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人都該好好的看這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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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人都該好好的看這一篇文章

文章L-archi » 2010 4月 11 (週日) 11: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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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是主管還是員工,都該好好的看這一篇文章。
http://www.english.tw/space-3396-do-blog-id-12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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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喝紅了臉,你的沮喪、不平與不安,全寫在臉上了。在公司上了這麼多年班,突然一早上進公司,總務就發個紙箱給你,還站在一旁盯著你收拾東西,連電腦也不許開,收拾好了就走人。事情過了個把月,你還是氣憤難消。

昨天中午我公出時走延平北路,正好經過勞委會。停下來瞭解了一下失業者抗議的訴求。所以對於他們抗議的原由,我能理解。但當你說你也真想去抗議,我就有些話想對你說說。你我曾在券商共事,長期研究過許多上市公司的營運,也讀過許多相同的資料,你應該還記得,許多統計資料都顯示,有七成以上的公司,開業之後撐不到三年。剩下的一半也會在後來的兩年中陸續結束,能夠持續經營超過十五年以上的公司,不到百分之三,十五年以上的,更是不到百分之一。

照這樣來算,如果我們都從二十五歲左右進入職場,六十五歲退休,四十年的時間裡,想要一直待在同一家公司,並不是一個很切實際的期待,對嗎? 比較實際的情況應該是,我們會經常因為公司前途無亮自行跳槽,也常會因為公司無法再經營下去而不得不離開,對嗎?

其實你們公司的情況,半年多前就有跡象了,老闆經營的方向不對,你也曾抱怨了半天。我還記得那時我們聊過,我問你怎麼不另謀高就,你說你試了,但是談來談去,發現薪資都沒有現職高。我講了一句很刺耳的話,你還記得嗎? 我說,別抱怨他了,雖然他是個不善經營的人,但至少他付給你的薪資,已經超過你的「市價」了。
其實當時我應該再提醒你,有這種現象,表示你應該趕快在自已身上多下點工夫了。你的競爭條件已經在衰退當中,繼續這樣下去,保不住工作只是遲早的事。我疏忽了,這點我向你抱歉。

曾經和一位創業成功的朋友有過一席印象深刻的談話。那已是四、五年前的事。他長我十來歲,在成功前曾經有過兩次事業失敗的經驗,負債累累。捫心自問,若我是他,恐怕再也沒有勇氣嚐試了。但他還是不肯放棄。第三次,他成功了。那日與他飲酒吃飯,已是他創業成功的第五個年頭。他說前四年的獲利都用來還了債,現在才算稍微賺了點錢。

我舉杯表示佩服,微醺的他卻按住我將到口的酒杯,問了我一個問題:「如果你上班的公司經營不善,快要倒,你會有什麼打算? 」想都沒想,我說當然馬上開始找下一個工作。還開玩笑的問他公司裡還缺不缺人。
聽了我的回答,他意味深長的笑著看了我一會,才開口說:「這半年來,我到處問人這個問題,我打算問滿一百個,你是第八十六個,大家答案都大同小異。從來沒有一個告訴我:『我會去告訴老闆,別擔心,我會用我的全部家當陪他拚到底。』」他說,失敗過兩次,他想通了這個道理:船沉了,和船一起沉的總是船長。水手都帶著剩餘的糧食、飲水,搭救生艇走了。

所以這次他的學到了教訓。績效好,該加薪就加,該發獎金就發,但績效不好,該減薪、該裁撤,他一定公事公辦,不會拘泥員工的年資或彼此的感情。因為,「如果你感情用事,顧慮那些該裁該減薪的人會不舒服,而不處理,就反而會造成表現好的人更不舒服,他們會離開你,最後留下來? 照顧那些原本就該砍掉的人,公司很快就不可挽救。所以,這不只是控制成本的問題,而且能避免人才流失。」他說。言下之意,他反省過,這方面處理不當,是他過去失敗的原因。

從那天開始,我再也不曾認為公司有持續雇用我的義務,因為我的確沒有陪老板沉船的打算。除了上班時間仍舊做好我職掌的工作,我也在自己身上下了一些工夫,做好隨時隨地可以離開的準備,不論主動或被動。還記得你曾經笑過我習慣到處面試去探行情嗎?就是因為與他那一席話。我覺得勞雇之間的關係,是一種條件式的關係,當維持關係的條件不存在,雙方都有解除關係的權力。我們都曾幾度跳槽,在「開除」老闆的當下,也都蠻絕情的,不是嗎?我們若指望在一家公司上一輩子的班,那得保證老闆永遠喜歡我們,我們也永遠喜歡老闆,再加上他公司永遠不會倒、能賺錢,還要我們的價值永遠不會被取代。少了上述任何一個條件,都不可能。你覺得這種情形會常見嗎?

