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籌辦「NEXT GENE20 LOCAL TAIWAN」活動


演講、展覽、研討會、建築旅行、競圖訊息。

文章zhz » 2008 7月 07 (週一) 7:29 pm



贊助商連結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四條:
申請興建農舍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依本辦法申請興建農舍:
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之水利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國土保安用地。
二、工業區內農牧用地、林業用地。
三、其他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者。

如果「NEXT GENE20」的土地無上述情形(即符合第四條規定)即可申請以集村方式興建農舍。

至於農民身份資格的認定已經放寬,詳「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三款 農民:指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

加入建築人討論區粉絲團
頭像
zhz
 
文章: 87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23 (週五) 4:51 pm
來自: 台中市

文章L-archi » 2008 7月 07 (週一) 9:06 pm

不過從他的書(A+U)配置圖裡面發現,應該不只20戶。
L-archi
 
文章: 3134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0 (週六) 10:59 am
來自: 台灣

文章Pedro Hsieh » 2008 7月 07 (週一) 9:11 pm

archicwf 兄的話還好啊!蠻中肯平時的。講真話才是「真建築」。 :twisted:

這個活動,還是以業餘的角色扮演比專職的好。慈濟等社運團體不就這樣而搞得有聲有色嗎?但是博得聚光燈是必要的,而且最好是正向的回應。

從上面發言的內容來看,應該是以專業倫理作為主軸,進而利用行銷的手段取得社會大眾對建築的認同。

營建業在大家眼裡的負面形象,希望借由這個活動得以改善,由年輕一輩建築人帶給社會耳目一新的清新形象。
Pedro Hsieh
 
文章: 1203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0 (週六) 10:23 pm
來自: 台灣中部草地

文章拚圖 » 2008 7月 10 (週四) 8:52 pm

小弟也覺得archicwf兄的意見滿有道理的,
我想他只是不希大伙落的虎頭蛇尾,
搞得意興閫珊,
況且,
媒體都是嗜血的,
我到是覺各人堅守目前的工作崗位,
好好作事並多多充實自己,
擴大自我的視野及思考內容,
下個鎂光燈焦點也許就由此產生.
拚圖
 
文章: 99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9 (週一) 12:13 pm
來自: 台中龍井

上一頁

回到 建築活動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


c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