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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亂象與農村現實

文章發表於 : 2008 4月 15 (週二) 10:26 am
hara
請暫且使用「可惜」來代替「錯誤」這個概念。

個人覺得,台灣的「農舍」,事實上已經導向「農舍豪宅化」(案例),此種發展趨勢,十分可惜。

可惜的是,這種趨勢並沒有讓社會看見農地對於台灣的真正價值所在。「豪宅」或許不是原罪,但台灣的「農地」若僅能以可否變身為「豪宅農舍建築用地」來評定其社會價值,則似乎宜蘭厝對於農舍與地景環境的努力,也將化為泡影。

事實上,「豪宅」並不是單純的「居住空間」,「豪宅」是一種社會階級的象徵,強調的是「區隔」,階級的「差異」,那建構在物質與金錢資本上的「差異」,所傳達與呈現的價值創造,仍舊來自「貧富差距」。

「澳底next-gene20」的市場操作,標榜「豪宅與景觀的結合-澳底大地」、「新豪宅美學-Next gene 20」等概念,不斷以「豪宅」來包裝本案「價值」(造價與房價),加上其所提出「「新世代的居住環境與生活風格」」的論述,似乎只有買得起豪宅的人,才稱得上是擁有「新世代的居住環境與生活風格」。

這是一種品味差異的價值塑造,對於建築開發的商品包裝來說,可成功的吸引新富階級,但可惜這種「新世代的居住環境與生活風格」的理想,仍存在著關鍵性的迷思...(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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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亂象與農村現實
轉載自:南洲山房(2006.06.16)

日前由於涉嫌台開弊案的富商游世一在宜蘭興建的「豪華農舍」曝光,引發媒體紛紛前往採訪,地方政府人員也因應媒體的要求前往關切,並表示主體合法,但是當中的戶外游泳池可能違法,再加上北宜高即將通車,使得台北富商在宜蘭興建「農舍」的話題一直延燒(據統計宜蘭每年增加300間農舍)。

為何叫做「農舍」,而不是住宅,原因就在於在「法律上」,農舍是在農地上提供推放農具、肥料等農業生產必須材料設備的建築,照理來說應該是用鐵皮等簡易材料搭建起來供遮風避雨的簡略建築。但是為何現在農舍搖身一變成了豪宅?

民國八十九年修正通過的農發條例第十八條,是農舍興建的法律依據,其實是因為當時普遍在既有的農地上,大量興建住宅的事實(根據統計,民國84到90年全台已經興建了6.4萬棟的「農舍」)所進行的「就地合法」的立法,目前會受到矚目,只是因為國人逐漸注重休閒養生,因此許多退休者就順理成章當起農民興建農舍當作養生別墅。另外,成為農舍還有很多好處,因為要照顧「農民」嘛,誰敢反對!例如:免土地增值稅、遺產稅、贈與稅等。

而從這裡也可看出,農舍現象浮上檯面是因為都市人的需求而起,而不是為了解決農村人口居住的需求而起。因此台灣只有都市計畫,卻沒有鄉村計畫,一切以都市發展為取向,因此鄉村地區的住宅與農地甚至工商業區的劃分,完前沒有規劃性,彷彿都市才須計畫,鄉村的居住環境就會自然形成?或是不用管?不想管?不能管?還是不敢管?造成土地使用管制的混亂與放任。

根據「農地興建農舍辦法」的規定,農地興建農舍最少必須0.25公頃,大約756坪,而且只有十分之一可作為農舍建築基地,其餘的十分之九則必須維持農業使用,否則就是違法。

前面提到的游世一豪宅農舍,宜蘭縣政府官員就是根據此項規定,在電視媒體鏡頭前說,裡面的游泳池非農業使用,必須拆掉。 如果這可以成立,台灣起碼有數十萬棟的農舍全部都是違法,當中的花園涼亭都必須拆除,變成種菜重稻等農業使用,但是這種規定能執行嗎?農舍發展到這種地步,若要嚴格執行,那還得了。其實游世一只要在游泳池裡面放幾隻魚,如此一來就可以凹成養殖業,那就是農業使用啦,就不用被拆了(這是真的行的通!),這就是「活用法律」啦!地方政府執法者如果不這麼凹,要硬幹的話,那縣政府招牌不被拆下來才怪。

農舍的良法美意,在「集村農舍」的規定當中,又再度被扭曲誤用。根據「集村興建農舍獎勵及協助辦法」的規定,其用意是要模仿國外的農村景緻,鼓勵農民集中興建農舍形成聚落,讓剩餘的農地的使用能夠更集中完整而不被零碎化,農業生產能朝企業化大型化發展,農村的景觀與環境,才能有所提升,因此制定該辦法,祭出每戶補助20萬元、提高建蔽率、樓地板面積等獎勵措施。

