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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5459 寫:陽台外推
機電房當房間使用
司馬昭之心
記得一次營建署法規會議上,林委員曾提出一建議
就是應該讓建築物陽台與室內面積有一簡易機制可以做內外的交換...以符合民眾對居住的需求
就是講陽台外推的問題。
陽台有時候需要外推或是需要加窗,的確是生活上所需,硬是禁止....民眾不會照辦的
尤其是加窗,台灣是有颱風的,有時陽台加窗是為保護財產與安全。
不是什麼十惡不赦。雖說有委員提出這樣的建議。但目前還沒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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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0789 寫:有次聽朋友說,他接到一件要做增建的案子
於是調出原使用執照圖,發現畫的好簡單....
根本也沒有檢討式子,就只有面積計算
不像一般要檢討一堆步行、採光等等.......
問業主為何不找原建築師申請....
他說原來是找建管課承辦人畫的......只是請人代為蓋章
現在承辦不在建管課了..........................很扯吧!
llmj 寫:..........................
雖然利用人民土地退縮,以符合公益,立意良好,但在台灣法治薄弱的社會,以及假民意高漲,違章的問題就會變成難解的社會問題。
所以,取消都市計畫區建蔽率的限制,退縮與防火間隔由政府來劃定,並且一起將公共設施納入,這樣應該可以解決很多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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