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岩奇 寫:...
關鍵的問題仍然在制度面上的設計
相較目前提供國內建築師的條件, 國際競圖好太多了
其下場, 更凸顯國內建築執業環境的不堪
....
徐建築師提到建設部或總建築師的構想(印象如果沒有記錯的話)
其實這制度設計很值得去深入研究其可行性
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設立當初有類似的作用
希望國家的公共建設能有統一運作的單位
但現在看來對建築是不適用的
目前現況執行結果,公共工程委員會的要求常是最基本的營建門檻
但建築不只是如此最低生存需求
公共建築,尤其具指標國家重大建築
常常要帶領國家步上國際舞台
爭取國家在世界舞台的曝光機會
如此保守思維根本無法讓優質的台灣或國際營建團隊有出線的機會
台中大都會劇院正是下一個考驗制度的矚目案子
流標多次後的下一步呢
如果走錯了
又將是另一個大災難收場
前輩的經驗和錯誤不能一再重蹈
所以真的要好好檢討我們的公共建築制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