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改社-何妨再白話一點


建築之美、建築推廣

文章徐岩奇 » 2008 9月 24 (週三) 12:11 am



贊助商連結

雖然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談完...
詳過去三篇文章...監造與監工分際, 監造權責(洪育成着), 大陸執業環境心得觀察

我簡單的提
建築教育的核心是建築設計
建築師專長, 及希望建立的形象, 是設計的專才
當什麼都想要一把抓, 建築師到底是...或工程師就模糊了
建築師的形象到底是...., 建築師自己也講不清楚...最近終於想清楚了...創意文化的龍頭
不清楚到底是好或不好, 建築師自己如何想
社會與建築師自身對建築師的期待到底是....?

監造必須被講清楚, supervision or observation?
建築師應該堅持的是 observation....有點難, 詳以前的文章
大家把它混在一起講了, 文字有望文生義的功能, 但目前的文字的確錯亂了大家

大陸翻譯作監理........好翻譯, 望文生義, 下子就釐清
就是指派駐在工地監督營造廠的單位, 與設計單位分開
這個單位, 可以是建築師, 也可以是"熟悉建築工程"的技師...AIA是如此的
所以不是建築師壟斷的工作, 因此技師的論點不是沒有依據, 雖然看似工作權之爭

大家(公會)在爭工作權, 卻很少人關心工作環境
為了工作權, 技師不惜破壞工作環境, 要建築師讓出工作權
所以建築師會招架不完, 注意觀察"921不遠 公權力仍害命"讀者投書的背後
如果因為如此拋棄監造(supervision), 屬被動想法

當所有公會團體挑戰工作權, 而且引國際潮流的論點要求專業分工, 或刻意混淆視聽時
危害了建築教育的核心"建築設計", 叫建築師好好想清楚, 未嘗不是轉機

我去了大陸一趟, 突然釐清的, 不知想通了否

...

加入建築人討論區粉絲團
徐岩奇
 
文章: 291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9 (週一) 12:51 pm

文章archdj » 2008 9月 24 (週三) 12:26 am

zhz 寫:我會試著把問題帶進省公會檢討。


隊長您這主意很棒呢!

問題若都能帶入公會、建改社或是其他願意改善這環境的單位 多是好事一樁 :lol:
大家辛苦啦! 加油!!!

隊長請教您一個問題為什麼加入公會 會費會這麼高?有些年經的建築師要開業還需要去借錢來加入公會呢!
這對年輕建築師也是另一種壓力
archdj
 
文章: 590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4 (週三) 9:00 pm

文章zhz » 2008 9月 24 (週三) 8:11 am

建築師公會的入會費各地方不同,唯一相同的是「等值」的概念(讓新入會會員繳交與現有會員等值的金額)。

入會費的計算原理是這樣的:各地方辦事連絡處(過去的傳統+現有的資產+未來發展淺力)/現有會員人數。

因此以南投縣辦事處為例入費會為10萬元,意思是說我們辦事處現在的價值是490萬元(我們有49位會員)。

其實這10萬元是九二一之前計算的數值(已經很久沒有調高了),光是我們辦事處的會館價值就超過500萬元了,這500萬元就是原有會員胼手胝足貢獻出來的,新入會會員繳交入會費10萬元(相當於入股金額)是相當合理的金額。

歡迎新科建築師加入具有優良傳統及高度發展淺力(但沒什麼資產)的南投縣辦事處
頭像
zhz
 
文章: 87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23 (週五) 4:51 pm
來自: 台中市

文章徐岩奇 » 2008 9月 24 (週三) 11:11 am

無庸置疑建改社的成員是菁英的
來自學界業界的菁英


建改社不應該是菁英所組成
但是菁英都不願意站出來的話, 社會哪會願意聽
不願意的比願意的多太多了, 可以有很多理由....

林懷民ㄧ句化, 勝過普通人十句話
但建築界的林懷民在哪裡呢?
即使林懷民講話了, 最近藝文團體接連關了好幾家
建築界也類似, 台灣有關藝術創作的工作將無ㄧ倖免?
要如何脫困? 我也好頭痛....

西方人非常重視制度, 牽涉邏輯, 未來法院如何審判
我們也嘗試來釐清這最根本的問題
我的邏輯也弱, 所以最近在研讀邏輯的書....給討厭數學的人ㄧ本書
提到東方人(日本人)沒有邏輯, 中國文化有邏輯, 但有瑕疵
所以遇到危機, 常鑽不出來, 日本經濟危機就是

講遠了, 目前的制度根結是邏輯有問題

...
徐岩奇
 
文章: 291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9 (週一) 12:51 pm

文章Miso » 2008 9月 24 (週三) 12:29 pm

徐岩奇 寫:..............
講遠了, 目前的制度根結是邏輯有問題

...


岩奇這段話讓我想起當天有人說見樹不見林的問題
其實說穿了是既要見林更應見樹
我相信沒人有那麼精確的臨場邏輯思考與反應
所以是否建議改變會議形式
改為提案會議與提案討論會議
也就是說議題提出與討論之間的時程拉長
也許十天半個月
讓與會人士有時間作議題思考與反應
這樣是否比馬上討論要好

宏觀者看到幾十年累積之弊
很想仗劍俠客行
一刀了斷而後快.........
有些事就算痛在當下也真的急不得

:lol: :lol:
Miso
 
文章: 80
註冊時間: 2007 12月 19 (週三) 6:50 pm
來自: 上輩子沒玩夠的老靈魂

文章徐岩奇 » 2008 9月 24 (週三) 2:37 pm

我先前的文章, 嘗試以邏輯方式分析如下
這個邏輯是蔡元良老師等敎我的
老實說, 講到後來, 我也不確定符合邏輯方法否
------------------------------------------------------

