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mj 寫:1.圖說與現場不符
2.面積計算偷斤減量
3.法令檢討有誤,引用法條錯誤
4.違反其他法規之規定,如禁建區內,申請建築。
Peter Tsao 寫:我的疑問是,如果辛辛苦苦的話圖整理書件後送審,因為幾個地方沒簽名或是文件疏漏,會不會被認定為簽證不實呢?辛苦努力之後還被送辦,這樣的話,真是不值得。
ck0789 寫:面積...沒算錯過才有鬼了
ck0789 寫:法令檢討有誤??人民有權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規,這是法律常識,但建管課不適用.....
ck0789 寫:禁建區申請建築,光是遞件申請就算簽證不實喔!阿娘偎!嚇死人....全國一半建築師要被關了!
重找老闆了.....果然認知「差很大」.....
Archi 寫:ck0789 寫:面積...沒算錯過才有鬼了
業主付錢給建築師,建築師不可以算錯面積吧~~~ck0789 寫:法令檢討有誤??人民有權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規,這是法律常識,但建管課不適用.....
人民有權利引用有利之法規,但不是無限上綱。
法令檢討錯誤,例如建築師設計違反建築技術規則,一般用途兩邊有居室,走廊寬度要求120CM,建築師設計110CM,圖說簽名蓋章送到建管單位,這就是簽證不實。ck0789 寫:禁建區申請建築,光是遞件申請就算簽證不實喔!阿娘偎!嚇死人....全國一半建築師要被關了!
重找老闆了.....果然認知「差很大」.....
建築師明知不可申請建築,違反禁建法令,卻簽證圖說送件,這也是簽證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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