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條 本編建築技術用語,其他各編得適用,其定義如下:
三、建築面積: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其代替柱中心線以內之最大水平投影面積。但電業單位規定之配電設備及其防護設施、地下層突出基地地面未超過一點二公尺或遮陽板有二分之一以上為透空,且其深度在二點零公尺以下者,不計入建築面積;陽臺、屋簷及建築物出入口雨遮突出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其代替柱中心線超過二點零公尺,或雨遮、花臺突出超過一點零公尺者,應自其外緣分別扣除二點零公尺或一點零公尺作為中心線;每層陽臺面積之和,以不超過建築面積八分之一為限,其未達八平方公尺者,得建築八平方公尺。
五、樓地板面積:建築物各層樓地板或其一部分,在該區劃中心線以內之水平投影面積。但不包括第三款不計入建築面積之部分。
七、總樓地板面積:建築物各層包括地下層、屋頂突出物及夾層等樓地板面積之總和。
夜規人 寫:
至於llmj兄提的95%x85%這意義在於x95%時是把 5%的梯廳排除掉,x85%則是把15%的機電設備空間排除,最後剩下的就是容積樓地板的部分
公式奇怪之處:
3.免計容積樓地板梯廳5%=(1+2)/95%x5%=(AxBx115%)/95%x5%
容積樓地板=Ax10/11x95%x85%
容積樓地板=A/11x10x95%x85%=A/110%x100%x95%x85%
夜規人兄:公式上下有不一致的地方,加上我的看法,認為
這個公式有些問題,梯廳排除掉、機電設備空間排除,不應該是相乘,是要個別扣。另外,總樓地面積是不包含免記入陽台面積。
我們來試算一下公式
A是總樓地面積A=1000㎡
陽台 1000㎡x10%=100㎡(總樓地面積是不包含免記入陽台面積)
屋頂突出物 25㎡
機電面積 1000x15%=150㎡
免計容積樓地板梯廳 1000X5%=50㎡
容積總樓地面積A=1000㎡-150㎡-50㎡-25㎡=775㎡
套入夜規人兄的公式(容積總樓地面積=全部的樓地板,包含陽台)
容積總樓地面積A=A/11x10x95%x85%=(1000+100)/11x10x95%x85%=807.5㎡
807.5㎡-25㎡=782.5㎡
另外,還有屋頂突出物可以扣除容積總樓地面積,夜規人兄的公式的結果,與實際的計算方式,兩者有接近,但是還是有所差異,相差7.5㎡,
尤其在大面積的情況下,誤差會變大。夜規人 寫:這當然是簡算法是自己打草圖時檢討用的,建管那邊不能用的啦
我在第一篇回復時有提到"因為jj5494兄問的是"總樓地板面積乘以9/10"所以我認為他問的是粗算法因此我是以他的角度給予一個相同邏輯的算法 容積樓地板=Ax10/11x95%x85%
詳細檢討當然不是這麼一個式子這麼簡單. "
不過夜規人兄提出了一個很意思的議題。
所以,上列的簡易公式並無法算出真正的容積樓地板,請大家記得容積樓地板的計算還是要實際設計的結果,來做檢討,作為法規檢討之依據。
容積樓地板應該可以用EXCEL跑多條公式的計算表(檢討梯聽、機電、停車空間等比例),不知有無先進可以提供?或是有相關的作法?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