合約在於處理甲(業主)、乙(設計)、丙(營造)之間的關係。所面臨的問題,在於甲與乙,甲與丙個別有合約關係,甲透過合約個別監督乙、丙執行合約。特別是甲丙的合約關係公共安全甚是重要,假如甲沒有專業人才,必須委託他人代辦監督,找乙或他人比較好?台灣目前的糾紛,出現在甲透過合約要求乙,為甲丙合約關係負責,這不符合邏輯且矛盾;因乙與丙並沒有合約關係,乙也無權決定選擇丙。甲可以執行監造,或另聘監理單位(construction management)處理甲丙的合約關係,監造獨立分開的制度因此誕生,各司其職。到底哪一種制度比較好,或比較適合台灣?

大陸依據美系的邏輯,清楚劃分業主、設計、營造的責任義務。這其中如果出現交集處,則交予中介公司,負責各階段審查圖說,解決業主與設計單位的問題;出現監理公司,解決業主與工程隊的關係,建築師與工程隊沒有合約關係,所以對現場的視察(observation)要求,必須透過業主,再透過監理單位,建築師當然不需爲施工品質問題負責,減輕建築師的責任;或更積極的說,建築師就專心爲設計負責就好,既然設計是建築師的專業。

建築師不負責監造,那如何管控工地品質?因此又掉入陷阱。建築師既希望可以控制品質,品質出現問題時,責任區分爭議永遠沒完;除非營造廠很强,先天排除爭議;祈禱出現類似竹中工務店水準的營造廠,日系體質的根本--營造業很強。日系看來只有在日本行得通,因為日本營造(木工、大工)傳承千年,把事情做好是種榮譽,因此日本建築師的監造工作很輕鬆!台灣沒這個條件,惡夢永遠跟隨台灣的建築師。

與大陸設計院討論過程,他們解釋有關品質控管。大陸的制度設計,營造廠是要負完全的責任。公務經理要背負終身責任,因此誰敢偷工減料?(在台灣營造廠關了,找不到人,就找建築師墊背);必須畫shopdrawing,施工detail就得到管控。價格標(最低標)之前,必須先開資格標,過濾不良廠商(台灣只有比價)。

到底要學日系?或學美系?還可以再辯論。當然要學,就一定是「學整套」,不能拼湊,兩個系統有極大差異。
徐岩奇
 
文章: 291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9 (週一) 12:51 pm

文章Miso » 2008 9月 24 (週三) 4:49 pm

徐岩奇 寫:.............................

與大陸設計院討論過程,他們解釋有關品質控管。大陸的制度設計,營造廠是要負完全的責任。公務經理要背負終身責任,因此誰敢偷工減料?(在台灣營造廠關了,找不到人,就找建築師墊背);必須畫shopdrawing,施工detail就得到管控。價格標(最低標)之前,必須先開資格標,過濾不良廠商(台灣只有比價)。

到底要學日系?或學美系?還可以再辯論。當然要學,就一定是「學整套」,不能拼湊,兩個系統有極大差異。


這部份就是921當日曾梓峰老師提出
有無可能找公共工程作監造制度實驗
用實驗這字眼又要嚇死很多高官
其實好像只有做看看才能找出問題點
.......................
Miso
 
文章: 80
註冊時間: 2007 12月 19 (週三) 6:50 pm
來自: 上輩子沒玩夠的老靈魂

文章徐岩奇 » 2008 9月 24 (週三) 6:12 pm

我相信沒人有那麼精確的臨場邏輯思考與反應
所以是否建議改變會議形式
改為提案會議與提案討論會議
也就是說議題提出與討論之間的時程拉長
也許十天半個月
讓與會人士有時間作議


下ㄧ次的理監事會議, 應該還會討論
曾梓峰提到研究案的事, 的確是個辦法
這件事需要群策群力

...
徐岩奇
 
文章: 291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9 (週一) 12:51 pm

文章徐岩奇 » 2008 9月 24 (週三) 10:09 pm

我們常批評台灣的營造廠素質低落
知道營造業如何反擊建築師....?
"建築師(監造)拿回扣, 是營造業最大的痛, 工程界最嚴重的弊端
每次在工程會開會時, 總是叫建築師處於挨打的份................"

雖然忿忿不平, 但每次在以土木界居多的場合
建築師總是大聲不起來

營造界, 土木界總是向政府喊話..........
為了防止工程弊端, 監造一定要分開
所以幾年前, 法務部真的發文建議監造分開....為防止弊端
彰化縣據知依據該公文, 就開始採設計監造分開的模式招標....
依據目前的模式, 就是硬生生被拆開, 沒有配套
我觀察, 如此模式會逐漸增加...只能說敢做的人要小心了


.........
徐岩奇
 
文章: 291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9 (週一) 12:51 pm

文章徐岩奇 » 2008 9月 25 (週四) 9:01 am

水電, 空調技師如何與其它技師在工程會圍剿建築師?
....設計監造費都建築師拿去, 然後剝削我們(費用)
....我們也要參與監造,驗收 因為建築師不懂水電, 空調

還有消防

建築師公會是所有技師團體的共同敵人, 可以這樣說
公會也得罪室內設計, 景觀公會...而這些人也多由建築分枝出去

...
最後由 徐岩奇 於 2008 9月 26 (週五) 9:00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徐岩奇
 
文章: 291
註冊時間: 2007 11月 19 (週一) 12:51 pm

上一頁下一頁

回到 建築專欄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版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0 位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