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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今年也參加了公務高考
法規97 建管66 計算63 物環88 估價55 設計40
加共同科目總平均約66分
最低錄取分數約54分
但是因為設計這一科分數未達50不符合錄取資格規定
但是設計也有畫完 完成度 及解題方向並無重大錯誤(自我感覺啦)
怎麼突然賞我ㄧ個暢快...40分 就萬事休矣
明明設計依照考建築師的方式正常發揮 但40分感覺應該是錯很大才是
(小弟已取得建築師執照)
想請問諸位高手高考的快速設計 是需要列入建築計畫 法規檢討 那些項目嗎
有點困惑 感謝 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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