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鵬教授跟江老都被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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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schen » 2008 12月 17 (週三) 1:4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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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起訴書都是公開的;會在該檢察署或法院公告欄公開;也會公布在網路。

不過公佈在網路的,名字住址會打圈圈。司法院查司法案件的網站偶爾不太容易進去(網路塞車),

他的案件是以各地方法院分類的,要查特定案件,若是新手可能會不得其門而入。例如說你若不知特定案件是哪個法院審的,哪個年度的,原告被告名字又被打圈圈無法被檢索,你可能就查不到你想查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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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Pedro Hsieh » 2008 12月 17 (週三) 7:16 am

最近日劇在播 HERO,看到日本的檢察官,只能說.....................
qui seminant in lacrimis in exultatione metent
那含淚播種的人,必含笑獲享收成;
Pedro Hsi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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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shaoyen » 2008 12月 17 (週三) 9:15 am

很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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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周家鵬教授跟江老都被起訴了

文章kschen » 2008 12月 17 (週三) 1:04 pm

台北地檢署正式將本案起訴了

12月15日才公開

http://www.tpc.moj.gov.tw

http://www.tpc.moj.gov.tw/public/Data/8 ... 532581.pdf

這只是新聞稿,是起訴書的簡版。起訴書才會有金錢流向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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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sunje » 2008 12月 17 (週三) 9:41 pm

以後還是不當評審的好...
不過司法程序漫長,說不定最後很多人都會沒事了...
sun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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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8 12月 17 (週三) 10:20 pm

sunje 寫:以後還是不當評審的好...
不過司法程序漫長,說不定最後很多人都會沒事了...


是的!不要為了2000元出席費,搞砸了自己的名聲,所以,要擔任評審前,一定要問清楚案件有無問題。

擋人財路也不好,沒有行政經驗的老師,千萬不要去參加重大的評選案,很多案子都暗藏玄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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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周家鵬教授跟江老都被起訴了

文章L-archi » 2008 12月 17 (週三) 10:23 pm

kschen 寫:台北地檢署正式將本案起訴了

12月15日才公開

http://www.tpc.moj.gov.tw

http://www.tpc.moj.gov.tw/public/Data/8 ... 532581.pdf

這只是新聞稿,是起訴書的簡版。起訴書才會有金錢流向等證據。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T a i p e i D i s t r i c t P r o s e c u t o r s O f f i c e P r e s s R e l e a s e
發稿日期:97 年 12 月 12 日
有關「經濟部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下稱南港展覽
館案)疑涉有刑責乙案,承辦之本署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
柯宜汾業已偵查終結,謹就結案之事項提出說明如下
壹、偵辦緣起
本署檢察官於95 年間偵辦前內政部長顏萬進等涉犯
有關北投纜車貪瀆案件,因該案發動搜索,於力拓營造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力拓公司)扣得相關帳冊中,經勾
稽比對結果,力拓公司承攬南港展覽館案,疑似以行賄
手法獲取標案,遂自動檢舉簽分案偵辦。
貳、偵辦經過
一、承辦檢察官柯宜汾由於原北投纜車貪瀆案件,係由法
務部政風司函送本署偵辦,故除指揮本署檢察事務官多
次詳閱於力拓公司扣得之相關帳冊資料,密集調閱相關
人員之金融帳戶資料外,亦洽請法務部政風司支援政風
人員,協助調閱行政機關文書,配合執行「動態蒐證」,
與檢察事務官相互連繫支援。
二、為保全證據及釐清相關事證,承辦檢察官於97 年8 月
18 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聲請對於力拓公司及其關係
企業,與被告郭銓慶住所等共5 處執行搜索獲准,並於
同年月 20 日持搜索票指揮本署檢察事務官執行搜索,
扣得帳冊等資料六箱。
2
參、偵查結果
經約1 年之縝密偵查,認事證明確,於今(12)日偵
查終結(另請參閱下列附表):
一、起訴余政憲、郭銓慶、鄭聰榮、江哲銘、郭永傑、王隆昌、周家鵬、王振英、陳博雅等9 人分別以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行賄罪、刑法洩密罪提起公訴。。
二、緩起訴1 人:洪重信涉犯刑法第132 條第1 項洩密罪嫌,予以緩起訴處分。
三、不起訴處分6 人:陳鴻益、蔡尚清、黃維安、彭緒瑋、
王文博、陳萬等6 人。
肆、被告16 人偵結情形如下列附表
3

