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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緊急進口在技術規則裡只提到
「第一百零八條建築物在二層以上,第十層以下之各樓層,應設置緊急進口。但面臨道路或寬度四公尺以上之通路,且各層之外牆每十公尺設有窗戶或其他開口者,不在此 ...」
但沒提到是否必須設在面臨道路的地方,若沒有臨路的面向也檢討,是不是就失去緊急進口的效能了
在臺北市建築物緊急進口設置要點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提到
「1.進口應設於面臨道路或寬度在四公尺以上通路之各層外牆面。」
台北市已經注意到,進口必須設置在臨路或通路才有實際效益。
請教各位先進,在檢討緊急進口時,都會檢討建築物的四向立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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