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膚淺的建築大拜拜(建築人必讀)


建築營建法規、事務所經營與管理、建築材料與工法、工地實務。

文章L-archi » 2008 8月 06 (週三) 6: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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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建築市場無法淘汰「爛的」建築從業人員,包含建築師,遵守法規在台灣活的比沒有遵守法規的痛苦。例如遵守交通規則就是例子其一,台灣的人民價值觀混亂,造成許多積非成是的現象。正確的價值觀一定要被傳達,不能為了個人生存就要犧牲土地與生態保育,澳底案已經很明顯在誤導正確的法治觀,希望開發單位可以仔細長考,到底這個案子的利基點是什麼?如果是在違反法治的情況下推出,只是造成開發單位商譽與形象傷害,何苦呢?

有次某位知名建築師問我到底澳底案違反哪條法規?我心裡一驚,澳底案如成案,違反的不是只有一條法規,是很多條法規,可見該建築師之法規素養真的有待加強,建築師如果對法規的限制性條件搞不清楚,執行案子時必定時常踢到鐵板,賠的還是自己的時間與金錢,何來建管法規嚴格?僅是建築師對法規的限制、可行性評估搞不清楚,一頭栽進去做設計,送到政府部門審查違法退件,案子作不成錢收不到,到頭來當然一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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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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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8 8月 06 (週三) 7:37 pm

親愛的網友[000],您好
案件編號:000000000
訪客信箱:000000000
陳情主題: 陳情:「澳底大地建築國際計畫」疑有助長「玩弄農舍」的風氣破壞我們的國土
陳情內容:

縣長你好:
有關捷年開發資產管理公司籌辦的「澳底大地建築國際計畫」即將在我們東北角國家風景區內大興土木,由知名建築師設計農舍豪宅,並且將開發高達176戶之住宅社區,近幾個月來,該公司與相關單位利用媒體與新聞大肆的宣傳,將於優良生態與景色的國家風景區內,進行商業化的包裝,推出高單價之農舍開發。小民認為該公司之宣傳手法,已經很明顯暗示民眾到風景區興建農舍豪宅是很時尚的行為,且小民認為這樣的行銷手法,對於農地保護、生態保育與環境教育為非常嚴重的錯誤態樣,並助長「玩弄農舍」的風氣,繼續破壞我們的國土。

希望縣府能夠查明該公司是否已向貴處申請相關之建築許可,如果有希望縣府能夠依法嚴格審查,避免建商之開發行為破壞我們的寶貴的風景保護區;如果該公司尚未申請建築許可,希望縣府能主動向媒體澄清,避免民眾誤會建商之開發行為,將有破壞東北角海岸風景區特有生態之情事發生。

感謝縣府的同仁的回覆,辛苦你們了!

隨後附上捷年公司公開之網站資料連結,與相關新聞資料,煩請貴處詳查,感謝!
http://www.next-gene20.com/home_c.html
http://www.next-gene20.com/index_1024.html

捷年澳底推豪宅總價7000萬起
http://house.1-apple.com.tw/index.cfm?F ... e=20080610

號召20名國際建築大師 呂台年構築夢幻豪宅
http://tw.news.yahoo.com/marticle/url/d ... e=new&pg=3

-------------新聞資料剪輯---------------------
此外,基地位置是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管制的農地,而非住宅用地,因此買方取得過戶物件的時間勢必要拉長,也存在一定的購屋風險。根據農業發展條例規定,購買農地後,持有人需持有兩年,才能申請農舍建造;若要轉手過戶,則需要五年的時間。




台北縣政府工務局回覆內容:

有關 臺端所陳乙案,說明如下:有關捷年開發資產管理公司擬於該處推動農舍興建計畫乙節,經查本局尚未准予相關建築開發許可在案,惟現場如有未經許可即違法擅自建築情事,本局將依違反建築法第25條規定,並依同法第86條第1項規定:「擅自建造者,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罰緩,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築物。」規定辦理。本局已錄案將另文函請臺北縣政府農業局、臺北縣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臺北縣貢寮鄉公所密切注意該開發有無不法情事。感謝台端來文指教,若該區有相關申請案件本局當依法嚴格審查。 敬祝順頌 安康

