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KYCC » 2011 1月 13 (週四) 10:26 pm
說老實話,這機制其實還不是很有用…
鐵皮屋,造價1m^2多少? 幾千塊,低的可憐…
今天最小面積限制在45m^2, 只不過是從20變成45,
多幾m^2 ? 多多少造價?
這些投機客幾百萬幾千萬的賺,這區區幾萬會看在眼裡?
如果限制申請的建案依定要有固定基礎,
要有衛浴/廚房設備,進出路鋪設完成,
比較確定是真的拿來住的,也許成本稍為再拉高一些,
也許會再減低一點投機數量,但,跟暴利比起來,
相信這一點點成本投機客還是丟的下去的!
另外一個大問題,申請人只要自己本身名下沒房子,就可以申請農舍,
那我把自己原有的房子過到老公/小孩/阿貓阿狗下不就得了?
公所就會發無自用農舍證明給我!
農地隨便灑個油菜花子,種幾顆蕃薯藤,公所就可以發農地農用證明給我!
這,合理嗎?
再來,明明規定農舍圍牆只能圈住建物最大基層面積
但你去看看這些假農舍,哪一個不是全部整塊牆圈起來?
裡面是假山/假水/花園/草坪/車庫(當然是事後長出來的)……
所以,個人認為最大的問題還是在後面的使用管理上!
如果今天這些假農舍違規,敢去罰,敢去拆,相信這種氾濫問題會減少很多!
只是,這些擁有假農舍的有錢人多不是有權就是有勢,
不然他的錢也可以打死一切,
於是使用管理機制都是白講,今天在多遊戲規則也是白講….
這問題,n年後仍然存在….
個人一點小小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