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hachang 寫:這也是很多人雖然考上了建築師..但卻不敢自己出來開業....
因為我們只做好設計...不想做商人吧.....
況且並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到1000萬的設計費案子吧!!
簡單說好像是有某一層關係就有機會作到案子,這樣說其實對於台面上光鮮亮麗或是台面下拼命請照的建築師有些失真,有關係可能是踏出第一步接觸,還要有點實力(二把刷子),業主才願意聊一聊認識一下,真正要有機會拿到案子還得聊的有共識(聊到貼心換帖),這歷程短1-2年到3-9年都有可能,就像前面幾位大大所說的你所遇到的是不折不扣的商人(商人是斤斤計較,倒也不會認識或有關係就丟案子 ),嘴巴說有案子心理想的又是一回事,不妨一試或是而虞我詐的狀況也是人之常情。
老實說即使是設計最簡單的住宅(集合住宅),這中間還是有許多學問不是讓建商可以輕易托付給任何一位建築師(產品還是得經過市場機制),即使嘴巴說合作看看,在這之前或是之後也找了好幾位建築師比評,所以這篇開版的報紙轉載文把這個行業比較寫實寫給外行人清楚是件好事。
在這裡因為開版的文敘述以住宅為主,所以比較不多談公共工程部分,其次公共工程老實說就是各領域共分一塊大餅,相對於所要作的作業與事務建築師服務費實在不成比例,總是收回扣或是利益輸送的繪聲繪影,加上採購法的強勢性,以及興辦機關的狀況外,設計單位只能自求多福。(不過也有例外)
集合住宅或是私人別墅應該是很不一樣的建築設計,公會在設計服務費一定造價比例也有作調整,不過如果純粹是私人別墅這設計費絕大多是要含室內設計的費用(看定位,業主設計費當然不會以公會價來算),否則那這建築設計就是做公德,又即使是作公德也是歡喜甘願(沒有人強迫接案),或是這棟別墅很有指標性,也或許這棟房子太有使命感就免設計費了(十幾年前待在設計南投埔里那間大廟的事務所是以佛心的心情來設計大廟)。
太多的因素,讓建築師願意去接一些看起來不像是會有優渥設計費的案子,立場是一回事(所謂使命感.前瞻性超出利益),或是利益交換(買小送大,私人案誘因太多,總是說後面有個大案要推,指定給你,耐心等等),不過遇到公共工程不只得避嫌還得勉為其難的接下賠錢案(不買小,不要說要買大,列入拒絕往來戶)。
我很喜歡說這行業真是(壞年冬,出瘋子)有趣,每個建築師都有其所追求的目的,所以也無所謂的立場相異。
倒是多一些類似的文章發表於媒體可以幫助大眾了解這行業絕大多數還是屬於勞務性質(即使在公部門),減少不必要的誤解進而壓迫(砍)設計費,這是比較務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