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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文章湛盧 » 2010 2月 10 (週三) 1: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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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討好~業主~
業主~~壓價~~承包商~
承包商~~討好~~設計師~~(更動材質與做法~~)
維修部~~抗議~~承包商~
設計師~~關說~~業主(預算壓低~)
業主~~制止~~維修部
承包商~~趁機~~亂做~然後封天花板~~~
然後~~所有人指責~~維修部~~阻撓工程進行~~
不良設計~~驗收~~然後使用故障
承包商~~勞跑~~
業主~叫~~維修部 善後~~~

黑箱不只一次了~~~~
這樣的生態鏈~~我還沒想到怎麼解!!!

對了~~對了~~~建築師~~還沒上場~~~(設計師 不等於 建築師)
建築師負責跑照(有些跟本不用跑~~因為跟本不合法~~) 然後收錢~~
算是較單純的了~~~

想想~~比較起來~~其實考試已經是簡單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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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由 湛盧 於 2010 2月 10 (週三) 2:21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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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話說~~

文章湛盧 » 2010 2月 10 (週三) 1:40 am

陳明城 寫:而『全體』是須要每個人對號入座,自我確認為小小螺絲釘的。
你我不就正在進行這個努力嗎?


螺絲釘???老師~相信其他大大會比較傾向用 "骨刺" 形容我!!!

雖然我覺得"倒吊子"比較貼切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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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Peter Tsao » 2010 2月 10 (週三) 1:05 pm

的確,世界上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不過看看湛盧兄的描述,個人觀點如下:
「設計師~討好~業主~ 」 實屬情有可原。
「業主~~壓價~~承包商~ 」 實屬情有可原。
「承包商~~討好~~設計師~~(更動材質與做法~~) 」 情有可原。
「維修部~~抗議~~承包商~ 」 情有可原,維修部應該基於職責明確提出設計不合理處。
「設計師~~關說~~業主(預算壓低~) 」 不太合理,很少有設計師要業主預算壓低。
「業主~~制止~~維修部 」 情有可原。
「承包商~~趁機~~亂做~然後封天花板~~~ 」 要看是否按圖說施工才能釐清責任和是否亂作。
「然後~~所有人指責~~維修部~~阻撓工程進行~~ 」 情有可原。
「不良設計~~驗收~~然後使用故障 」使用故障要看是設計不良還是使用不當,才能釐責。
「承包商~~勞跑~~ 」 沒有盡到保固責任可提民事訴訟。
「業主~叫~~維修部 善後~~~ 」 情有可原。雇主與雇員的相對關係,雇主確實有責任這樣要求維修部。

社會是不公平甚至是不公益的經常。
我覺得整件事可以多加注意的重點有二:
一、釐清責任歸屬和保全證據(以書面、照片、法令為工具)。
二、身為設計師,應該聆聽所有部門的聲音,做出最適當的設計。(不是崇高使命,是基本責任。)

當然我這樣的論述簡化了很多事情,畢竟我是旁觀者。不過最近工作上也遇到一些所謂的「認知不同」。
還好書面資料都在。但是我覺得還不夠小心,有些事情白紙黑字,還是應該口頭上跟業主親口確認一下。
Peter Ts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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