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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mj 寫:2.每層樓電梯開口處外再加上具一小時防火時效鐵捲門
這個檢討方法,法規無不可,但萬一發生火災時,確有危險性。
1.火災發生時,能確保鐵捲門能下降嗎?
2.鐵捲門下降後,有人從電梯內出來,剛好被關在鐵捲門內,或被堵死,危險性增高
最好的解決方法,還是設計安全梯廳,形成安全的空間,以利於逃生避難過程中,避免煙害嗆死,消防人員也能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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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寫:鐵捲門設定與消防連動.倒是鐵捲門放下後要設置可逃生開口這是要考慮的...
archdj 寫:另一個話題
台灣消防單位若可以設置一棟模擬火災的情境的建築就好啦~~~
就可以讓人更能體認到火災時環境行為會是如何 ,更有利於設計者的設計
orpheus 寫:問題一:
有某案件已取得使照,防火區劃是依舊法規檢討的
其中一樓大廳挑空,通達地下一層與地上四層,該區劃內有挑空,走廊及部分居室空間
現在想在一樓門廳挑空處增設一組電扶梯通達二樓,未貫穿原有區劃與樓板
依新法規內容檢討,似乎得增設一個區劃把電扶梯給包起來,但實在不可行,所以很頭痛...
orpheus 寫:問題二:
依現行79-2規定,若該挑空區劃內樓板面積不大於1500(如各層圍繞在挑空周圍的廊道),該挑空是否得貫穿超過三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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