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貓纜沒做環評 應有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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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貓纜沒做環評 應有人負責

文章L-archi » 2008 12月 09 (週二) 11:1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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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貓纜沒做環評 應有人負責
更新日期:2008/12/09 04:09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1atx5.html

〔記者林恕暉、邱紹雯、陳宣瑜/台北報導〕台大地質系昨天上午針對貓纜的結構、地質等各項條件,適不適合蓋貓纜提出檢討,當中也有四大技師公會的人列席,卻被學者們批得滿頭包,學者認為貓纜這樣一個重大公共工程,竟然也沒有環評,應該要有人負責。


地質技師黃鑑水指出,市府提供的兩個鑽探資料,一個在T16塔柱東南方七、八十米,對塔柱的調查一點用都沒有,「一看就是非專業人員的作法」。另外,另一個鑽探孔資料顯示是砂岩,但技師工會最近的鑽探資料卻出現頁岩。台大地質系主任陳宏宇指出,同一個地層卻出現兩種完全無法比對的地質,實在令人難以接受,質疑市府的資料是否是假的。


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表示,貓纜問題多出在地質,當初從一開始就沒有地質專業人員進行評估,且施工人員只計算上下的承載力,並未考量到纜車行駛時,塔柱晃動造成的左右側面壓力。


陳文山指出,T20、T21塔柱對於邊坡,側面岩層只有四、五公尺太薄,恐無力撐住造成裂痕,等雨水滲入風化,很可能像T16一樣掏空崩塌。


議員揭T13塔柱有問題


除了學者舉發新問題外,台北市民進黨籍議員也續揭發T15、T20、T21塔柱都有問題,昨天又在T13塔柱基座下發現下陷五十公分,才完成的T12塔柱補強工程,不僅偷工減料,也未做排水設施與植物覆被,痛批市府輕率行事,簡直草菅人命。


市政府副秘書長譚國光說,目前針對貓纜塔柱陸續呈現問題已由捷運公司、新工處與工務局分工著手進行補強,議員的建議將會納入參考,盡速改善。


政風處調查沒結論 挨批


貓空纜車T16塔柱邊坡崩塌嚴重,台北市政風處昨晚向市長郝龍斌呈報調查進度,但無具體結論,台北市議員批評,貓空纜車經費來自人民納稅錢,如今發生缺失,市府必須儘速清楚說明,不應推託。


台北市政府發言人羊曉東表示,資料收集、訪談仍未完成,所以無法公布調查結果,至於外界對貓纜的批評,市府尊重工程專家、學者的專業意見,十二日收到四大技師公會鑑定報告後,會對外說明做法與方向。


台北市議員莊瑞雄指出,貓纜塔柱問題多,有的是下陷坑洞,有的是未按圖施工,也有塔柱設在水溝上設計不當,市府不能只是口頭警告就沒事,應該移送檢調單位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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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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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8 12月 09 (週二) 11:18 am

貓纜自殘! 污水管直沖塔柱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 ... 1aot9.html

更新日期:2008/12/06 04:09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莊瑞雄等人昨天會勘貓空纜車指南宮站,發現放流水排放直接沖擊T二十一塔柱下方,導致土石流失六十公分,莊瑞雄昨痛批市府此舉根本是「自殘」,貓纜水保義務人、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會設法改善問題。


市議員莊瑞雄、劉耀仁、王孝維等人質疑指南宮站任意排放污水,導致水流直接沖擊T二十一塔柱下方,造成基座南側邊坡水土流失,而台北市產業發展局十月十六日發現此問題要求改善,但時間已過一個半月,市府卻遲遲未處理。


台北市公共運輸處副處長梁恆德表示,該處十一月下旬才被市府指定為貓空纜車的水土保持義務人,正逐一清查塔柱情況中,他認為T二十一塔柱下方表土流失不多,沒有立即危險,他會設法改善水管排放問題。


T21塔柱 掏空60公分


劉耀仁等人也發現貓纜T十五塔柱下方有鋼板裸露、無水泥覆蓋導致生鏽,裸露鋼板寬約五十公分、長約一百五十公分。台北市新工處長吳俊賢表示,他研判可能是鋼筋底板水泥保護層不足,才會導致底板生鏽,會要求工務所儘速到場了解,在去除鋼板鐵鏽後,再以水泥覆蓋改善。


免照免環評 市府說分明


對於貓空纜車興建時免環評、免擬具水保計畫、免申請建照、雜照問題,台北市建管處長何幼榕解釋,他是依據建築法九十九條規定認定貓空纜車是交通建築物,只須申請建築許可,施工單位申請免建照、雜照,他據此同意備查,如今發生問題,「起造單位須自行負責」。


台北市環保局指出,貓纜開發面積僅六點三公頃,總挖填土石方量三萬零三百七十三立方公尺,未達法定十公頃以上或挖填土石方量十萬立方公尺以上,因此該局於九十四年九月函覆同意免環評。


至於貓纜免擬具水保計畫書一事,現任台北市產業發展局長陳雄文表示,九十三年施工單位新工處向該局申請免擬具水保計畫,該局以沒有大規模開挖、未改變地形地貌、只有單純建築行為等理由,同意免擬具水保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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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08 12月 09 (週二) 11:21 am

llmj 寫:台北市環保局指出,貓纜開發面積僅六點三公頃,總挖填土石方量三萬零三百七十三立方公尺,未達法定十公頃以上或挖填土石方量十萬立方公尺以上,因此該局於九十四年九月函覆同意免環評。

至於貓纜免擬具水保計畫書一事,現任台北市產業發展局長陳雄文表示,九十三年施工單位新工處向該局申請免擬具水保計畫,該局以沒有大規模開挖、未改變地形地貌、只有單純建築行為等理由,同意免擬具水保計畫。[/color]


免環評如未經環保署背書,必定成為被攻擊的對象,疑有規避環評之嫌疑。

免水保也是有問題,這麼大的開發案。[該局以沒有大規模開挖、未改變地形地貌、只有單純建築行為等理由,同意免擬具水保計畫]這樣要帶過,行政裁量權太大了,必定成為檢調追查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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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ogiga » 2008 12月 13 (週六) 4:19 pm

我的瞭解是,環評水保,依中央地方權責,
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轉的案子,分由環保署、農委會水保局
縣市政府所屬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轉的案子,分由環保局、建設局(or農業局)
所以貓纜如果要辦環評水保,我覺得也會是市政府環保、建設局受理。
另外環評法對開發行為是採正面表列,如果依法,那不適用的辦是不辦?
尚然,政府本來就應為人民表率,
如果覺得要辦,上綱可無限的話,也是也必須要予規範就是了。
llmj 寫:免環評如未經環保署背書,必定成為被攻擊的對象,疑有規避環評之嫌疑。
免水保也是有問題,這麼大的開發案。[該局以沒有大規模開挖、未改變地形地貌、只有單純建築行為等理由,同意免擬具水保計畫]這樣要帶過,行政裁量權太大了,必定成為檢調追查的重點。
平心靜氣。
kogi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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