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岩奇 寫:三十幾年前、我們一批年青建築師也做過此種努力、當時改革的對象是建管單位。當時地下建築師模行、背後則有一批老建築師撐腰、我記得一位前輩跟我說他每年年初都要計劃全年業績、蓋多少章、交多少稅等。此種生態使建管人員可以隨便解釋法令、大收紅包,年青有理想的建築師則相當無奈。於是我們一批比較不怕被整的建築師聯合起來、據理力爭–包括三門、三大–吳增榮、蔡正義‧李滄函、黃模舂等人、只要建管人員審查不合理、就一起投訴、事情鬧大了、他們的長官就會出來解圍。當時的主管黃南淵先生明理也可溝通、加上後來高而潘先生當市公會及之後全聯會的理事長、公會與建管單位有一段追求進步的時光。此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公會理事長換人、以及」石濤園"案為止。
陳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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