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有關捷運聯合開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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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有關捷運聯合開發的問題

文章blackdog_wgw » 2009 4月 24 (週五) 10: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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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手上有個案子 為台北市某捷運車站出入口 評估與園區出入口結合的規劃 目前園區之使用分區為公園用地(公共設施用地)
小弟不才 不是很懂 有個問題想請教大家

1.捷運出入口上方考慮作4層樓辦公室使用 坐落土地必須變更為交通用地才能申請建築嗎
2.若不需變更為交通用地 適用捷運聯合開發嗎 經查許多聯合開發都是在說明公 私部門之間之聯合開發行為

目前還找不到相關比較詳細的資料 或法令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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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dog_w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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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hsieh1202 » 2009 4月 24 (週五) 10:40 am

這個情形我以前遇到兩種情況
一種是變更為聯合開發區(捷),另一種是變更為交通用地(供OOO使用)
細部計畫書裡面要敘明相關土地使用管理規定

但是據我所知臺北市現在新畫設的都是以聯合開發區(捷)
交通用地是早期民國70幾年有一次劃設數個交通用地
命且編號交1...交40...交OO

但是不管怎樣都要提個案變更
hsieh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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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臺北市

文章HSM » 2009 4月 24 (週五) 10:24 pm

依我粗略了解
私有土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捷運站用地
才會跟你走聯合開發
公共設施用地多走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以BOT的方式開發捷運站
而你可以參考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立體多目標的附表
H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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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hsieh1202 » 2009 4月 27 (週一) 10:23 pm

HSM 寫:依我粗略了解
私有土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捷運站用地
才會跟你走聯合開發
公共設施用地多走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以BOT的方式開發捷運站
而你可以參考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立體多目標的附表

據我所知
因為蓋捷運要耗費捷運工程局龐大經費興建
為了弭補財務上的缺口,與其畫設出口讓民眾賺到
捷運局也學到了改聯合開發這招來賺一筆
但是據我所知就算地全部都是公部門的地(分為國有,市有...etc)
也會為了彌補資金缺口完聯合開發(但我沒遇過全屬為單純市有這種情況)
因為國有地的關理機關=>國有財產局也會想要分聯合開發的一杯羹
畫設的容積率隨便都灌到原來的至少一倍
hsieh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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