我不是在幫資方講話。我知道有些資方是故意惡性倒閉,自己乘救生艇帶走補給,讓員工和相關往來業者跟船一起沉。不過絕大多數的創業者都希望創業能夠成功,如此一來,? ? 但自己有好日子過,還可以提供許多穩定的就業機會,養活好幾家人,甚至像王永慶,養活的是數萬個家庭的幾十萬人。創業者投入資金、時間,還有比員工更多的勞心勞力,同時承擔著因為營運能力不足、判斷不正確、被倒帳、景氣反轉等無時不刻都存在的失敗風險。失敗的結果,常常是背負沉重的債務,從此一輩子翻不了身。平均每當一人創業成功,就有九個人失敗,而這些成功的人,平均都先失敗過兩次。連王永慶在創業早期也失敗過。這些資料,你也都讀過,不是嗎?

相對而言,受雇者得到一個職位,只要每天早上按時去上班,做好指定的工作,按時下班,每個月時間到了就有一份薪水可領來養家活口,如果外面找得到薪水更高、福利更好、前途更光明的工作,通常會遞出辭呈離去。而如果找到的工作薪水更低,就表示在現職上已經「超額獲利」。若是公司經營失敗,除了拿不到的薪水,沒有其他的風險。在這樣的相對關係下,我們身為職員、勞工,有什麼資格抱怨老闆為了能夠繼續營運下去而裁員? 至少還發給了你離職金,沒有等到薪水發不出來再落跑。而且,他總還留了人下來,我們該不該想一想,為什麼走路的是我們?

曾經聽過一個很詼諧嗜酒的老頭講課,他說他平生最看不起的,是下了班就罵老闆,隔天又繼續去上班的人。你現在聽了一定笑不出來,但當時課堂上是哄堂大笑。
他說,若有本事找更好的工作,不用抱怨,走就是了。如果沒有這個本事,那就根本沒有抱怨的資格。
我真的不是在幫資方講話。只是這一個多月來,幾次聽你埋天怨地,我希望你也想一想自己是否真的完全沒有責任。你開啟了你的求職網頁,寄出了許多履歷,得到幾次面試的機會,但條件都不如你原來的工作。面對這樣的情況,你除了找我喝一杯,訴訴苦,有沒有想過外在的環境變了,你的心態也該調整?

現在的就業市場,是一個硝煙密佈、屍橫遍野、血流成河的殺戳戰場。你覺得已經彈盡援絕。這時候的你,該做的不是到處去嚷嚷著戰爭的不公平。這件事大家都很清楚。但仗還是要打下去。而且最慘烈的時候還沒來。你若決定把時間和精力花在抗議上,我會尊重你,但請恕我直言,那不是你現在該做的事。你所應該做的事情,是遍尋你的身上、四周,找出任何還能使用的武器。哪怕原本用的是機關槍,現在只剩一把美工刀,但只要先守住一個小小的方寸,別被打掛,你就能繼續在戰場上存活,就有殺出重圍,看到戰爭結束的機會。

而且,不論將來的結果如何,你一定要記得現在這個經驗:永遠要不停止成長學習。別再使自己陷入武器不夠用的處境。這是自己的責任,不是別人的。拿自己的不幸去怪別人是最容易的事,但卻一點幫助也沒有。說真的,景氣的確不好,今天我對你說的這些話,明天也許就得說給我自己聽了。現況中有太多的不確定,每個人心中都有或多或少的惶恐,而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坐以待斃一定沒指望,你同意嗎?

