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mj 寫:公務員做到最後只能求「全身而退」,而不是求「為國為民」,如何能發揮人才的優勢?
每一個都是國家考試及格進政府機關,應該都是該領域最佳的人才,結果進到機關裡面,每一個比爛,會做事的做到死,再認真一點還會被掛上圖利,檢調單位隨時叮者你,民意代表隨時掐者你,現在的公務員不是不作為,而是不敢作為。
我很想說:「是誰謀殺了政府的公務員?國家的菁英?」

聽起來公務員很無奈
目前台灣有無公務員申訴的管道嗎?
據說加拿大就有專為公務員打官司的機關?
台灣可否有這樣的機關或機構呢?
檢調單位在辦案時有無一定標準或是原則嗎?他們又是依法些法規辦案的?
被打總是有理由的吧!(這與民眾或是事務所去公部門申請時常問承辦說不核准的理由是什麼?)
同理心或許可以找到不一樣的答案!!!
還有當民意代表隨時掐者你時,這可在公文或文件過程載明的嗎?有時民意代表售業主之託立場就不是很公正給於施壓力(催進度不給時間審查),若是案子出了事又不責人!(也難怪公務員要自保)
問過朋友說難道有理想的公務員就必須處於自救的環境嗎?不能有組織來幫忙嗎? 答案是那可能有違法之嫌?那又更無奈了!!!
在這建築人平台上有一些在公部門,或許把這當做不成組織的組織,有問題時不用表明身分隨時提出問題發問!讓大家互相激盪靠前輩們的經驗激發你的思緒或許可間接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