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的全國建管及都計會議


建築之美、建築推廣

自由時報有報導

文章徐岩奇 » 2008 4月 26 (週六) 12: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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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有報導, 但是「全國都計建管會議」的內容沒報導
倒是自由時報報導了以下, @#$%$&......

另外提醒大家養成"停看聽", 先不要下結論(有關李老師的事)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當天來插花, 沒想到變成報紙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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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涉收賄學者談都計 營建署挨批

〔記者鍾麗華、林毅璋/台北報導〕近幾個月來,多位學者在擔任政府審查委員時涉及收賄,內政部營建署昨天召開「全國都計建管會議」時,竟邀請涉案被判刑的學者李威儀參加,還領取出席費,環保團體批評營建署長「不問世事」,應該為此下台負責。

營建署:還未三審定讞

營建署方面指出,對於李威儀遭到判刑的事情有所掌握,但在法定三審定讞之前,不該剝奪李威儀在專業領域的發言機會。營建署強調,李僅是這二天會議中總共六十八位專家學者之一,發言也僅五分鐘,外界不應該模糊會議專業討論的部分。

由營建署舉辦的「二○○八全國都計建管會議」昨日閉幕,營建署表示,將會研究如何有效整合與串聯都市計畫、都市設計與建築管理三者間的功能,同時建置中央與地方的營建政策與法令溝通平台。

不過,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李威儀擔任營建署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召集人時,涉嫌在花蓮縣綠湖國際大飯店官商貪污弊案中收賄,上月底一審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李的學生藍秀琪也被判十年六月,全案尚未定讞。

營建署昨天卻邀請李威儀擔任「全國都計建管會議」對談人,講的還是「都市設計的定位與法制化」,為此,綠色消費者基金會、台灣綠黨、台北市天母運動公園自救會等環保團體,昨天到會場外抗議。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表示,李威儀是學者擔任政府的審查委員涉及弊案遭判決的第一人,判決顯示,這些審查委員依法從事公務,就是準公務員,李威儀、藍秀琪都是法官引用貪污治罪條例而判刑;他主張包括環評委員、都計委員、資格審查委員等,都應適用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申報財產,以昭公信。

李威儀:尊重環團看法

李威儀則認為,司法對他的判決是法律與專業領域的見解不同;不過他尊重環保團體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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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岩奇
 
文章: 291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9 (週一) 12:51 pm

Re: 自由時報有報導

文章L-archi » 2008 4月 26 (週六) 9:45 pm

徐岩奇 寫:另外提醒大家養成"停看聽", 先不要下結論(有關李老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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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成!很多狀況不是表面新聞看到的現象,多觀察一陣子,事情會慢慢明朗。

現在的媒體的訊息,都要保持懷疑的態度,很多都是在洗腦,這個要很小心!
L-archi
 
文章: 3134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0 (週六) 10:59 am
來自: 台灣

文章L-archi » 2008 4月 26 (週六) 9:50 pm

artai 寫:那到底有無"結構性"的重大改變? :shock:

依據個人經驗
林署長真是個具思考力、行動力跟行銷力的人才,
可是聽得懂他在講什麼的"標準公務員"們好像不多~
往往林署長可以造成結構性改變的決策,
都會被下面的人執行成萬年不變的相同結局,
真不知道該佩服的是署長還是他下面的長官? :oops:


政府是人組成,且人的素質餐參差不齊,加上政治影響專業,所以,蠻認同artai兄的意見。

在80/20法則下的台灣,很少有人能清晰的看事情,多是人云亦云,或是被媒體給洗腦。

小弟也認為,要能夠專業要領導政策的執行與方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L-a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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