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0789 寫:所以說只要內政部立場要修就可以修,關立院何事?
Pedro Hsieh 寫:自由時報:陽台、雨遮需入圖 才算面積
〔記者林耀文/高雄報導〕
內政部順應立院提案,為維護消費者購屋權益,並確保登記制度的公正性與一致性,因此研議修改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必須在竣工平面圖上,載有「已計入樓地板面積」陽台、屋簷、雨遮等突出部份,才可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
zhz 寫:自由時報 寫:自由時報:陽台、雨遮需入圖 才算面積
〔記者林耀文/高雄報導〕
內政部順應立院提案,為維護消費者購屋權益,並確保登記制度的公正性與一致性,因此研議修改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73條,必須在竣工平面圖上,載有「已計入樓地板面積」陽台、屋簷、雨遮等突出部份,才可以附屬建物辦理測量。
其實南投縣政府地政局早已實施,所以我們已經習慣將陽台、屋簷、雨遮等突出部份入圖,並計入樓地板面積計算工程造價。
但「建築面積」及「容積面積」不受影響。
3daysRain 寫:建商:反正我陽台本來就有賣錢,之後連屋簷和雨遮都可以再多賣一點,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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