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子紜的信 寫:連房屋仲介賣房子的利潤都比建築師高
....(略)
兩方一加是 6% 的仲介費, 而且是以成交價 (含土地及建物等的全部費用) 來計
難怪仲介業者的年終及利潤如此令人稱羨
....(略)
這種採購法的實施, 讓台灣建築及文創產業跟世界漸漸脫軌
抱怨很多 工作又忙不完 各自保重吧!
魏傑 寫:dakar 寫:而現在劉建築師已經得標
再去要求承辦人員變更契約內容之品管人員人數
本案已經決標嚕~??還是劉建築師已經得標??
有影某?不是忍痛不去投件?
brian084 寫:猜測一:可能是制訂合約承辦人員的無知加無能
猜測二:可能有藏鏡人的指導,先嚇走對手,之後再變更合約
純屬猜測~~若有雷同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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