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house 寫:請教一下(沒惡意)
您的個人網站為甚麼是台中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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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打廣告是二件事吧!
有照片至少為自己的言論負責的態度應該不是壞事吧!
固齒器 寫:「您的個人頭像將會顯示在您所發表的文章旁邊. 一次只能只用一個圖檔, 寬度不可超過 150 像素, 高度不可超過 200 像素而且檔案大小不可超過 6kB」
其實頭象上傳是有規定的,只是沒有人注意,也沒人管理。
就像違建一樣。因為也不是大惡,久而久之大家習慣了,於是變成文化的一部份。
以生活上接觸得到的法規嚴苛程度來講,順序大概是刑法,民法,行政法規。違建算是,對於行政規章的違反,不涉及民法刑法。
我們的民族性,通常最怕刑法因為怕被關,然後是民法怕賠錢怕麻煩,對於行政規章,基本上通通不怕。
離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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