這種學者專家的良法美意,在現實社會卻變成各建商依據該辦法申請興建別墅社區的途徑根本沒有一個農村的農民自動集中起來共同興建集村農舍,甚至聽過台南縣長為了解決南科的外籍工程師居住問題,要以集村農舍方式興建社區,但後來也沒有下文。倒是有許多建商,紛紛收購購買廉價的農地,然後提出集村農舍的申請,然後以一棟上千萬的價格售出,這根本就是暴利。

例如有個建案的建築基地是在中壢,但是另外十分之九的農地卻是在楊梅,這種怪異現象,這是因為法令規定只要相鄰的鄉鎮農地,可以合併計算。這種游走法律邊緣的變相集村農舍,消費者未來若要轉售,其權益是否能確保,都將會是一個大問題。

台灣農地休耕面積日益增加,農業生產日益減少,要在農村就地生活日益艱困,農舍遍地起的現象,只是突顯台灣土地分區管制的失控,為何會失控?因為需求面的動力極大,而政府又無法以精密客觀的農村土地重劃計畫,徹底嚴格區分農地的使用等級,讓無農業利用價值的土地釋放出來,地力豐富的農地嚴格維持完整的農業生產之用,因為如果一但啟動該項社會工程,那又是一個極大的利益重分配,將攪動地方的政治生態,任何一個地方行政首長應該都不敢去捅這個馬蜂窩,否則到時候的政治角力,將會萬箭穿心。

遠的不談,談談近一點的,0.25公頃才能興建農舍的最低門檻,到底還能守多久,已經是一個早晚的問題。因為早有許多立委提案要求降低到0.1公頃,因為0.1公頃農地是加入農保的最低門檻,因此許多人購買農地加入農保之後,卻發現不能蓋農舍而心生不滿。另外農地繼承分家後,單位擁有面積逐漸縮小,因此這股民怨就逐漸形成。這種農地零碎化,農地水泥化的趨勢,恐怕將是台灣未來農業發展,甚至糧食安全的一大隱憂。

這是一種公開的騙術吧!

文章發表於 : 2008 4月 15 (週二) 11:05 am
Guo
美國其實也是差不多
對公務機構是一套:避稅裝窮 壓低成本
對消費者是一套:買我的產品 高人一等 高價訴求
自然就有暴利了
這也像選舉一樣
選前騙選票 裝窮假仙和弱勢族群是一體很麻吉
選上了真正請益的是大財團負責人....

很可惜!

農發條例發了誰?

文章發表於 : 2008 4月 15 (週二) 12:41 pm
hara
轉載自:南方電子報

作者:李慧宜

◆採訪源起

每次從台北往南部走,回到中南部的鄉村,總會看到許多的稻田,尤其到了收成的季節,滿滿的稻穗,隨著風擺動,真的可以感受到土地的生命力,不過這樣的農村風景,已經開始改變了。

要談農村的改變,就必須來看一下台灣的農地政策。原本農地就應該做農業使用,不過早在13年前,就是1995年,政府第一次提出了農地釋出方案,許多農地變更作為工業使用,或者成為住宅用地,到了2000年,政府又開放農地可以自由買賣,可以興建農舍,去年12月,有立法委員提案,要修改農業發展條例,放寬興建農舍的土地限制。許多人擔心,農地會不會,被大規模開發成為建地,這點也引發了很大的爭議,當農地開發的大門一開,會產生什麼樣的利跟弊呢?到底農業發展條例,是發了誰?

播出頻道:公共電視(我們的島)13台
播出時間:4/14(一)晚間十點、4/20(日)早上十點

【農發條例發了誰?】

就在今年總統大選,第一場電視辯論會上,農民曾啟尚這樣提出他的疑問,他說:我是高雄美濃鎮的有機農民,我希望總統可以保障農民的耕作環境,農田不要被破壞,對都市人來鄉下買田興建房舍,可以有管制與規劃嗎?現場攝影棚裡,農民持續追問、兩位總統候選人相互較勁,到底情況怎麼樣?最好的方法,就是到現場一探究竟!

老街上的粄條店、美麗的波斯菊花、純樸的農村生活,高雄縣美濃鎮,就是這樣一個,可以讓人釋放壓力的好地方。尤其,在民國88年、國道十號高速公路通車以後,人們不只想到美濃玩,甚至想盡辦法住進美濃。房地產仲介楊先生說,美濃是個山明水秀的農村,十幾年前,他自己就來買地建屋了,現在,他還有一堆朋友等著他介紹呢!

