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eh2148 寫:還有個問題 ...一整個前後矛盾
全找最嚴的來管很不公平耶
回到原點,我覺得如果以法令對法令來和承辦討論可能是比較有幫助的。
當然我相信有許多法令規定未明的地方,有承辦的自由心證空間。
你這個問題比較不是大家可以透過討論的到結論的問題。
可能是你面臨的處境,而不是問題。
建管承辦負有核可的法律責任,有他們壓力所在,也沒有何謂「嚴不嚴」的問題。
如果貴事務所認為該承辦的法律見解為何於法令或法令旨意,行政訴訟或提請內政部解釋,應該是可行的辦法。
我們很歡迎任何人上網提出問題互相討論,釐清問題,不過能透過討論聚焦或收斂出結論的問題也相對有限。
不是所有問題都能解決。
如果你的問題是「...一整個前後矛盾..」,那可行的方法是提出法令找承辦討論。
如果你的問題是「...全找最嚴的來管很不公平耶...」,那可行的方法是難著性子繼續討論,當作磨EQ。
會在網站上提這些問題,我相信你應該是親自找承辦對圖審查,而不是找請召小姐跑的。對你在專業上或非專業上應該都很有成長的機會。而你也算認真的人。這些問題或處境你一定能解決的。
也想提醒您,網路上的對話,和真實世界一樣附帶情感,帶點禮儀,會讓網路上的對話更有效果。互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