-----------------------------------------------------------------------------
以上是上個月小弟針對本案的台北縣縣長投書內容與回覆,後來私底下瞭解,北縣的工務局也密切注意中。澳底案樹大招風,遊走法律邊緣,如果繼續助長豪宅農舍之風氣,只會讓我們的土地更加破碎與破壞。目前該案並無相關消息,如果開發單位繼續有公開的宣傳,還請大家密切觀察是否仍有誤導視聽之情勢發生,建築人應該共同監督不當開發行為,避免對社會有錯誤的影響。
L-a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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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文章Peter Tsao » 2008 8月 07 (週四) 2:21 pm

chao1974 寫:...會很開心我們的設計費用把他嚇跑
因為既然他在乎打折,或鑽洞
就代表他不尊重設計專業
也讓我們推斷他不是適合我們的業主.......

所以,沒那麼需要怨嘆
這種業主案硬接下來,通常過程和結果會很慘
也通常最後生不出好作品,賺不到錢也浪費時間


說的真好!這是好方法!:)
Peter Ts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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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marx » 2008 8月 07 (週四) 8:04 pm

IIMJ做了一個實際的動作
一個勇敢果決的動作
這正是建築人長期欠缺的品質
希望這種理所當然的行動能持續出現
勇於面對
絕不閃躲
ma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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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文章orpheus » 2008 8月 08 (週五) 7:42 am

chao1974 寫:通常
我遇到這種業主
會很開心我們的設計費用把他嚇跑
因為既然他在乎打折,或鑽洞
就代表他不尊重設計專業
也讓我們推斷他不是適合我們的業主.......

所以,沒那麼需要怨嘆
這種業主案硬接下來,通常過程和結果會很慘
也通常最後生不出好作品,賺不到錢也浪費時間


我們在事情發生的當下也都是這麼想的
不過這樣的業主多數是被許多可以提供這種"服務"的建築師給養大的
一樣是吃碗滷肉飯
一般人怎能在吃到之前就能分辨25元和5元中間的差異可能是有人用了病死豬回鍋油來降低成本呢?

並不是如您所說怨嘆沒接到案子
而是對這樣的現象感到憂心

當然,我們能做的,是繼續用這樣的標準要求自己
而這些可以提供"憂質服務"的建築師呢?
交給上帝嗎?... :twisted:
orphe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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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marx » 2008 8月 08 (週五) 2:43 pm

別管別人收多少錢做設計
就如別管夜市地攤貨賣多少錢
這部分上帝不會插手
只有一件事上帝會有興趣
就是每個人如何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並且也能體會別人的苦心
那些廉價品不見得比五星級精品差
有一本書叫沒有建築師的建築
都是傳統智會留下來的財富
他們不要錢的擺在眼前
就看大家把力氣放在那
mar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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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orpheus » 2008 8月 08 (週五) 5:52 pm

沒人有閒管得著別人收多少錢作設計

在合法且具專業良知的共識基礎上,設計本無貴賤之分

問題是有人擺明賤價賣黑心貨

卻又管不著、問不得、罵不得、抓不得

那麼只能問上帝了
orphe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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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moto » 2008 8月 11 (週一) 5:48 pm

每次都這樣

看了都煩
m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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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tko » 2008 12月 30 (週二) 3:04 pm

llmj 寫:對,不是每個建築師都可以想"解決人類居住問題",但是澳底的案子有任何開創性的議題嗎?整個開發案對外宣傳大師做設計,結果作出來的「設計」,與土地的關係是什麼?把那些自稱大師的作品放在台北、台中、高雄、澳底,有何差別?那是不是做爽的阿?(我說話比較直,請見諒)

另外,我很好奇,如果那些大師知道自己的作品是以農舍申請建築許可,會不會覺得很錯愕?還是早已經知道了呢?如果早已經知道,那更是不可原諒了。


當然是..................................
..............................................老早就知道了
t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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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Peter Tsao » 2008 12月 31 (週三) 1:08 pm

最近新聞少又澳底的新聞,大概炒完了吧!
後續似乎也沒有聲音。
我想,如果「違法」情形嚴重或明顯,大概也玩不下去吧!
在合法合理的情況下,我還是希望有好的設計舞台,讓建築人發揮!
但,應該不是這樣!
曹登貴。曹登貴建築師事務所負責人,都市計畫技師高考及格
曹登貴私人信箱:dktsao2004@yahoo.com.tw
阿貴建築師的部落格http://peter-tsao.blogspot.tw/
Peter Ts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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