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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再利用,其意義主要是在人口遞減,活動方式改變,形成部分構造空間閒置,或是思考如何注入新的軟體,或進行部分的修整來產生空間的活化,這個觀念其實是相當好的;而台灣普遍在一些觀念都習慣跟著國外的腳步在進行,有些提案就會為著跟流行而思考,那就會產生「誤會」的情形。
其實只要有建築就有歷史人文空間的記憶,不論這記憶是正面或負面,從環保再利用的觀點來說,如果構造本身狀況良好加上有一定文化內容,加上精緻的修整,這樣的空間再利用是會有一些效過的,但在台灣我就認為是需要多加考量,這怎麼說呢?
舉幾個例子來說:為甚麼在日本清水混凝土有許多不錯的成果,但在台灣就沒幾個像樣的;在台灣鋼筋混凝土的構造卻只有一半不到的壽命;九二一震災有幾個按原有構法復建的古蹟歷史建築,雖然不在震央中心卻也嚴重的受創。
這反映了台灣的地震、颱風等環境問題,許多舊建築物並不適合保留原有的構造物來加入現在的一些外觀修改,就能滿足所謂的空間再利用;但是有許多的提案明顯的可以看出來,並沒有處理結構補強,或是結構補強所花的費用卻不符價值,而受制於原有構造讓整個企畫功能明顯的抑制,相信各位可以在許多的擴大內需工程中去觀察,有些提案打著空間再利用的名號,其經費都是天文數字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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