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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e
註冊時間: 2009-03-21 文章: 130 來自: 大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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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七月 23, 2010 10:26 pm 文章主題: 廣告好像越來越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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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廣告好像越來越多了!!
還有,頭像的尺寸可不可以限制小一點,太大的大頭照實在不是很好看!! _________________ http://tccarch.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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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house

註冊時間: 2010-06-08 文章: 143 來自: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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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五 七月 23, 2010 10:37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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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沒惡意)
您的個人網站為甚麼是台中市建築師公會?
回應一下您的意見
分享個人的工作型態
跟打廣告是二件事吧!
有照片至少為自己的言論負責的態度應該不是壞事吧! _________________ 從事綠建築及簇群式自力造屋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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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e
註冊時間: 2009-03-21 文章: 130 來自: 大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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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六 七月 24, 2010 8:39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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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house 寫到: | 請教一下(沒惡意)
您的個人網站為甚麼是台中市建築師公會?
回應一下您的意見
分享個人的工作型態
跟打廣告是二件事吧!
有照片至少為自己的言論負責的態度應該不是壞事吧! |
http://tccarch.org這個網站是我作的,雖然不是我的個人網站,但為了提高網站的爆光率所以放在「個人網站」上,也算是一種廣告吧。
分享個人經驗是件好事,不過,po那麼多…看起來真的很像在打廣告,當然,打廣告也不是件壞事,只是「過猶不及」。
有照片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也不是壞事。我說的是尺寸太大,畫面比例上就看到大大一個人像…有點太耀眼!! _________________ http://tccarch.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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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house

註冊時間: 2010-06-08 文章: 143 來自: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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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六 七月 24, 2010 9:18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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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下!照片大小不是我這邊故意的情形! _________________ 從事綠建築及簇群式自力造屋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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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dro Hsieh

註冊時間: 2007-11-10 文章: 833 來自: 台灣中部草地、建築原鄉兩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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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e
註冊時間: 2009-03-21 文章: 130 來自: 大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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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六 七月 24, 2010 1:34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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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house 寫到: | | 說明一下!照片大小不是我這邊故意的情形! |
您上傳的照片像素低一點,頭像的尺寸就會比較小,應該是可以控制的。 _________________ http://tccarch.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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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齒器
註冊時間: 2007-11-13 文章: 154 來自: 台北 內湖 或 大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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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七月 28, 2010 10:24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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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個人頭像將會顯示在您所發表的文章旁邊. 一次只能只用一個圖檔, 寬度不可超過 150 像素, 高度不可超過 200 像素而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 6kB」
其實頭象上傳是有規定的,只是沒有人注意,也沒人管理。
就像違建一樣。因為也不是大惡,久而久之大家習慣了,於是變成文化的一部份。
以生活上接觸得到的法規嚴苛程度來講,順序大概是刑法,民法,行政法規。違建算是,對於行政規章的違反,不涉及民法刑法。
我們的民族性,通常最怕刑法因為怕被關,然後是民法怕賠錢怕麻煩,對於行政規章,基本上通通不怕。
離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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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house

註冊時間: 2010-06-08 文章: 143 來自: 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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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七月 28, 2010 10:59 a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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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齒器 寫到: | 「您的個人頭像將會顯示在您所發表的文章旁邊. 一次只能只用一個圖檔, 寬度不可超過 150 像素, 高度不可超過 200 像素而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 6kB」
其實頭象上傳是有規定的,只是沒有人注意,也沒人管理。
就像違建一樣。因為也不是大惡,久而久之大家習慣了,於是變成文化的一部份。
以生活上接觸得到的法規嚴苛程度來講,順序大概是刑法,民法,行政法規。違建算是,對於行政規章的違反,不涉及民法刑法。
我們的民族性,通常最怕刑法因為怕被關,然後是民法怕賠錢怕麻煩,對於行政規章,基本上通通不怕。
離題了~  |
其實事情很簡單!我並不清楚上傳照片像素的問題,這不是違規或違章或是文化民族性的問題!我已經調整了,不過還是謝謝您的反應! _________________ 從事綠建築及簇群式自力造屋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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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齒器
註冊時間: 2007-11-13 文章: 154 來自: 台北 內湖 或 大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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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星期三 七月 28, 2010 1:54 pm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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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您誤會了!
上上一帖文的第二段只是我個人身邊朋友訴訟而有感而發的聯想,不是針對任何人的只是個人想法,抱歉,文字不精準,結構鬆散,造成誤會。
我想違規或違章或是文化民族性的問題是真實存在的,只是跟您的圖象無關。
造成誤解,抱歉!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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