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來中華民國建築師考試最重要的改變


建築相關國家考試、建築師考試準備、心得及經驗分享。

文章sunglin » 2010 10月 19 (週二) 10:08 pm



贊助商連結

nahome 寫:
sunglin 寫:...
當然要補習班來認證真是有點阿Q,但我想這是不可能發生的,相信補教界法規大老也不敢隨便接這種業務。
:twisted:
...有點文革味


這句話有點錯誤,據我所知,補習班正在接建築考試的認證制度,聽說是叫一級建築師...。


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築師。

加入建築人討論區粉絲團
人在房子裡才會感到孤獨
sunglin
 
文章: 202
註冊時間: 2008 10月 29 (週三) 12:59 pm

Re: 弔詭的想法

文章sunglin » 2010 10月 19 (週二) 10:27 pm

nahome 寫:如果你在事務所內上班,這項規定對你有任何意義嗎?

但是如果你是在補習班"上班",這項訊息如果執行,那打擊很大。
補習班生意應該影響也很大,可稱作是"補習班殺手"或是"打補政策"。

又如果你在室內設計公司上班,你拿建築師執照要幹嘛?為何不拿專業的室內設計執照呢?

我想這說到重點了,搞不清楚狀況人,明明就不在事務所工作,甚至搞不清楚專業分工的內容,偏偏觀念錯誤以為一考上就變超人....請理智點好嗎?
你考律師就是要當律師,當律師之前就該幫律師做事...就該念法律系! 建築師同理可證。
閉目養神時我還幻想有資格考華航機師執照,考上就有空姐天天輪流開車接我出去玩....都忘了自己近視很深,也忘了空姐是給人開車載出去玩的...

另外,回前面另外一些朋友,實務認證的把關機制很重要,太鬆太緊都不好。客觀來說,我認為無論如何事務所大頭惡性拖延實務認證不易發生,到是便宜行事亂開證明比較有可能。 不過,若這樣能讓考選部把考試錄取率提高,未嘗不是好事。
以目前來看,工作經驗證明是專業履歷上的一部份,若前東家惡意不開....會吃官司吧。
人在房子裡才會感到孤獨
sunglin
 
文章: 202
註冊時間: 2008 10月 29 (週三) 12:59 pm

Re: 真的很弔詭

文章jfli » 2010 10月 19 (週二) 10:29 pm

nahome 寫:念建築系以後不當建築師或是不從事建築設計的說法我有聽過。
但是,
考上建築師卻不進事務所,進而不做真實的建築設計,蓋真的房子
那要這張執照要幹嘛?


假設相關法令配套措施沒有跟著建築師考試制度改變而修正
建築師除了開業 還有營造公司的專任工程人員
有時 想考執照也不一定為了什麼 我就知道有許多人有許多奇怪的理由(反正就不是開業)
而目前台灣的建築前輩 也有許多有執照而未開業的呀[/quote]
jfli
 
文章: 27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27 (週二) 8:19 am

Re: 真的很弔詭

文章sunglin » 2010 10月 19 (週二) 10:35 pm

jfli 寫:
nahome 寫:念建築系以後不當建築師或是不從事建築設計的說法我有聽過。
但是,
考上建築師卻不進事務所,進而不做真實的建築設計,蓋真的房子
那要這張執照要幹嘛?


假設相關法令配套措施沒有跟著建築師考試制度改變而修正
建築師除了開業 還有營造公司的專任工程人員
有時 想考執照也不一定為了什麼 我就知道有許多人有許多奇怪的理由(反正就不是開業)
而目前台灣的建築前輩 也有許多有執照而未開業的呀

因為一個合格建築師的能力至少要有兩年左右的標準事務所工作經驗,否則他不太能勝任任何單位裡的建築師,相信營造公司裡的建築師,剛畢業就考上和有三年標準事務所經驗的工作能力和薪水都不同吧。
人在房子裡才會感到孤獨
sunglin
 
文章: 202
註冊時間: 2008 10月 29 (週三) 12:59 pm

Re: 三十年來中華民國建築師考試最重要的改變

文章Archi » 2010 10月 19 (週二) 11:31 pm

張 寫: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已研擬完成之「實務養成認定標準草案」
建築師考試之實務養成認定標準(草案) --- 99//9/20

草案是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研擬,不是張老師個人研擬,伙伴們不要搞錯抱怨對象,張老師熱心將資訊轉載給大家,應給予支持,而非冷嘲熱諷!
Archi
Site Admin
 
文章: 257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3 (週二) 7:01 am

Re: 三十年來中華民國建築師考試最重要的改變

文章站長 » 2010 10月 20 (週三) 12:42 am

Archi 寫:草案不是張老師個人研擬,伙伴們不要搞錯抱怨對象,張老師熱心將資訊轉載給大家,應給予支持,而非冷嘲熱諷!


想對考試制度改革發表意見的網友,必須考量到一點,
當張老師願意擔任反映各位意見的橋梁時,是否需要給予一點鼓勵與支持?

台灣每項制度皆有或多或少的問題、亂象?而這正是法律存在的價值。
改革是條必經之路,但是需要擴大意見交流,來減少甚至避免這些問題、亂象。

惟有透過溝通,才能實現改革之路,
張老師就是屬於關鍵性的溝通橋梁,
請各位珍惜這個得來不易的溝通橋梁。
(而這也與本站的發言管理政策有重大關聯)
頭像
站長
Site Admin
 
文章: 359
註冊時間: 2007 10月 01 (週一) 12:17 am

文章Archi » 2010 10月 20 (週三) 7:03 am

http://bbs.archi.sdnl.org/viewtopic.php?t=3513
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建築師考試之實務養成認定標準(草案) -意見彙整

感謝大家的熱烈回應,為了讓議題討論更加聚焦。協請伙伴們看完6大頁的發言後,如有相關意見與建議,可集中至上面的文章表達看法,共同維護良好發言品質的討論區狀態,謝謝!
Archi
Site Admin
 
文章: 257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3 (週二) 7:01 am

上一頁

回到 建築考試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1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