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日照檢討??


建築營建法規、事務所經營與管理、建築材料與工法、工地實務。

文章conie » 2010 12月 16 (週四) 11: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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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剛也仔細詳讀了技術規則,就字面上個人的解讀不知是否正確再請諸位前輩釋疑。
1.依技術規則第23條應指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之住宅區高度應受本條規定,實施容積管制地區建築物高度依
 164條之規定檢討。
2.第23條第2項指依本條(第23條)興建之建築物在冬至日所造成之日照陰影,應使鄰地基地有一小時以上之有
 效日照,依目前實施容積管制地區之建築物高度檢討,除依細部計畫或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另有規定外,
 都依164條規定檢討建築物高度。
 如上述之解讀成立,實施容積管制地區之(住宅區)建築物高度檢討不受23條之規定檢討冬至日之有效日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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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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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archi » 2010 12月 16 (週四) 6:30 pm

剛剛P大轉寄一位前輩的解讀,再細讀文字發現
第166-1條,法規僅排除23條第1項
23條第2項並未排除
依本條興建之建築物在冬至日所造成之日照陰影,應使鄰近基地有一小時以上之有效日照。
還是要檢討。

只是166-1排除23條第一項,但是,第二項卻寫「依本條興建之建築物」,依本條這文字很尷尬,容易讓人誤以為整條23條排除。
因此,住宅區建築物之有效日照檢討,應該要直接獨立出來一個法條,才能會清楚判讀。
L-archi
 
文章: 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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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despider » 2010 12月 16 (週四) 11:51 pm

L-archi 寫:剛剛P大轉寄一位前輩的解讀,再細讀文字發現
第166-1條,法規僅排除23條第1項
23條第2項並未排除
依本條興建之建築物在冬至日所造成之日照陰影,應使鄰近基地有一小時以上之有效日照。 還是要檢討。

只是166-1排除23條第一項,但是,第二項卻寫「依本條興建之建築物」,依本條這文字很尷尬,容易讓人誤以為整條23條排除。
因此,住宅區建築物之有效日照檢討,應該要直接獨立出來一個法條,才能會清楚判讀。


說的沒錯~~
依本條興建之建築物在冬至日所造成之日照陰影,應使鄰近基地有一小時以上之有效日照。
其屬於第23條第二項,166-1條文中並未被排除,所以住宅區仍需檢討日照
desp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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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YCC » 2010 12月 18 (週六) 7:55 pm

請問,冬至日終日陰影區,不可以壓到別人基地,還是不可以壓到別人建物?

某開業建築師回答我 : 目前沒在檢討(確實是這樣,建照沒一個檢討的!)
頂多就是自己是後建的,閃別人的終日陰影區!

真的是這樣嗎? 很怪~
那區位在南邊的基地,且又東西向,就絕對不能靠著北邊境界線蓋?
目前暫時不知道怎回答陳情的民眾,唉~ 拖~等著被罵的份而已~
KY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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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風之笑笑 » 2010 12月 19 (週日) 10:40 pm

KYCC 寫:請問,冬至日終日陰影區,不可以壓到別人基地,還是不可以壓到別人建物?

冬至日照檢討陰影線,不得超出基地境界線

某開業建築師回答我 : 目前沒在檢討(確實是這樣,建照沒一個檢討的!)
頂多就是自己是後建的,閃別人的終日陰影區!

那一定不是在北部開業,或是經驗少的建築師,事務所在台北縣市的執照案10年來每案都檢討

真的是這樣嗎? 很怪~

法規都有規定了,不檢討當然怪

那區位在南邊的基地,且又東西向,就絕對不能靠著北邊境界線蓋?
是的

目前暫時不知道怎回答陳情的民眾,唉~ 拖~等著被罵的份而已~

想查清楚,最詳盡的是去營建署網站查所有解釋令,簡單的看技規附有解釋函令的那本
風之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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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經驗

文章1023ponalex » 2010 12月 19 (週日) 11:29 pm

1.住宅區要檢討
2.投影不能打到別人基地
3.7樓或21米以上要檢討
4.以棟為單位檢討
5.凹字型平面通常有2到3個服務核,看1樓有沒有分開,樓上有沒有區劃分棟.
6.建照都有檢討,承辦或協審建築師,有經驗的 有問題一看就知道.
個人經驗拉,很久沒唸了
1023pon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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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YCC » 2010 12月 21 (週二) 12:29 am

謝謝兩位大大的指教,受教了!
確實不是在北部的縣市!
再請問:3. 7樓或21米以上要檢討 ---- 那,以下的就不用檢討?
因為目前手上被complain的對象是"農舍"!
農地那麼大一塊,建蔽率那麼低,他老兄就愛靠著北邊境界線蓋....
然後,也真沒一個案子檢討過....就這樣蓋好了,使照也發了....
解釋令那本不知道查不查的到依據??
KYCC
 
文章: 52
註冊時間: 2010 9月 11 (週六) 12:56 pm

文章ck0789 » 2010 12月 24 (週五) 5:20 pm

KYCC 寫:謝謝兩位大大的指教,受教了!
確實不是在北部的縣市!
再請問:3. 7樓或21米以上要檢討 ---- 那,以下的就不用檢討?
因為目前手上被complain的對象是"農舍"!
農地那麼大一塊,建蔽率那麼低,他老兄就愛靠著北邊境界線蓋....
然後,也真沒一個案子檢討過....就這樣蓋好了,使照也發了....
解釋令那本不知道查不查的到依據??

以目前規定來看,農舍的確不用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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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因斯坦說:「學說理論」通常只有提出的人自己相信而別人沒一個相信;而「實驗」每個人都相信,只有做實驗的那個學者不信。這不是說實驗就是對的,而是做實驗的人瞭解實驗結果的控制條件是可以操弄的。
ck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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