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註銷盧OO建築師之建築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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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註銷盧OO建築師之建築師證書

文章sunday » 2011 1月 17 (週一) 10:2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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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註銷盧OO建築師之建築師證書(建築師證書字號:建證字第1275號)

建築管理組
發布日期:2010-12-31

內政部99.12.31台內營字第0990810361號公告

主旨:公告註銷盧OO建築師之建築師證書(建築師證書字號:建證字第1275號)。

依據:建築師法第4條第1項第5款、建築師法施行細則第14條。

公告事項:

一、姓名:盧OO

二、出生年月日:民國37年12月11日

三、性別:男

四、身分證統一號碼:

五、建築師證書字號:建證字第1275號

六、說明:盧OO建築師因違反建築師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經臺北縣建築師懲戒委員會決議依同法第46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處以「撤銷開業證書」處分,並經本部建築師懲戒覆審委員會決議維持原處分,復由臺北縣政府99年11月16日北府工建字第09910806381號公告在案。是以,本案盧OO建築師已違反建築師法第4條第1項第5款規定,爰依建築師法該條規定撤銷其建築師證書,並依建築師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公告註銷其建築師證書。
最後更新日期:2011-01-03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ex.p ... &Itemid=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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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2008 2月 04 (週一) 11:45 pm

文章sunday » 2011 1月 17 (週一) 10:28 pm

名  稱 建築師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30 日

第 4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充任建築師;已充任建築師者,撤銷或廢止其建築
師證書:
一、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二、經公立醫院證明有精神病者。
三、受破產宣告,尚未復權者。
四、因業務上有關之犯罪行為,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
受緩刑之宣告者。

五、受撤銷或廢止開業證書之懲戒處分者。
依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撤銷或廢止建築師證書者,於原因消滅後,
仍得依本法之規定,請領建築師證書。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 ... 112&FLN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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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sunday » 2011 1月 17 (週一) 10:33 pm

《中國時報》1997.09.05.
林肯大郡建築師盧正堯收押
 【記者陳淑泰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偵辦林肯大郡倒塌案,昨日傳訊十名相 關人,檢察官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諭令收押負責林肯大郡設計、監 造的建築師盧正堯,林肯建設負責人李宗賢則以五十萬元交保候傳。

 承辦此案的主任檢察官謝英民表示,建築師盧正堯至少涉有業務登載不實、 業務過失致死兩項罪嫌。而李宗賢雖亦涉嫌重大,但檢方體諒李宗賢需在外解 決受災戶善後及賠償事宜,令予交保。

 檢方昨日共傳訊了十名林肯大郡相關設計、建築人員,包括林肯建設負責人 李宗賢、建築師盧正堯,施工的日昇地質工程公司翁文濤及林姓、張姓兩名簽 證技 師,另三名現場施工所人員,偵訊長達九個小時。

 據了解,檢方已掌握建築師盧正堯在業務上登載不實的責任部分,是其負責 向台北縣政府申請林肯大郡的使用執照時,偽造擋土牆的竣工圖。擋土牆原是 「植生護坡」設計,但完工時卻變成高度增加、有格樑及地錨的擋土牆。盧正 堯並未按照實際竣工情形施作圖片送審,反而照原設計圖畫作竣工圖。

