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 寫:謝謝Archi您的細心,我具名發文的意見當然願意公開接受評斷。但是,我更應該尊重Archi版主的決定,將本文放在任何位置,我都會同意,畢竟版主最辛苦要負論壇成敗的責任。倒是,我發文之後引發其他網友過激或不雅的發言,是我不樂見的,我希望對事不對人。日月行館該案,業主、建築師、BOT主辦機關、都市設計審議機制四關接連失守,才造成令人扼腕的結果。也許,我直言最後一關都市設計審議機制失守,指點出部分的問題,並引發對都審過度苛責,我深感抱歉。
我在內政部營建署擔任淡海新市鎮都市設計審議委員也已經三屆了,真希望每次發言都可以具名公布在網路上以示負責,我常常針對建築師未能提出對環境品質公共利益有助益的規劃設計,而錙銖必較要獎勵容積深感痛惡。都市設計審議絕對是環境品質公共利益與獎勵容積開發利益之間的競合遊戲,都審委員站在守方有蘿菠也有棒子,理應有機會把關。除非,地方政府仿效新竹市政府前任林政則市長,企圖將都審廢除加速開發效率。
無公共道德的開發商與缺乏專業能力的建築師才是環境惡化的元凶,都審只是堅守良心的最後一道防線。
感謝張老師補充的結論,小弟對您的耐心與學養感到非常欽佩。
如果每位都審委員都像張老師一樣對於都市設計審議制度的功能與目的有相當共同認知,相信荒腔走板的審議結果當消弭無蹤。我也支持都市計畫、環境影響評估與都市設計等環境公共議題的審議會應全程公布錄影與完整的會議記錄以正視聽,這應當會讓某些離譜的發言或舉措能有所收斂。
台灣的民間開發環境現況是:多數非專業出身業主干預過多(有錢大爺心態),導致部分建築師不敢/或無法回歸專業發揮所長(建築師失能),所以才將爛攤子丟到都審來處理。這是結構性的腐敗,不是單一層面的問題,也是小弟之所以三番兩次回覆此話題的原因。
我認為全民美學素養與環境認知均應自小培育以提升整體水平,才有機會讓劣幣自動在市場消失。否則永遠只是小撮菁英或批評者關起門來喊喊厚里豆這類的小眾輿論,依舊是狗吠火車而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