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e 寫:台中市的建築師去做台北市的案子,在台北另外找人幫他去看現場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陶麗牆厚度只有6.5公分,不符規定的8公分,以及鋁窗窗框厚度不足等多個缺失“,
如果上述的“陶麗牆“施工後不易查核厚度(鋁窗窗框厚度就不容易去查核),或是現場監造疏乎沒查到,建築師偶爾去工地時也沒發現,那麼建築師不是很寃嗎!!??
這個案子或許不是上述這樣,但我想上述這種情形是很容易發生的!!監造的風險真的是太大了!!
llmj 寫:職訓大樓蓋錯不報 建築師起訴
...起訴書說,商暉鴻與職訓中心簽立契約,負責工程的規劃設計與監造;95年12月間,商明知大樓地下室的陶麗牆厚度只有6.5公分,不符規定的8公分,以及鋁窗窗框厚度不足等多個缺失,卻未盡受雇責任,要求包商改善,反而向主管這項工程的王哲行、謝民煌表示各項工程施作無誤,致使王哲行誤信而通過驗收。...起訴書還說,商暉鴻未盡監造責任,讓包商平白獲利171萬餘元,但未與包商勾結,沒有涉及貪汙治罪條例罪嫌。
【2009/09/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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