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zhz » 2008 2月 20 (週三) 11:57 pm
001-徵圖須知
一、參選者資格:
1、專業組:開業建築師。
2、學生組:各大專院校建築相關科系(所)學生。
二、參選者資格證明文件:
1、專業組: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及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
2、學生組:學生證影本。
前項文件影本,執行單位得要求參選者提供正本對照。如與正本不符,應取消其參選資格;如已入選,應取消其入 選資格。
三、徵圖期限:97年2月21日起至97年4月11日下午5:00止(請注意,應於徵圖期限內以郵遞或專人 送達本會,逾期不予受理且不以郵戳為憑)。
四、參選格式與限制:
1、一律以四張A1尺寸(橫式規格840mm×594mm)之圖說參選,平貼於同尺寸塑膠瓦楞板上,其內容 至少應包含:規劃設計構想、配置圖、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透視圖及面積概算法規檢討表等圖 說。
2、建築模型(素模,比例1/50,建議以郵局便利箱39.5cm×27.5cm×23cm寄送)。
3、每一參選者於每一個地域別限參選一件。
五、寄送地點:台灣省建築師公會(詳附件006~008彌封單)。
六、設計條件:除依建築法相關法令規定外,請依下列條件設計,並鼓勵參選者發揮創意,提出符合台灣鄉村地區 居住空間之可能性。
1、型塑地域鄉村風貌:請自行選擇台灣七大地域別(北北基、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高屏、東花宜、離島 )鄉村地區之基地為設計對象,其條件請自行假定。依據所選擇之地域別,考量其地域特色、人文景觀、氣候環境 等因子,型塑地域鄉村風貌。
2、建構多元化居住空間之彈性組合:針對鄉村地區住宅之不同需求,自行假定三代同堂、退休夫婦、小家庭…等 不同家庭成員組成,提出住宅空間單元原型及其多種組合構想,以因應不同居住需求及基地條件。
3、發展綠建築理念:考量綠建築綠化、節能、減廢、健康舒適等指標,使用當地材料、構造類型多樣性(如木構 造、鋼構造…)及標準模矩,易於施工、使用維護等符合經濟、環保之生態建築。
七、徵圖作業:設計構想評選規定另詳附件002。評分表另詳附件003。
八、設計獎金及建築圖說工本費:
1、專業組,於七大地域別分別選出以下獎項各1名:
(1). 特優1名:獎狀、獎金及建築圖說工本費50萬元。
(2). 優等1名:獎狀、獎金及建築圖說工本費45萬元。
(3). 甲等1名:獎狀、獎金及建築圖說工本費40萬元。
(4). 佳作1名:獎狀、獎金及建築圖說工本費35萬元。
2、學生組,於七大地域別分別選出以下獎項各1名:
(1). 特優1名:獎狀及獎金8萬元。
(2). 優等1名:獎狀及獎金4萬元。
(3). 甲等1名:獎狀及獎金2萬元。
(4). 佳作1名:獎狀及獎金1萬元。
九、彌封寄送規定:
1、四張設計圖板應依附件「009-圖紙折角彌封示意圖」之規定,填妥資料後折角黏貼密封。再以牛皮紙將四張設計圖板完全包裹後,正面貼上附件 「006-設計圖板彌封單」,背面彌封處加蓋參選者印章密封。
2、請將建築模型置入郵局便利箱39.5cm×27.5cm×23cm或其他類似之紙箱內定位穩固完全包裝 後,正面貼上附件「007-建築模型彌封單」,背面彌封處加蓋參選者印章密封。
3、請將下列文件置入A4牛皮紙袋信封後,正面貼上附件「008-資格封彌封單」,背面彌封處加蓋參選者印章密封。
(1). 資格審查表(詳附件004)。
(2). 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詳附件005)。
(3). 參選者資格證明文件。
4、上述設計圖板、建築模型及資格封,應於徵圖期限內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會,逾期不予受理且不以 郵戳為憑。
十、設計構想評選委員名單
召集人:蘇憲民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
副召集人:鄭元良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
盧維屏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主任
楊明州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副局長
江哲銘 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
張基義 國立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副教授兼任所長
王惠君 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胥直強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黃俊熹 私立大葉大學空間設計學系助理教授兼系主任
周光宙 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練福星 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
張文智 高雄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
許俊美 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建築師雜誌社社長
呂欽文 呂欽文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林獻瑞 林獻瑞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十一、徵圖活動說明會時間及地點:
1、南部場:97年02月27日(三)14:00
地點:高雄市建築師公會(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66號23樓)
2、北部場:97年02月29日(五)14:00
地點: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台北市基隆路二段51號13樓)
3、中部場:97年03月05日(三)14:00
地點:台灣省建築師公會(台中市台中港路一段400號11樓)
十二、其他:
1、參選者如對本徵圖比賽有任何疑義,應於97年3月9日下午5:00前,以書面向本會請求釋疑,逾期恕不 受理。
2、學生組僅參加設計構想評選。專業組入選者應先完成簽訂委託編製建築圖說契約(詳附件010),始具入選 資格。
3、專業組入選者建築圖說審查委員名單
召集人:鄭元良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
副召集人:欒中丕 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科長
胥直強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周光宙 中華民國建築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吳建忠 福建省建築師公會理事長
張文智 高雄市建築師公會理事長
孟繁宏 孟繁宏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翁敏欽 翁敏欽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黃昇墀 黃昇墀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邱炳良 邱炳良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林文成 林文成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王憲森 王憲森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林澄清 林澄清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張瑞芳 張瑞芳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林顯照 林顯照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
4、專業組及學生組入選者完成之所有設計、建築圖樣及說明書之著作財產權,應無條件讓與內政部營建署,並承 諾不得行使其著作人格權。
5、入選之設計圖、圖板及模型歸屬於主辦機關所有。其他未入選之作品由執行單位通知參選者於7日期限內領回 ,未於期限內領回者,由執行單位全權處理。
6、本徵圖須知未載明事項,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辦理。
敬天愛人建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