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呂欽文建築師刊登在2008/05建築師雜誌文章


建築之美、建築推廣

轉貼呂欽文建築師刊登在2008/05建築師雜誌文

文章徐岩奇 » 2008 5月 16 (週五) 9:3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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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呂欽文建築師刊登在2008/05建築師雜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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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期待---------

之一 民主的技術,新政府該上的第一課

民主不是天下掉下來的,實行民主的能力也不是與生俱來的﹔民主是普世價值,但我們也看到多少所謂民主的過程,到最後竟是一場庸俗化、反智化、與工具化的災難。

我們所熟悉的環評審查與中選會的作為就是鮮明的例子﹕表面上是透明與開放的過程,但請誰來開會、誰可以講話,誰可以投票卻是被後面的那隻手在操控,這隻手自然也決定了結果。所以,民主,在許多的場域裡,只是專制的異形,是獨裁者假藉民主的美麗外衣妖言惑眾的工具。這樣的結果所傷害的,不只是當事的關係人,更傷害了民主的信仰。

馬英九先生當選總統後勵精圖治的抱負大家都看得到,環環相扣的建設方案也讓民眾高度期盼,但這些上游的計劃是否真能實踐與成功,卻與整個政府體系執行下游庶務的決策技術有重大關係。據聞將近有四千多個職位因政權輪替而換人,如果這四千多個腦袋,不懂得操作民主的細膩過程,不能掌握民主論述的本質,不能作出適宜的決策,那會是多麼可怕的未來。

民主的技術,其實很間單,就是怎麼作好開會、討論、與表決的一連串行動﹔國會層級的民主運作因為有憲法,問題不大﹔但一般層級的民主運作則因為沒有嚴謹的機制,民主之真假成敗便繫於決定誰來開會、怎麼開會、怎麼決議等一連串行動的主事者的一念之差。因此,慎選懂得民主精隨與民主技術的官員,其實比什麼都重要。

值得注意的是,主其事者目的性的玩弄民主固然可恥,但主其事者的無知或鄉愿作為,讓會議隨波逐流再依風向作結論的行政模式,卻又是民主政治的另一種傷痛,它所造成的傷害甚至不亞於前者。在過去的歲月裡,不知有多少民間的能量是被虛耗在公部門找不當的人來開會後作出不適當的結論的的作為中,各級政府林林總總的審查會就常是這樣的場景。

民主的成功,專業是不能被忽略關鍵﹔避免民主政治的反智與庸俗化,專業更是不可或缺的元素。民主的過程固然人人有表述的權利,但天馬行空的意見,如果沒有專業的整理與分析,是沒有比重意義的資料﹔就好像要不要買戰機是每個國
民都可議論的議題,但國防智庫的發言不能與市井小民等量齊觀。民主與民粹的分野,就在於決策是建立在這些看似平等的資料上,還是建立在有適當比重的專業意見的基礎上----自由廣場的更名與其他環保生態的議題何嘗不都是同樣的道理。

之二 反躬自省,抬頭挺胸

近來有機會代表公會參與公部門協商有關建築師權益的事宜,某些見聞與經驗值得向諸多同業先進報告與共勉。

在爭取合理的執業環境的大目標下,公會都會派代表參與各種會議。我個人過去兩年受命參與行政院工程會的「勞務契約範本」修定工作,前後歷經16次的研商才達到初步的結論﹔另外一項「機關委託技術服務評選與計費辦法」的修定,開會次數也逐漸累加之中。至於與建築師權益相關的其他大小法案,公會自理事長至各委員會主委、委員,參與的會議更是不計其數﹔如果加上外部會議之前的內部的會前會,公會投入的人力是相當可觀的。

