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an1204 寫:以台灣公共工程的弊案比例數來說的話 平心而論 一段道路上的工程能永無止境的循環下去...
晚輩在多年前就注意到某超大型醫院的附近道路拖寬工程
最後要完成的事不過就是將原本的雙線道連同機車道以及行人道美化重鋪
可是...這工程竟然歷經三次完工才結束
第一次完工後 機車道不見了 人行道直接連到汽車道上
完工不到三天 又見工程單位出現 把蓋好的又敲掉 這回把機車道修出來了
完工後又在一周之內 把修好的行人步道敲掉 重新鋪磚綠化美化
原本一件簡簡單單的工程 卻演變成前前後後三件工程
要說中間沒有弊案 誰信阿
可是死無對證阿 百姓的血汗納稅錢就這樣花掉了
站長 寫:titan1204 寫:以台灣公共工程的弊案比例數來說的話 平心而論 一段道路上的工程能永無止境的循環下去...
晚輩在多年前就注意到某超大型醫院的附近道路拖寬工程
最後要完成的事不過就是將原本的雙線道連同機車道以及行人道美化重鋪
可是...這工程竟然歷經三次完工才結束
第一次完工後 機車道不見了 人行道直接連到汽車道上
完工不到三天 又見工程單位出現 把蓋好的又敲掉 這回把機車道修出來了
完工後又在一周之內 把修好的行人步道敲掉 重新鋪磚綠化美化
原本一件簡簡單單的工程 卻演變成前前後後三件工程
要說中間沒有弊案 誰信阿
可是死無對證阿 百姓的血汗納稅錢就這樣花掉了
我覺得你如果要做這樣的指控,應該要提出證據,否則,隨便幾句話,對於政府部門裡的人很不公平,一干子打翻一船人。
問題的重點在於:即使有問題,也沒有解決的契機。
titan1204 寫:TO 敬愛的站長
誠如晚生所提 當時年幼 不知取證的重要性
倘若站長深覺晚輩所言有違公正 還請站長刪除晚輩的留言
晚輩決不隨便造謠生事 若造成誤會 晚輩在此道歉
另外 晚輩也相信 還是有許多盡心盡責的公務人員
只是要打壞名聲幾顆老鼠屎就夠了
titan1204
站長 寫:
當初你提的事情,並不一定代表浪費預算,
工程完工後,接著就是進行驗收,從廠商報完工到驗收結算完成,最長長達數月,最短也需要一兩個月。
你之前陳述的三天、一周的時間,應該都還是驗收階段的問題,
而政府預算不大可能花了好幾次。
因為辦理另一個工程案,即使不用設計的時間,光發包等標期,就會是7天以上(看金額)。
然後又是簽約、報開工(又是一兩周的時間)....
另外,有弊端可以直接檢舉到調查局或政風單位。直接由這些機關展開調查、甚至起訴。
最後如果有罪,全民皆大歡喜。
最後如果無罪,那些工程人員,會因為走過司法折磨,心灰意冷、有氣無力。
台灣這社會是怎麼了?缺乏了信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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