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夜規人 » 2013 10月 19 (週六) 7:58 pm
1."消(削)線",建築業界對於建築法規有關高度檢討、面前道路投影檢討、高度比檢討等的口語說法。
2.新北市商業區做都更,於建築線退縮6米建築,是為爭取沿街人行步道獎勵,順便因應面前道路投影面積的法令需求,此點合情合理。
3.新北市都市更新案件商業區1~3樓的確要求必須做商業使用並且需要設置獨立出入口,且低樓層一般價格較高樓層為低,辦公室商業使用亦不如住宅好賣,因此建商並不樂意商業使用的設置。
一般而言無論都更案件或合建案件"地主通常由下往上分、建商則由高樓層往下分"。當遇到1~3樓必須當作商業使用時,除了一樓店面可能地主搶著要外,2~3樓地主是不會選的,只好由建商留下。都更選屋不同樓層會有不同的價差,因此會先訂出"平均單價"的樓層,高於這個樓層單價高,反之較低。而地主依據可選的權利價值選取相近的樓層戶別,當選屋確認後,倘若所選單元價值高於可分配權利當然需補貼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