Graves(已完成),一直到最近宜蘭澳底也找了許多知名建築師一起蓋造價上億但宣稱"不是豪宅"的住宅,而Ando除了去年演講佈道之外,今年又將再度來台設計亞洲大學的藝術館(與姚仁喜合作)。「世界知名建築師來台灣設計建築物」引發了新聞媒體相當程度的關注,得以瞻仰大師風采與其智慧結晶的創作,讓許多人將之視為台灣建築界的盛事,不但為大師們創造了許多粉絲,也讓這些未蓋先轟動的建築,增添建築機能之外的許多「附加價值」。

透過建築大師們的"加持",尚未誕生在地球表面的這些建築物,籠罩著不同於一般建築物的「品牌光環」。這些光環讓這些建築物因此具有知識價值、觀光價值、廣告價值...甚至還會讓建築物「增值」!

這其實有點像是「拍電影要找大明星、推銷化妝品要找名模代言」一樣的廣告模式。我們是因為「大師」,而給予了這些建築作品肯定,還是基於對這些建築作品的瞭解,而給予認同?不論是基於大師崇拜的心裡,或國際競圖的市場機制,大師們來到台灣,留下了他事務所眾多作品中的一個,若只是狹隘地將此事操作為一種恩典賞賜的大師仰望觀點,則台灣的建築不會有健康的發展。

台灣的建築教育向來是「大師作品集」的教育,因此我們會有抄襲著各種建築流派(大多甚至只是抄襲建材)的作品出現在台灣的土地上,如此的建築思維所設計出來的建築,無法貼近他所座落的這塊土地,也距離他本來應該服務的居住者、使用者相當遙遠,只能在「好用還是好看」之間擺盪。

只是接受(或「接收」),而欠缺質疑與批判,是台灣媒體在看待這些建築大師們的作品時,經常欠缺或遺忘的立場。從殖民觀點來看,「文化」是建築殖民的矛與盾,大師的作品若只是其建築文化的殖民拓展,而台灣的建築文化要如何來因應面對,或只是跟著模仿複製?在這些建築作品背後,是怎樣的文化意涵與符號操作,傳達怎樣的意義?台灣社會又是基於何種價值觀點,來與這些大師及其作品對話?

我們自己的建築文化究竟有些什麼,恐怕才是亟待我們去瞭解與認識的(且不應只是狹隘的"傳統"建築、"閩南"建築)。唯有如此,當建築大師從世界的高空「降落」到台灣土地上,建築大師與台灣之間的關係,將不會只是上對下的階級關係,而是建築文化論辯、成長的開始。

作者:h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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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8 2月 26 (週二) 12:32 pm

找大師來作設計,這是業主的權利,只是利用大師的光環炒作新聞或操弄政治,欺騙社會大眾就是很不恰當的示範。(之前中部某政府就是很明顯的例子,背後的事情就不方便說)

我覺得大師來台灣作設計很好,可以讓台灣的建築師、建築界警惕與學習,我更希望大師的設計能融入台灣的生態、氣候、文化的應對,這樣會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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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mysmalllamb » 2008 4月 13 (週日) 9:03 pm

找大師來做設計當然很好, 可是要注意, 這些大師的設計是否真的融入了「台灣的生態、氣候、文化」, 不然這個大師一點用都沒有. 另外, 建築的社會任務也絕對是評鑑一個大師的標準, 譬如那個不知臉紅的宜蘭澳底, 居然有膽將這個行動上溯到1927年Weissenhof... 那次行動的大師是真的要解決廣大勞工階層住宅問題, 也在租屋者參與之下才設計出來, 現在真的成為遍及歐洲的中下階層住宅典型. 用建築對社會產生有用的影響, 才有資格稱為「大師」, 不然就只是有錢人的僕人罷了.

相較於1927年這群真正的大師, 澳底案子這次只能算是一群哄騙大眾的時尚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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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站長 » 2008 4月 13 (週日) 9:19 pm

mysmalllamb 寫:現在真的成為遍及歐洲的中下階層住宅典型. 用建築對社會產生有用的影響, 才有資格稱為「大師」, 不然就只是有錢人的僕人罷了


說的太好了,有實際效用的建築,才是真正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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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chao1974 » 2008 4月 13 (週日) 9:19 pm

其實 這類的事情只要能成功
對台灣的建築環境都是好事情
不管是設計委託人、設計人,或建築系學生
都會有"好"的影響
不是嗎??

別說的那麼不堪
沒那麼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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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路人 » 2008 4月 14 (週一) 10:22 am

上文談及1927年德國司圖佳的白案,個人覺得時空背景很不一樣。其時歐洲正是共產主義興起的時候,要求社會公平正義是當時的風氣(當時很多知識份子很哈蘇聯的清新作為),後人常常簡化歸功於某類人士,比如建築師(該案由密斯主導,有16位建築師參與,包括柯布),那反而對今天的同業是莫大的壓力。

要說白案立下了今日歐洲普遍的勞工房型,也是很大膽的推論,因個人所知,影響最大的只有像新興的以色列的社會主義住房。

澳底案比較像中國的長城公社或賀蘭山房,不過是建商與少數建築師與藝術家推動的案子,只是一個自由經濟市場的個案。在澳底案,一個建商手上有一塊原本預計做高球場的地,但不曉得是法規因素或經濟經因素(台灣現在高球場普遍經營不善 - 不賺錢),因此另想出路,變成高級農舍別墅推出而己。

但是不談高房價,台灣人接受這種生活型態嗎?看看從淡水到金山沿路(海)有多少空的高樓社區或別墅就知道了。就算合法蓋出推出,會不會變成另外一個三芝飛碟屋社區?

當然啦,只要是合法,就算變成澳底廢墟,又能奈他何?(台灣人真的有可能發動什麼革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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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hara » 2008 4月 14 (週一) 4:09 pm

chao1974 寫:其實 這類的事情只要能成功
對台灣的建築環境都是好事情
不管是設計委託人、設計人,或建築系學生
都會有"好"的影響
不是嗎??

別說的那麼不堪
沒那麼糟糕......


當然再「負面」的教材,都還是會有"好"的貢獻啦

但前提是:試著用不同角度來看同一件事

一個讓建設公司賺大錢的開發案
卻有可能同時是造成附近環境嚴重破壞的元兇
誰獲利了?而誰又是受害者呢?
這時候,我們該說它是一個「成功」的案例嗎?
h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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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8 4月 14 (週一) 4:34 pm

hara 寫:但前提是:試著用不同角度來看同一件事
一個讓建設公司賺大錢的開發案
卻有可能同時是造成附近環境嚴重破壞的元兇
誰獲利了?而誰又是受害者呢?
這時候,我們該說它是一個「成功」的案例嗎?


不是 :evil: 錯誤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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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路人 » 2008 4月 14 (週一) 6:29 pm

llmj 寫:錯誤的案子


是錯誤的案子又如何?誰要負責?怎麼負責?

是農發條例的錯嗎?政策的錯誤誰要負責?又怎麼負責?

。。。。

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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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chao1974 » 2008 4月 14 (週一) 9:12 pm

請問一下
這個案子錯在哪??

我沒看過圖、也沒看過報告書
跟大家一樣只看到模型
和雜誌上談的事情

然後
想請問直言這個案子錯了的人
哪裡錯了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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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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