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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iga 寫:以前我在某政府建管單位,加班不但沒加班費,還不能補休。
輪值審照時,案子一進來上頭又要求速審速決,有時加到10、12點也有過...
相對薪水小、責任重,為了養家活口,實在很難勉強自己待下去,只好請調。
朋友待的建管單位也是,加班沒加班費,也不能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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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eh1202 寫:另外在私部門服務並無開業的建築師也頗多
一般而言會利用到有一部分是所謂的"租牌"
但其實隱含風險很高
hsieh1202 寫:這個類別的增設提供具有建築師執照的朋友一條進公部們服務的善意
不管是在公部門或者私部門服務的建築師
除了在薪資直直收入更能稍微緩和公部門同酬不同工的不均現象
也為了使建築的品質向上提升的力量
剛好呼應llmj大響應各位福公職的趨勢@@
3daysRain 寫:公職建築師是我期待很久的制度,不久前才跟我前老闆提過
觀察過西班牙的編制,公職建築師系統的建立對於建築環境有很大的提昇效果
...(恕刪)
shawn691018 寫:dinshin 寫:建築法規有規定公家機關設計人員可以任用機關內所屬取得建築師資格人員擔任吧.......那以後公家案不就自己賺......又可省設計費.......溝通又容易.......
我在公家機關任職 也是建築師
手上的案子蠻多的
但是根本不想簽證 只想委外規劃設計監造就好
你要想清楚 簽證就要負責
領的薪水少又沒加上簽證費
責任卻是要背一輩子的
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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