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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遠雄槓監委、建築師 黃煌雄:不尊重體制 劉培森:保留追訴權
〔記者王亮勻、林毅璋、陳信升/台北報導〕台北大巨蛋案日前遭監院糾正,大巨蛋BOT廠商遠雄由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親上火線反擊,控訴建築師劉培森是整件事的幕後操手、查案監委黃煌雄查證不實,趙並以「心知肚明」暗指黃、劉涉及官商勾結。黃煌雄稍後召開記者會嚴厲駁斥,強調從政以來光明磊落,遠雄不實指控是「對於整個體制與監院的不尊重」;劉培森也透過其事務所發表聲明,逐條反駁遠雄,並稱對不實指控保留法律追訴權。
趙藤雄暗批黃劉涉官商勾結
對於監院糾正文內容,趙藤雄質疑,「黃煌雄哪有專業能力說明巨蛋錯綜複雜的設計問題,糾正文中提出的關於巨蛋規格、尺寸設計、高度等資料究竟哪裡來的應說清楚,且這些資料與劉培森宣佈退出大巨蛋後,寄發給北市府會的陳情函內容相同,劉與黃是否官商勾結,他們心知肚明」。
大巨蛋開發案受阻,趙藤雄將矛頭指向劉培森,指稱從九十三年起,劉總共發動廿九次阻撓行為,包括BOT案是否要廢標、是否可變更協力廠商、甚至監委所列糾正案文,背後都是劉在指導。
趙控劉發動廿九次阻撓行為
趙並說,當初會和劉培森拆夥,是因為劉要求不合理利益,且劉決定退出時,曾對他嗆聲表示,「如果不聽我的,我就讓你大巨蛋蓋不起來!」但就因為劉的話,讓他試著要把大巨蛋蓋起來,要看看劉培森到底有多厲害!
黃煌雄昨表示,大巨蛋案在當初「竹中工務店」退出後,投資計畫書等內容就已改變,等於是另一案,理應重新開始,否則對其他競爭廠商不公平,不符促參法公平原則。
黃煌雄反擊:遠雄扭曲事實
黃也反擊遠雄,暗示監院所整理出的大巨蛋開發計畫案中,可看出有「人的因素」。其中在二○○五年十二月北市府第七次甄審會議與二○○六年二月第八次會議前夕,趙藤雄皆與甄審會多名府外委員餐敘,甄審會隨即於第八次會議中同意變更協力廠商。但黃也強調,他是就事論事,沒有牽涉「人的問題」;至於是否會對遠雄採取法律行動,黃則盼此事聚焦在「事」而非「人」,讓問題單純化。
昨日記者會一開始,黃煌雄就針對遠雄刊廣告批監院回應說,遠雄的臆測是「把單純的事情與純潔的出發點,做不合乎事實的扭曲及解釋」。對於遠雄質疑監院通過糾正案的時間點巧合,黃則說,委員會每月固定時間開會,這種聯想「顯然是對監院運作缺乏基本認知」。
黃煌雄強調,監院是糾正北市府與工程會的違失,不是民間企業,遠雄有意見應找北市府,而不是監院;至於監院下一步,端視北市府與工程會對糾正案文的回覆而定。
昨天在監察院外,另有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率同當地里長與居民,手持「監察院加油」、「揭弊大巨蛋」與「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商業巨蛋」、「山也BOT、海也BOT、孩子的未來不能BOT」等標語,至監院聲援監委黃煌雄。
針對趙藤雄的指控,劉培森本人昨未出面做回應,僅透過其建築師事務所發表聲明反駁。
劉培森:與趙理念不合分手
趙指稱劉因要求不合理利益不順遂,才退出投標團隊,劉培森聲明則說,雙方分手的原因為理念不合,趙藤雄曾希望以五十億元興建原規劃造價八十六億元的台北大巨蛋,由於安全上的疑慮,才造成劉退出。
至於是否因劉退出而導致大巨蛋必須廢標?劉培森聲明稿指稱,「因認定投標文件之著作權歸屬於本人等,台北市府已不得使用該等投標文件作為興建台北大巨蛋用,所以表示台北大巨蛋案應予廢標,此為本人正當權益的合法行使,也有法院判決的認定可參。趙藤雄指控本人阻撓大巨蛋案,顯然昧於事實」。
至於趙藤雄指控劉、黃勾結,劉培森強調,「本人身為建築專業人士,並無能力左右或指使監委查案,只是善盡國民義務,依監委指示,被動配合調查。這種莫須有的造謠生事,對於本人及監察委員極盡污衊,極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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