今後我仍然願意陪你喝酒聊天,喝咖啡吃飯,陪你聊天說笑,陪你檢視身上的武器,一起研究在這戰場上存活下去的策略。我們是長年的朋友,相交相惜,理當互相支持。但那不表示我想同情你,也不認為你需要我的同情,所以,聽你怨天尤人,今晚是最後一次。
加油。我們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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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chi
 
文章: 3134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0 (週六) 10:59 am
來自: 台灣

文章monster » 2010 4月 11 (週日) 8:42 pm

作了怎麼多年,我對好老闆的定義只有一個
就是按時發薪水
我們 每個人都像小丑,手中玩著五個球,這五個球是:工作、健康、家庭、朋 友、靈魂;而這五個球只有一個是用橡膠做的,掉下去會彈起來,那就是 工作。另外四個球都是用玻璃做的,掉了,就碎了
monster
 
文章: 86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20 (週二) 3:00 pm

文章站長 » 2010 4月 11 (週日) 11:54 pm

推,這種想法很正面,我期許我自己也是要不斷成長。

ps.剛剛一個嘲笑公務員的文章已經被我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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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長
Site Admin
 
文章: 359
註冊時間: 2007 10月 01 (週一) 12:17 am

黃兆牛之各行各業不一樣篇

文章GUN » 2010 4月 12 (週一) 2:37 am

:lol:
最後由 GUN 於 2010 5月 27 (週四) 5:31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4 次。
頭像
GUN
 
文章: 139
註冊時間: 2009 10月 19 (週一) 2:40 pm
來自: 工程紅衛兵(工地榔頭幫)

文章kafka0419 » 2010 4月 12 (週一) 11:01 am

勞資雙方的問題
非單一問題
公司與員工都要對自己負責
應該說各負一半的責任
看到文章中所說的勞工抗議
讓我想到.春上村樹的一篇文章:我永遠站在雞蛋這一邊
不斷的掙扎...還是要很努力
kafka0419
 
文章: 31
註冊時間: 2007 12月 13 (週四) 10:11 pm

文章固齒器 » 2010 5月 20 (週四) 4:20 pm

原來作者是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方德信督學
固齒器
 
文章: 207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3 (週二) 7:08 pm
來自: 台北

文章黃兆馬 » 2010 5月 23 (週日) 3:29 am

認同上面 monster 『怪物』 所說的

以往工程學徒工作經歷中 和一些基層工程同事聊天時
發現彼此多半都有一致的想法
一 老闆準時發薪水就好
二 薪水不要再用一些奇怪的名義 減少
頭像
黃兆馬
 
文章: 25
註冊時間: 2010 5月 08 (週六) 7:32 pm

文章sunglin » 2010 5月 25 (週二) 9:33 am

說到工程業我就狠有感觸。
以前公司有個老頭,成天裝模作樣,欺上瞞下,搬弄是非,明明是工程背景出身的,卻老是拿三十年前的台客設計觀念硬逼著別人做,房子只要掛上斜屋頂貼上歐式裝飾他就會很興奮,就像公狗看到母狗一樣,然後說這才就設計,現在這種東西在最俗氣的商業市場上都沒人要了好不好,被他逼著做的低級設計方案通通都白做,被打回票。還厚顏無恥的天天拿一些沒深度的東西在那裡說嘴。
以前他還跟公司那種二十幾歲的年輕人飆說:你沒去過工地懂什麼? 你沒結婚懂什麼主臥室?
經常到處找別人麻煩來掩飾自己各方面不足,搞得公司裡誰碰上他誰就離職。

現在這個人滾蛋了,終於。

老頭是在風雨飄搖,經濟奇蹟的年代養出來的時代怪物,他們小時候沒褲子穿,下班的文化活動就是嫖妓(當年除了酒家也沒什麼娛樂場所),上班就是找當年的原住民工人的麻煩,基本上,台灣滿街都這種時代怪物,全台灣大概上百萬吧。老頭把後進晚輩當作他當年在工地的粗工使喚,偶而還爆粗口,後來被人提醒這樣會被告才收歛。
現在職場上六七年級這批人,大概找不到幾個是窮到沒褲子穿的,買得起錄音筆,請得起律師,跟老頭當年的環境差很多,所以職場上老頭胡搞,還真的可能會被告唷....
先進國家的職場已經沒這種人了,因為通通坐牢去了。台灣要進步,先把這票厚顏無恥的傢伙淘汰掉吧。
人在房子裡才會感到孤獨
sunglin
 
文章: 202
註冊時間: 2008 10月 29 (週三) 12: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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