附表
編號 姓名 身分 偵結情形 起訴罪名
1 余政憲 前內政部長 起訴 刑法132 條第1 項洩密罪貪污治罪條例第4 條第1 項第5款對於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
2 郭銓慶 原力拓公司負責人 起訴 貪污治罪條例第11 條第3 項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
3 王隆昌 南港案評選委員 起訴 貪污治罪條例第5 條第1 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受賄
4 江哲銘 南港案評選委員 起訴 貪污治罪條例第5 條第1 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受賄
5 鄭聰榮 南港案評選委員 起訴 貪污治罪條例第5 條第1 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受賄
6 郭永傑 南港案評選委員 起訴 貪污治罪條例第5 條第1 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受賄
7 陳博雅 南港案評選委員 起訴 貪污治罪條例第5 條第1 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受賄
8 周家鵬 南港案評選委員 起訴 貪污治罪條例第5 條第1 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受賄
9 王振英 南港案評選委員 起訴 貪污治罪條例第5 條第1 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受賄
10 洪重信 余政憲之友人 緩起訴處分 刑法第132 條第1 項洩密罪
11 陳鴻益 前內政部主任秘書 不起訴處分
12 蔡尚清 力拓公司總經理 不起訴處分
13 黃維安 力拓公司董事長特助不起訴處分
14 彭緒瑋 力拓公司工務助理 不起訴處分
15 王文博 南港案評選委員 不起訴處分
16 陳萬 良晉企業股份有限
公司負責人(中間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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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周家鵬教授跟江老都被起訴了

文章L-archi » 2008 12月 17 (週三) 10:27 pm

llmj 寫:12 蔡尚清 力拓公司總經理 不起訴處分
13 黃維安 力拓公司董事長特助不起訴處分
14 彭緒瑋 力拓公司工務助理 不起訴處分
15 王文博 南港案評選委員 不起訴處分
16 陳萬 良晉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中間人)不起訴處分


咦?送錢的都沒事喔~

所以,執行公務的人,要非常小心,如果沒收錢但是稍微的行政疏失或是不小心得罪他人,就要小心被起訴圖利與貪瀆了,接下來要獨自面對一連串的自清程序,很倒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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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周家鵬教授跟江老都被起訴了

文章kschen » 2008 12月 17 (週三) 10:43 pm

收受賄賂之類型:

公務人員收賄瀆職概可分為違背職務的行為不違背職務的行為

1、不違背職務的行為是指行為是在他的職務權責範圍以內,所應該做到或者可以做的行為。譬如說,一個建築物的起造人,向建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一切手續都非常齊全,但為了怕被承辦人刁難,影響動工的日期,就送給承辦人二萬元的酬勞,承辦人收了錢以後,很快把執照發給他,像這種情形,本來承辦人就有權核發執照,起造人的要求也是要核發執照,並沒有超過職務上應該做的範圍,這是不違背職務上的行為,屬於不違背職務行為的受賄罪。

2、違背職務行為的受賄罪,指公務員對他職權範圍內的事情,違背法令的規定加以收賄。譬如說,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被交通警察攔下來,有些司機就在證件裡面夾了一仟元給交通警察,希望不要開罰單,假設交通警察接受了錢不開罰單,就是違背職務行為的受賄,為什麼呢?因為依照他的職務是要開罰單,最後的結果是不開罰單,違背職務上應該做的行為。關於這些案例在實務上非常多,舉例來說有位校長聘任教師,收受紅包或者是機關首長僱用人員收受好處,或是公立醫院醫師,對於病患家屬,表示沒有病床,受到賄賂以後,就代找病床,這個都是他們職權範圍,屬於職務上的受賄行為。如管區警員包庇轄區內的私娼或是賭場收受賄賂而不取締,法警收受賄賂任令傳喚執行煙毒犯的人逃走;海關關員收受賄款,對走私物品未予查緝,這些都是違背職務的受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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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周家鵬教授跟江老都被起訴了

文章kschen » 2008 12月 17 (週三) 10:47 pm

llmj 寫:咦?送錢的都沒事喔~


這幾個應該都是奉老闆之命去送錢(老闆有起訴),而不是自掏腰包去送錢

而且偵訊階段與檢察官合作互動良好...

所以就不起訴了。


這個案子最後重點仍是金錢的流向要明確證據,不然法官有可能因「罪證不足」而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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