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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學會附設南科職訓中心
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課程講習
~~本會為營建署評選為『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課程』之合格教育訓練單位~~
壹、法令依據:
一、營造業法第31條及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回訓及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辦理。
二、營造業法第30條營造業承攬一定金額或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其施工期間,應於工地置工地主任。
三、營造業法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營造業法第30條所定應置工地主任之工程金額或
規模如下:
(一)承攬金額新台幣5,000萬元以上之工程。 (二)建築物高度36公尺以上之工程。
(三)建築物地下室開挖10公尺以上之工程。 (四)橋梁柱跨25公尺以上之工程。
貳、辦理目的:
在使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第1項各款之一所規定資格者,修習營建、政府採購、品質管理、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工程圖說判識、工程材料檢測及判識、測量放樣、假設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機具及工程施工技術、土方及地下基礎工程、工程結構、機電及設備、契約規範、職災案例之分析及預防、工地治安等相關課程, 熟悉營建相關新訂法規及技術,並確實瞭解營造業法內營造業工地主任法定權責及執行業務方式相關規定,提昇工作職能。
參、講習對象類別及參訓人員資格:
◎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第1項各款之一所規定資格者-
一、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營建、水利、環境或相關系、科畢業,並於畢業後有二年
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二、職業學校土木、建築或相關類科畢業,並於畢業後有五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三、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以上畢業,並於畢業後有十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四、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土木、建築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於及
格後有二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五、領有建築工程管理甲級技術士證或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證,並有三年以上土木或
建築工程經驗者。
六、專業營造業,得以領有該項專業甲級技術士證或該項專業乙級技術士證,並有三年以
上該項專業工程經驗者為之。
肆、上課日期:98.03.07(假日),受訓時間約4~5個月,截止報名日為98.02.18。
(註:上課時間及日期以本會公佈之課程表為準。)
伍、上課地點:台南縣善化鎮樹人路38號(鄰近善化火車站/善化啤酒廠)。
陸、訓練費用:36,000元。
柒、自然人憑證申請方式:【上課期間依規定需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簽到(退)作業】
1.凡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皆可申請。
2.請本人親自攜帶身分證正本與IC卡工本費275元,至鄰近之戶政事務所專屬櫃檯辦理。
3.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之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自然人憑證IC卡有效期限為五年(申請當天起算)。
5.網址:http://moica.nat.gov.tw/html/index.htm
捌、報名應繳交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
一、填具報名表,繳交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最近兩個月內一吋脫帽半身照片(光面紙)一式3張,背面正楷書寫姓名、身分證字號。
二、繳交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第1項各款之一所規定資格證明文件。
(一)服務證明書:
1.於政府機關、公(軍)營機構服務者,應出具該機關(構)載明任職職系書名之服務證明書。
2.在依法登記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營造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民營事業機構之營繕單位服務者,應繳驗該事務所、公司或機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其出具載明任職工作性質之服務證明書(需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二)經歷證明書:應記載實際擔任工作項目、工程名稱、地點、面積、形態及起訖時間等(需加蓋公司章及負責人章)。
(三)檢附個人勞保明細表正本(需加蓋勞保局戳章)。
(四)個人學歷證件影印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於旁簽名)。
洽詢地點:台南縣善化鎮光復路532號(善化火車站/善化啤酒廠附近)
洽詢電話:06-5812765 傳真專線:06-5812767 承辦人員:葉小姐/楊小姐/施小姐
歡迎來電洽詢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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