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h714 寫:一般住宅區大樓建蔽率大約是60%,但看到路上很多大樓都緊臨著建築線建築,都沒有退
縮也看不到有留法定空地,這是什麼原因啊???不知道建築師事務所是如何計算送審過的
,抑或都是二次工程???
還有一個疑問很久的問題??很多透天厝也都緊臨道路建築,頂多再留設一個騎樓,也是
一樣看不到法定空地,這樣是如何符合建蔽率的規定呢????
要看建築物所在的使用分區,如果是商業區就會有需要留設騎樓的問題。
台灣都市計畫要求民眾私人土地退縮,與民眾物盡其用的使用價值觀不同,當違建愈來愈多,公權力無法處理,就導致都市景觀雜亂發展。
小弟認為都市計畫區應該要廢除建蔽率的規定,建築物需要退縮的開放空間及鄰棟間隔,都由政府擁有,作為公共設施,這樣民眾一旦增建到公共設施,就可以直接拆除,維護都市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