與公部門的研商,是很讓人有挫折感的。這些挫折不是因為建築師公會的論述有問題,而是論述背後的支撐力量不足,導致常常處於有口難言與有理說不清的境地。

舉幾個最簡單的例子﹕

我們都知道台灣的設計費不合理,比起國外動輒百分之十幾,相差豈只以倍數計。但每當公會提出調整設計費的要求時,所得到的回應,比較客氣點的是「你們很多建築師再低的設計費也願意做…….」,比較嚴厲一點的是「你認為你們劃的那幾張圖能要求拿到國外的設計費標準嗎﹖……」。

我們都知道許多「懲罰」性條款不盡合理,幾近羞辱建築師的程度﹔當公會提出修正意見時,公部門從中央到地方的與會者會洋洋灑灑的舉出一堆例子,「某個建築師作出來的設計沒法施工,為了變更設計工期延宕…...。」、「某個建築師嚴重漏項(數量),造成訴訟事件及行政責任……..」

我們都知道機關對建築師「逢查必到」,「逢圖必簽」的要求是荒謬與刻薄的,但機關仍然振振有詞的說﹕「很多建築師甚至不知道他的工地在那裡……..」、「很多建築師圖都沒看過,更不用說有多少借牌的……」

至於其他像監造權責釐清等問題,情況也都非常類似,每當公會提出正面的意見時,各機關負面的材料就會撲天蓋地的過來。

當公會的代表忙於解釋哪些是個別建築師的問題,哪些又是特殊狀況下的事件時,坦白說,公會這邊已經是理不直氣不壯了,甚至許多時候是越描越黑。在這樣的氛圍底下,想要爭取到最理想的修正方案是非常困難的事。以我參與的「勞務契約」修正案來說,如果不是因為有較了解建築領域的主事者主持會議,以及公會的修正訴求鮮明有理,否則還修不出目前(相較之下)還算合理的修正版本。

每次開完會,心懷著挫折感走出會場時總是會問自己,那些機關講的是不是有道理?!談判的雙方為自身爭取最高利益同時以各種方式扁低對手雖然是很自然的事,但針對我們的訴求他們眼裡不經意流漏出來的類似「你們配嗎?」眼神,常是我揮之不去的陰影。

如果沒有那些負面材料,如果我們的建築同業的表現沒有讓人作文章的機會,作為四大師之一的我們,在別人面前應該可以坐得比較直,聲音也可以大一點。
當我們批評別人不合理、不公平的同時,我們自己是否也該回頭看看,我們的表現是否值得別人如此對待。雖然大部分的建築同業兢兢業業,努力不懈追求品質,但不容否認,我們卻也犯過不少經驗不足、設計疏漏、綁材料、綁評選、自以為是、頤指氣使…等等不足為外人道的事,有些或許無心,但也不少是有心故意。

小弟在此沒有資格品評任何執業前輩先進,但建築師想要取得合理的對待,想要獲得社會的尊敬,大家應該會同意應該先要有好的表現。光姚仁喜、李祖原、陳邁、潘冀等前輩為台灣的建築師打造品牌是不夠的,同儕之間如果沒有辦法建立起較高標準的「企業文化」,歷史流傳下來的建築師的地位恐怕消耗不了多久。

與其哀怨社會對建築師不公,與其憤怒其他技師公會覬覦建築版圖,不如反躬自省,天助自助。


呂欽文
北市公會法益研究委員會主委
呂欽文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建築改革社常務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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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岩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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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貼呂欽文建築師刊登在2008/05建築師雜誌

文章L-archi » 2008 5月 29 (週四) 10:05 pm

徐岩奇 寫:與其哀怨社會對建築師不公,與其憤怒其他技師公會覬覦建築版圖,不如反躬自省,天助自助。


如果每一個建築師都能向呂建築師一樣,反躬自省,精進專業,愛財有道,或許能減少建築界的亂象,每一個行業都有黑暗的一面,公務圈、業界、學界,都一樣,因此,如何莫望初衷?還有比賺錢更重要的事情吧!真的認為每一個建築人,應該好好的思考。
L-a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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