民國89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政府打破過去的嚴格管制,開放農地自由買賣、可興建免稅農舍,自此之後,美濃成為台灣南部農地買賣的重心。像是美濃山系下,有山水為伴、有稻浪相隨,買賣招牌多得不計其數。但是農地,是農業發展的基礎,農地的價值,建立在農作物的生產上,自從農發條例放寬農地農有的限制後,不具備農民資格的人,也可以買農地蓋屋,所以農地上才會出現,以農舍為名的豪華住宅。房地產業者唐先生解釋,如何分辨是炒作過的農地還是尚未炒作的農地,就要看土地的所有權人是誰,如果農地所有人是高雄人、台南人,甚至是中部、北部的民眾,那麼農地鐵定已經被炒得翻兩翻了。

農地的好壞,跟土壤、水文扯不上關係,和農作物的生長也毫無關聯,市場價格決定一切。這片美濃山下的土地,經過十年變遷,價格已經飆漲兩、三倍。農地上,作物越來越少,美侖美奐、圍牆高築的別墅與日俱增。這樣的開發壓力,首當其衝的,就是不放棄農業,依舊靠農地維生的農民。美濃農民宋媽媽指著高級農舍說,蓋大房子會影響兩邊的農田,日照不均,水圳又會被污染。鎮公所農業課長楊孝治表示,農舍起造會影響農業的生態環境,也不利大面積的機械化操作。

而在台灣北部呢?情況更是嚴重!以前從台北到宜蘭,經過北宜公路,至少需要兩個半小時的時間,但是自從雪山隧道通車以後,宜蘭變成台北的後花園,只需要1 個小時20分鐘,三星鄉的平疇綠野,就展現在都市人的面前,原來時間讓距離,變得更短。少了一個多小時,時間變短、距離變近,宜蘭跟台北之間的往返,不再有那種出遠門的感覺,兩個地區的關係也更緊密,但是在背後,卻有更沈重的負擔。

農發條例規定,農舍座落的基地面積,至少要有0.25 公頃,而且農舍佔地面積,最多只能佔總面積的10%,可是,事實卻不然。田邊到處都是超建的農舍,大多數假日才住進農舍度假的居民,也沒有依規定,在另外 90%的農地上繼續耕種。再加上生活污水污染灌溉渠道,大面積不透水的硬鋪面,降低地下水補注,對農村而言,農舍已經成為農業發展的災難。

雪山隧道通車前,農發條例的修法,就已經炒熱了蘭陽平原的農地價格,當時每年平均增加三百戶農舍,主要集中在三星鄉、員山鄉、壯圍鄉等農業地區。到了民國 95年,雪山隧道一通車,變化更為劇烈,像三星鄉的人口數逐年遞減,但是一棟一棟所謂的高級農舍,卻有如雨後春筍般,在田地裡不斷地冒出頭來。「一條龍全程服務」、「買農地送木屋」,各種花樣百出的招牌,就插在稻田裡,房地產的熱絡氣氛,可見一斑。地板上的工具、木板和水泥,屋外的鷹架和施工的工人,就在農地上「種」著農舍。這樣的景象讓人疑惑,農地可以一代一代傳承、一年一年滋養眾生,為什麼有人要賣農地?

三星蔥農阿田叔說,兩甲大的稻田,一年最多賺二十萬,還不算人工喔!農民的勞力價值比外勞還低。宜蘭縣三星鄉長劉燉亮進一步解釋,在三星鄉,65歲以上老人人口佔了17%,務農無法養家活口,所以年輕人都在外地打拼,許多老農認為子孫不會留在故鄉繼續耕種,乾脆把田賣掉。

民國84年,政府第一次推動農地釋出,開放十六萬公頃農地,興建工廠和住宅。民國89年,農地開放自由買賣,當年起到現在,農業產值在國民生產毛額中,一直低於2%。民國91年,台灣加入WTO,之後年年農地休耕面積屢創新高。農民的投資,是天天下田、日日望天,種了不一定有收成,賣了不一定賺錢,最後,年邁或離農農民,只有賣地一途。

民國96年年底,第六屆立法院再修農發條例,立法委員們試圖將興建農舍的面積規定,從0.25公頃,下修到0.1公頃,也就是說,要蓋農舍,只要買0.1公頃的農地,就可以了。雖然當時這項修法,來不及完成三讀,但是農地面臨浩劫的壓力,從來沒有停過。

美濃鎮跟三星鄉很像,面積都在120平方公里左右,都有山脈作為屏障,有水圳灌溉良田,還有在地濃厚的人情味。相同的,農地自由買賣的措施,在一南一北高速公路的催化下,同時讓這兩個以農業為根本的鄉鎮,漸漸失去務農的立足之地。

剛下好秧苗的稻田、在田裡覓食的白鷺鷥、傳統的竹圍農舍和一隻小土狗,這樣的景象背後,是農地守護人類、環境生成文化的重要意義。當農地變成建地、農舍成為別墅,農夫被迫離農、農村越來越都市化的時候,讓人不禁想問,政府的農業政策,究竟是走向滅農還是扶農?而肩負發展農業重任的農發條例,到底最後,又是發了誰?

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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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側記:

我們可以預期得到,農業發展條例勢必會在新的立法院再度闖關,過去一公頃的農地,在原有規範下,只能建四棟高級農舍,但是一旦修法通過,就可以興建十棟豪宅這樣的改變,得利的是誰?或許是建商、仲介,也或許是民代、地方派系,而犧牲的,是農地的環境生態、是下田耕種的農民,不過,最大的輸家通常不自知,等到我們驚覺農業文化崩毀,糧食安全頻頻亮紅燈的時候,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

轉載自:南方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