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M 寫:依我粗略了解
私有土地經都市計畫變更為捷運站用地
才會跟你走聯合開發
公共設施用地多走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以BOT的方式開發捷運站
而你可以參考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立體多目標的附表
據我所知
因為蓋捷運要耗費捷運工程局龐大經費興建
為了弭補財務上的缺口,與其畫設出口讓民眾賺到
捷運局也學到了改聯合開發這招來賺一筆
但是據我所知就算地全部都是公部門的地(分為國有,市有...etc)
也會為了彌補資金缺口完聯合開發(但我沒遇過全屬為單純市有這種情況)
因為國有地的關理機關=>國有財產局也會想要分聯合開發的一杯羹
畫設的容積率隨便都灌到原來的至少一倍