 盧正堯先前向檢方供稱擁有擋土牆及建築本體的簽證,但經檢方傳訊林慶榮 、張恆晟兩位技師,發現兩位技師僅替建築本體作了簽證,盧正堯顯然隱瞞了 部分事實。

 另外,盧正堯使用偽造的竣工圖竟可通過縣政府的現場會審程序,令檢方質 疑。檢方下一波將追查盧正堯與在押的縣府農業局水保課技士練瑞練有否勾結 弊情。

 檢方調查發現建商多項疏失,首先是送審開發建造案的鑽探報告太過簡單, 沒有完整的邊坡地質及岩層調查,就貿然在順向坡開發龐大的房屋建築計畫。

 其次李宗賢和盧正堯將邊坡截斷下挖九公尺的設計,雖可增加平面建築的面 積,卻使得土壤壓力大增,危害邊坡下方住戶的安全。

 第三,八十五年二月間,陸續有錨頭掉落、嚴重漏水、鋼絞線鬆脫等現象, 顯示地錨土石承載力已嚴重不足。日昇地質公司雖曾撰寫補強報告書,但監工 設計者及建商僅將地錨鋼索拉緊,這種過於簡單的處置有明顯過失。

 第四,建商明知擋土牆存有嚴重的潛在問題,在大颱風來襲時卻沒有任何警 告住戶或要求住戶疏散的行為,造成二十八人被壓死在土石瓦礫中的慘劇。

 李宗賢昨天在庭外表示,建築和設計等專業問題不是他所能了解的。他重申 從沒有向縣府送過紅包。

 日昇地質工程公司總經理翁文濤表示,日昇地質僅是按圖施工,並負責就現 場問題作報告,至於地錨、鋼絞線、夾片等材料品質問題,公司使用的均是規 格品,高公局、榮工處也都有使用。
http://ago.gcaa.org.tw/env_news/199709/86090502.htm


《中時晚報》1998.09.22
林肯大郡案辯結 下周宣判
【施竣耀/台北報導】 釀成林肯大郡災變28人死亡的林肯大郡官商勾結弊案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辯論終結,包括林肯建設公司負責人李宗賢在內的20 名被告均出庭應訊,今天將展開馬拉松式辯論庭,負責起訴本案的士林地檢署 檢察官陳瑞仁上午也蒞庭辯論,痛陳被告的貪污等犯罪事實,以致釀成28人死 亡,預料全案將在下週宣判。

 另外,由於林肯大郡災變發生迄今已1年多,受災戶仍未獲合理解決,除了法 庭旁聽席有不少民眾旁聽外,上午也有部分民眾到士林地方法院門前舉白布條 抗議,要求重判20名被告。

 而上午被告間也出現互推責任的現象,尤其是針對致命的擋土牆設計部分, 建築師盧正堯跟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張中良互推責任。

 今天上午法官雷雯華先就釀成林肯大郡28人死亡慘劇,建商李宗賢、建築師 盧正堯、閎鼎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張中良、地質工程公司負責人翁文濤涉及的 業務過失致死,及安和工程顧問公司負責人古文秀、盧正堯、李宗賢涉嫌行使 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的部分,先行辯論。

 陳瑞仁檢察官首先陳述被告犯罪事實,指李宗賢等被告在林肯大郡的基地大 量超挖土方整地,並砍除該社區西北側的邊坡坡角,而且行使不實的地質報告 ,擋土牆也未依規定申請雜項執照,翁文濤則未注意施工品質,擋土牆在施工 期間也多曾次發生地錨錨頭脫落的現象。

 陳瑞仁指出,李宗賢等人在溫妮颱風來襲前,明知鄰近該擋土牆的2、3區居 民有立即危險,竟未通知居民疏散,以致釀成28人死亡的慘劇。

 李宗賢上午則辯稱,他在買土地之前就已超挖土方的事,他並不清楚,當時 是雜草叢生;廬正堯則辯稱,當初設計並不是故意要挖邊坡坡角,而是按階梯 式配置,勢必得挖坡角。

 盧正堯則針對擋土牆的設計辯稱,建築師並非專業結構技師,所以擋土牆是 委託張中良設計,張中良則辯稱,他的設計並未包括擋土牆,他是在擋土牆曾 發生坍塌後,應盧正堯要求,設計提供作為參考。

 針對擋土牆地錨數量不足部分,負責施工的翁文濤則供稱,他是照放樣施工 。
http://ago.gcaa.org.tw/env_news/199809/87092204.htm
sun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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